摘要:新中國成立初期,基于革命現實主義考量,上海市軍管會對于外資公用事業采取限制、利用的監管政策。朝鮮戰爭爆發后,中國政府的外資企業政策有了明顯變化,由允許其存在并加以監管,轉向區別所屬國家先后加以清理。考慮到外資公用事業關系國計民生,對社會秩序有重大影響,全部采用強制清理方式。從實際的結果看,就是對美資、英資、法資公用事業分別先后,采用軍管、征用、代管的"國有化"政策。經過清理的外資公用事業,通過對內對外清產核資,不僅為計劃管理、建立經濟核算制奠定了基礎,還為之后可能出現的交涉做好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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