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國成立初期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堅持監督、教育與懲治工作"三結合",形成了人民群眾監督的強大態勢,持之以恒地開展了黨風廉政教育,并堅決懲治了違法違紀分子,充分發揮了教育的基礎作用和懲治的警示作用。在新形勢下,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必須以法制框架為統籌,堅持做好教育、輿論監督、信訪和法制工作,進一步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塑造農村基層黨員干部勤政廉政的高尚風范;正確引導輿論監督,形成新聞傳媒網絡的"監督大軍";做好縣級和縣以下信訪工作,化解人民內部矛盾于基層;建立健全法律法規,發揮法制的懲防并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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