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無論是從理論上還是實踐上看,制度之于貧困和反貧困都是十分重要的。正如諾斯所言"制度決定經濟績效",我們幾乎可以同樣斷言:反貧困制度決定減貧績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中國農村扶貧大致經歷了六個階段的改革,制度變遷的具體內容大體與這六個階段相對應,涉及對象識別、資金投入、主體參與、規劃管理、社會保障、行業扶貧、非正式制度等諸多方面的創新。2020年將開啟"后扶貧"時代,農村扶貧制度體系創新應重點從貧困識別和對象瞄準制度、資金投入和財政支持制度、主體參與和社會合作制度、社會保障與系統協同制度、過程監督與績效考評制度等五個方面著力,不斷推進貧困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最終實現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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