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國成立70年來,人民政協性質定位的歷史演進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建國初期從"代行人大職權"到"統一戰線組織"的歷史轉型;新時期"人民政協是統一戰線的組織,是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機構,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實現形式"三重維度的新拓展;新時代"協商民主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的新定位。其中"專門協商機構"定位賦予人民政協以更專門的政治職責和作用,使國家層面的協商民主形式不僅在政治理論和總體設計上,而且在實踐上邁出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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