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扶貧實踐經歷了改革推動減貧、規模攻堅扶貧、綜合扶貧開發和精準扶貧脫貧攻堅階段。縱觀我國扶貧開發的歷程,可以得出當下扶貧可借鑒的經驗:首先,依據國情合理動態地調整貧困標準。1978年的每人每年100元標準是低水平的生存標準,1986年的206元是基本食物消費標準,2000年的865元是基本溫飽標準,2010年的2300元是基本穩定溫飽標準。按照經濟社會的發展情況,確定人們的基本生活所必需消費的食物、非食物的基本費用是扶貧開發的前提。其次,扶貧與開發協調發展。扶貧的目的是解決人的貧困問題,以發展促脫貧是貫穿幾十年扶貧的一條主線。對貧困地區的開發主要是配置其發展所需要的社會物質資源,對貧困人口的開發為注重人力資本投資。再次,扶貧開發是不斷瞄準的過程。從區域性整體扶貧到瞄準國家級貧困縣,從整村推進到精準到戶到人,扶貧向微觀發展,精準成為必然要求。最后,扶貧開發要充分發揮制度與體制優勢。扶貧開發是在黨的領導下,中央負總責,各級扶貧開發機構層層落實責任,省市縣鄉村一起抓扶貧。這種自上而下、直達基層的高效動員體系充分發揮了制度與體制優勢,體現了社會主義優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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