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開放四十多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經歷了四個歷史階段,即下放經濟領域自主權、地方探索創新、全面開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戰略實施中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階段。在演進過程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呈現不同維度的邏輯特征,包括政治邏輯、動力邏輯、技術工具邏輯,既體現了已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經驗,也反映了存在的一些問題。為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使國家治理效能新提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繼續堅持黨的領導的政治邏輯,同時全方位轉向依法治國和法律驅動改革的法治化邏輯,從注重數量到注重權力結構質變的運行邏輯,從經濟效率導向轉為政府治理現代化目標導向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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