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關于新中國成立后農村生產發展思路及路徑的問題,歷來有兩派觀點。一種認為應堅持新民主主義社會論;另一種強調國家可通過互助合作直接走向社會主義發展道路。因地方實踐的差異性與復雜性,兩種理論概括很難準確表達全國的總體發展方向。筆者基于對1949—1953年山東省聊城縣的史料爬梳,發現兩種發展傾向并非"非此即彼",而是互相補充的關系。以1951年抗美援朝運動與上級認定的貧富分化趨勢為轉折點,農村發展有明顯的階段性特征。這種轉變看似偶然,實則背后有其必然性的因素。這也將重新啟發我們對新民主主義實踐情況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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