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國成立以來,城鄉關系發展大致分為計劃性二元結構關系、市場性二元結構關系、城鎮"反哺"農村城鄉統籌發展、鄉村振興城鄉融合發展四個階段。當下城鄉二元結構不平等的主要特征是城鄉戶籍身份中的"二重權利"和城鄉要素流動中的價格"雙軌"。要消除城鄉二元結構,實現鄉村振興、城鄉融合就必須夯實鄉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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