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2002~2015年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決定的分析
摘要:文章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梳理了2002年以來新聞出版業取消、下放和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由此可見,其改革的兩大特征:國家新聞出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涉及出版生產經營單位、出版從業人員、出版活動和出版物的行政審批,但以出版物生產經營單位的行政審批為主;國家新聞出版領域的行政審批和監督管理正在逐步從生產、復制和發行等領域退出,但對于關乎國家文化和意識形態安全的出版、進出口和著作權等相關項目仍然進行審批。文章認為:鑒于目前相關研究較少,而其行政指導性極大,梳理2002年以來新聞出版業取消、下放和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并分析我國新聞出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踐的規律和特征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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