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如何將貧富差距限制在一個合理的、具有激勵作用的范圍內,是全球各國都沒有解決的一個世界性難題。新中國的經濟發展史,是國家為加速工業化而不斷探索能夠與之相適應的經濟體制的歷史,而其中的收入分配制度則同時包含著兩個目標:一是現有制度能夠保障有足夠的積累可以投入到經濟發展中去;二是實現社會主義的共同富裕目標。在發展是硬道理和加快工業化這個大前提下,改革開放之前是在高積累和按勞分配兩個基本政策下,實行高度平均的基本生活保障。而在改革開放以來的30多年里,特別是在1992年確定市場經濟改革目標后,其政策目標是:既要通過保證資本的收益以提高積累和鼓勵投資,加快經濟發展;又要增加人民的流動性收入,并將貧富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圍內,以保證內需和社會的安定。在進入21世紀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下,黨和政府將消除貧困、縮小收入差距和擴大公共產品供給和均等化作為實現共同富裕的近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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