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各界代表會議到人民代表大會
——中共地方民主建政的成功探索
摘要:新中國成立前后的地方民主政權建設中,在共產黨領導下,先后召開各界代表會議、各界人民代表會議,1953—1954年,全國范圍內又相繼召開了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標志著地方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完成了代行地方人民代表大會的歷史使命,而由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的協商委員會繼續代行地方人民政協的權利。隨著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和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的召開,誕生了新中國第一部《憲法》,頒布了第一個《政協章程》,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新型政黨制度,從而走出了一條既不同于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議會制,也有別于蘇聯和東歐一些社會主義國家的蘇維埃制,并與中國國情相適應、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新型政治發展道路,為人類政治文明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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