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新中國之所以在民族自治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其思想理論源于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和民族理論,其社會歷史條件主要是歷史上國家長期統一、中華各民族相依并存,民族分布"大雜居、小聚居"的基本格局,特別是新中國的成立,人民當家作主,為實現民族平等團結奠定根本政治前提。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正確道路的重要內容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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