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協調好中央與民族自治地方關系,是完善當前國家治理體系,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在民族事務治理中貫徹協調發展理念的重要體現。中央與民族自治地方關系構建于新中國成立初期,成形于20世紀50年代,并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得到了全面發展。作為一種新型的中央與地方關系形態,中央與民族自治地方關系發展的現狀與問題,既反映了我國中央與地方關系的一般狀況,也有基于民族性、地方性,以及受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調整所形成的特殊性。目前,中央與民族自治地方關系發展受事權劃分、管理體制、優惠政策、利益協商機制等因素的影響出現了諸多問題,亟待以協調發展理念,從宏觀與微觀兩個角度來謀劃中央與民族自治地方關系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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