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國農村的合作醫療事業在20世紀50年代初期開始萌芽,隨后進入穩步發展階段,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前期進入迅速擴展時期,到了20世紀70年代后期,由于國內環境的變化,舊式合作醫療事業走向衰落。農村舊式合作醫療在發展過程中體現出了明顯的特點即農村合作醫療組織的建立是建立在自愿協作的基礎之上的;醫療保健的范圍相對較廣,但得到保障的程度有所差異;合作醫療組織的技術力量較薄弱,不能充分滿足農民的醫療需要;合作組織的管理體制還不完善;具有明顯的階段性,發展速度不均衡。舊式合作醫療制度雖然已經被取代,但所留下的寶貴經驗如農村合作醫療組織是建立在農民自愿協作的基礎之上、按照"誰出資誰受益"的原則組成的農村合作醫療體制是符合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現狀的一種有效的籌資方式等經驗卻仍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值得繼承與發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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