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中國70多年的歷史進程中,20世紀80年代因思想解放和改革開放全面展開而被銘刻史冊,黨和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和新舉措:“走自己的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到20世紀末“實現國民生產總值翻兩番、人民生活達到小康”;“發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到21世紀中葉“分三步走的經濟發展戰略”;等等。這些新任務和新目標催人奮進、充滿希望。此時,全面整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五講四美三熱愛”等政治思想建設和社會風氣建設不斷推進,為改革開放的全面展開提供了政治保證和群眾基礎。作為思想文化建設和社會動員的方法,勞動模范(以下簡稱勞模)表彰在20世紀80年代呈現出一系列新特點:舉行的頻率較高,連續進行了6次年度授獎和1次大型全國勞模表彰;受表彰對象覆蓋各行各業,知識分子和管理者占比明顯提高;表彰機制體制更加健全。這些新特點折射出怎樣的社會氛圍?彰顯了什么樣的時代特征?跨越三四十年后,它有怎樣的世紀回響?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弘揚勞模精神的價值何在?本文試對上述問題進行探討,以期推進相關研究的進一步深入。
一、年度授獎:助推改革開放全面展開
從新中國成立到目前為止,全國勞模表彰共進行了15次。1950年9月25日至10月2日,全國工農兵勞動模范代表會議隆重召開,共有464位模范人物榮獲新中國首批全國勞動模范稱號。此后,我國于1956年、1959年和1960年先后召開了3次全國勞動模范表彰大會,共有10656位先進個人、6510個先進集體獲得表彰。1961—1976年,全國勞模表彰中斷了16年。“文化大革命”結束后,隨著撥亂反正的深入開展,各項工作重回正軌。1977—1979年,在人民大會堂連續召開了5次全國勞模表彰大會,共有2520位先進個人、4157個先進集體獲獎。如此密集的表彰,可以說是“緣于轉折時代的歷史召喚”。20世紀80年代,我國延續了大力表彰勞模的勢頭并萌生了年度授獎這種新形式。
1983—1988年,我國連續開展了6次全國勞模年度授獎活動,這在以往的全國勞模表彰中從未有過。盡管沒有舉行表彰大會,但均由國務院做出表彰決定,頒獎儀式莊嚴隆重;盡管每次獲獎人數很少(均未超過10人),但獲獎者都是各行各業的代表人物;大張旗鼓地宣傳活動緊隨頒獎儀式展開,使這些閃光的名字和先進事跡家喻戶曉,為激勵人們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征程上再立新功發揮了積極作用。
在1983—1988年表彰的21位全國勞模中(詳見下頁表),既有普通的勞動者,也有科學家;既有生產一線的優秀工人,也有出類拔萃的企業管理者;既有長期樹立的先進典型,也有改革開放中涌現的佼佼者。他們類型多樣、職業廣布,為各條戰線樹立了學習的楷模。在獲獎者中,知識分子所占比例較高,共有13位,其中主要是科技工作者,這種構成體現出新時期知識分子地位的提升以及在發展社會生產力中的重要作用。“近年來的勞動模范隊伍最重要的變化之一是,在繼續提倡那種吃大苦耐大勞的‘老黃牛型’勞模的同時,更重視了知識分子和經營型人才的模范作用。使過去久遭極左迫害的一些知識分子及難登此大雅之堂的經營管理人才,成了受人尊重的勞動模范”。因“發明的漢字編碼方案,受到國內外專家的高度評價,進入了國際技術市場”的王永民、“主持研究的河蟹人工半咸水育苗新技術在國內外三次獲得一等獎和金牌獎”的趙乃剛等人的獲獎是新時期黨和國家重視“科學成果商品化”,“促進科技與經濟的結合,進而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體現。

資料來源:《中國工業五十年——新中國工業通鑒》第9部,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2000年版,第1724—1726頁;《國務院授予趙春娥蔣筑英羅健夫全國勞模稱號鄭州長春西安舉行授獎儀式》,《人民日報》1983年3月5日;《國務院授予駕駛員焦紅全國勞模稱號》,《人民日報》1984年11月1日;《堅持“小扁擔精神”二十三年如一日楊懷遠榮獲全國勞模稱號》,《人民日報》1985年11月8日;《國務院作出決定授予五人全國勞模稱號》,《人民日報》1987年4月28日;《國務院批準全國總工會宣布“五一”新命名十名全國勞模》,《人民日報》1988年4月21日。
縱觀上述連續6次全國勞模年度授獎,雖然表彰的人數、時間、地點等均不同,呈現出一定的隨機性特點,但取得了及時、高效的社會動員效果。年度授獎的出現,與粉碎“四人幫”后勞模表彰的持續升溫和改革開放全面展開的新形勢息息相關。1979—1983年,“被評為全國勞動模范和省、市、自治區勞動模范的有三萬八千五百多人,被評為新長征突擊手的有四萬二千九百多人,被評為三八紅旗手的有七萬一千八百多人”。中共十二大拉開了改革開放全面展開的序幕“,我國經濟從一九八四年到一九八八年經歷了一個加速發展的飛躍時期,展現了農業和工業、農村和城市、改革和發展相互促進的生動局面,整個國民經濟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大變革的時代特別需要社會的支持,需要基層民眾的響應,需要在思想認識上構筑新的共識,激發新的內生力量。”從1985年起,中華全國總工會(以下簡稱全國總工會)決定,凡各行各業的職工和集體“在四化建設中貢獻突出,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工會和全國產業工會評定申報,經中華全國總工會審核批準,對個人頒發‘五一勞動獎章’,授予相應的榮譽稱號;對集體頒發‘五一勞動獎狀’,授予全國先進集體榮譽稱號”,“原則上每年‘五一’國際勞動節授予一次”。這一表彰的級別為省部級,雖然比全國勞模表彰略遜一籌,但表彰的基本性質和目標是一致的。
可見,全國勞模年度授獎活動的舉辦源自改革開放,目的就是提振人民的精氣神,推進改革開放向全面、縱深發展。
二、1989年表彰:勞模表彰制度初步定型
新中國成立初期,沿用革命戰爭年代的做法和經驗,勞模表彰采用與群眾運動相結合的方式展開,以增強其影響力和效果。“我們要把勞模運動進一步推廣起來,使之更加普遍廣泛,成為具有更大群眾性的運動。”與此同時,全國總工會提出了將勞模表彰作為一種固定制度的設想。1950年10月,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李立三在《關于全國工農兵勞動模范代表會議的總結報告》中指出:“要把評選勞模形成固定的制度。”“全市的工業勞模,最好每年評選兩次(在五一和國慶節前各評選一次),而全國性的勞模大會每年可舉行一次。”但遺憾的是,到20世紀80年代之前,“固定”和“每年評選”的設想未能實現。
1980年3月8日,全國總工會頒布了《勞動模范工作暫行條例》,對勞模工作的基本原則和要求、堅持分級負責的管理原則、工作制度等做出了明確規定,由此開啟了勞模表彰相關工作的規范化探索。1983年7月1日,全國總工會、中共中央組織部、勞動人事部、衛生部聯合發布了《中華全國總工會等部門關于保護勞動模范身體健康的幾項規定》,針對勞動模范健康狀況不好、病號多、體質下降、生活條件差等問題,提出了每年體檢、安排療養和休養、嚴控加班加點、減少社會兼職和活動、改善住房等具體措施,從而推動了勞模管理相關工作的常態化、程序化進程。
在籌劃新中國成立40周年慶祝活動時,全國勞模表彰被提上中共中央的議事日程。1989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兩次召開會議研究這項工作。隨后,國務院成立了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籌備委員會,專門負責審批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并全面領導表彰大會的籌備等事宜。4月12日,《國務院關于召開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的通知》明確規定了表彰范圍、名額分配、評選方法、評選條件、特邀代表、組織機構以及相關的具體要求。按照通知各項條款和名額分配方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和相關企事業單位歷時半年完成了推薦和評選等各項工作。
1989年9月28日,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在人民大會堂召開。大會由全國總工會主席倪志福主持,江澤民、楊尚昆、李鵬、萬里、喬石、姚依林、宋平、李瑞環、王震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出席了大會。會前,鄧小平、彭真與出席開幕式的其他黨和國家領導同志一起,在人民大會堂會見了出席表彰大會的代表,并同代表們合影留念。國務院副總理田紀云在大會上宣讀了國務院關于表彰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的決定,“屠學信等1987名同志被授予全國勞動模范光榮稱號,彭時雄等803名同志被授予全國先進工作者光榮稱號”,共計2790人受到表彰,其中包括“中國的保爾·柯察金”吳運鐸、“抓斗大王”包起帆、“當代愚公”李雙良、“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等。國務院總理李鵬代表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表講話,贊揚勞模和先進工作者“不愧為民族的英杰,人民的脊梁,社會的中堅,人民共和國的支柱”。為了廣泛深入地宣傳他們的先進事跡,在第二年國際勞動節后,全國總工會組織了由32名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全國優秀工會積極分子和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獲得單位的代表組成的勞模報告團,分赴全國各省會城市和主要大中城市,進行為期半個月的巡回報告。首場報告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江澤民等黨和國家領導人與首都各界6000多名干部群眾一起,聽取了大慶油田1205鉆井隊第12任隊長申冠等5位勞模的報告,勞模們生動感人的事跡給人民群眾以極大的鞭策和激勵。
1989年表彰大會延續了歷次勞模表彰大會的做法:給予勞模代表極高的禮遇,國家領導人不僅親自到北京站迎接,而且與代表們共同交流座談,共話時代主題;代表們參加了隆重的新中國成立40周年慶祝活動,充分體現出社會主義國家的勞動者是最光榮的,是國家的主人翁。同時,此次表彰充滿了改革開放的新氣象:評選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緊扣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以及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任務;評選條件首先是“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改革開放總方針”,其次是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做出重大貢獻者;勞模評選時限和范圍是1980年以來涌現的全國勞模和先進工作者,因此銳意改革、開拓創新的廠長、經理和各條戰線上有突出貢獻的人紛紛被推選出來。1989年表彰活動強調務實節約,國務院專門下令,要求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嚴格控制召開各類表彰大會,為此,很多部委召開電話會議對本行業的勞模進行嘉獎表彰。之所以說1989年的勞模表彰體現了勞模表彰制度逐漸成熟和完善,主要是因為此次表彰革除了過去一些不統一、不明確、不完善的做法,摒棄了群眾運動的方式,制度化、常規化的體制機制被固定下來。
一是表彰大會的名稱、規模、時間、地點被統一和固定下來。此前的表彰大會用過“全國工農兵勞動模范代表會議”“全國先進生產者代表會議”“全國群英會”“全國工業學大慶會議”“全國科學大會”等名稱。從1989年起,定名為“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全國勞動模范”稱號授予的是企業職工、農民和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先進工作者”稱號授予的是機關和事業單位的職工和管理者。此前的表彰大會受表彰的人數不等,少則二三百人,多則四五千人,從1989年起固定在3000人左右。表彰大會召開的時間和地點,固定在“五一”國際勞動節前的人民大會堂召開,每五年表彰一次,逢“五”逢“十”舉行,如1995年、2000年、2005年等,因而有人將逢“五”逢“十”之年稱為“勞模年”。
二是表彰對象范圍擴展并統一,包括各行各業、各條戰線;只表彰個人,不再表彰集體。與20世紀80年代以前召開的9次全國勞模表彰相比,這次大會實現了行業全覆蓋,受表彰者分別來自工業、農業、交通、財貿、基建、科研、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51個系統或行業,正所謂“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在80年代以前的9次表彰中,第一次表彰大會的對象是戰斗英雄,工業、農業和軍隊中的勞模;第二次表彰大會的對象集中在工業戰線;第三次到第九次表彰大會都是分行業進行表彰,或者是幾個相近的行業合并在一起,或者是單獨就某個行業進行表彰。1989年之后再未出現過此類情況。
三是表彰組織程序進一步明確和完善。從1989年開始,每次表彰國家都會專門成立“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籌備委員會”,在全國總工會設立籌委會辦公室,統一負責頒發通知、分配名額、協調進度等各項工作,并由各級地方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相關部門具體落實,按照評選條件層層選拔和審查。從2005年開始,全國勞模和先進工作者人選名單實行公示制度,逐級公示,廣泛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確保表彰對象立得住、有威信,能夠更好地發揮見賢思齊的作用。
四是表彰方式重新恢復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1950年7月,《政務院關于召開全國戰斗英雄代表會議和全國工農兵勞動模范代表會議的決定》第六條規定:“凡參加會議的戰斗英雄代表與工農兵勞動模范代表,將分別給以榮譽的與物質的獎勵,具體辦法另訂之。”后來由于受“左”的思想干擾,很長一段時間不再進行物質獎勵。經過撥亂反正,1989年勞模獎勵辦法重新恢復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
9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專門下發了《關于一九八九年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獎勵升級問題的通知》,規定給他們晉升兩級工資,“對農民中的全國勞動模范每人獎勵1000元”。此后,采取一次性獎勵的辦法,1995年、2000年、2005年分別獎勵3000元、5000元、10000元。與勞模做出的成績和貢獻相比,這些物質獎勵是微不足道的,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勞模的關懷。
勞模表彰制度的這一系列變化源于改革開放10余年的實踐探索,來自新中國成立40年來經濟社會建設的經驗總結,既是歷史的延續,也標志著新階段的開啟。按照現代社會動員的四個特征:“廣泛參與性、一定程度的興奮性、目的性(即為了實現特定的目標而形成的一種社會群體性的行為)和秩序性”來衡量,勞模表彰制度初步定型,成為國家治理中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
三、社會效應:多元價值觀的挑戰與回應
20世紀80年代是新中國思想文化非常活躍的階段,有人甚至將其與“五四”時期相提并論。自此價值觀念的多元發展愈加顯現,這一方面激發了人們的創造潛能,加快了社會前進的步伐;另一方面給主流意識形態和思想道德建設帶來巨大挑戰。勞模表彰作為弘揚社會主義思想道德的主渠道,也遇到了很多新問題,甚至遭到質疑和非議,但也正是這些挑戰和壓力促進了勞模表彰制度的不斷完善,顯示出不可替代的社會價值和功能。
1981年11月3日,《工人日報》開展了“怎樣認識和對待先進人物”的討論,鼓勵人們圍繞“先進人物為什么會受孤立、遭打擊”的問題公開發表意見,針對群眾中流傳的先進人物帶頭干活就是“想向上爬”“出風頭”“想入黨”“追逐名利”等錯誤說法進行分析和引導。討論在廣大職工中引起強烈反響,“到1982年2月5日止,討論共刊出18期,收到各地讀者來信、來稿和美術作品近2000件,選登了90篇文章和一批漫畫”。通過這場討論,我們既看到了思想領域的暗流涌動,也看到了人民群眾對勞模和勞模精神的堅定維護。思想文化和價值取向多元叢生的社會環境,對勞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勞模表彰所肩負的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的使命更加艱巨。
作為時代先鋒,勞模最能體現時代特色和主題,他們也因此肩負著示范、帶動、引領的時代使命。早在1950年新中國第一次全國勞模表彰時,東北地區就提出了“新富農是否可以被選為勞動模范”的問題。對此,中共中央“認為是可以的。只要新富農本人勞動好,對勞動有新發明和創造,對雇工待遇又好,合于勞模各種條件……就可以選為勞動模范”。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中國開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中共十二大后改革開放全面展開,全社會提倡打破陳規、勇闖新路,為“四化”建設建功立業。企業改革的領導者、勤勞致富的帶頭人和在各條戰線上取得優異成績的人士脫穎而出,成為勞模表彰的重點人選。1989年,為配合全國勞模表彰,中央電視臺拍攝了12集電視專題片《在共和國的史冊上》,記錄了新中國歷史上104位英雄和勞模人物,其中有孟泰、趙夢桃、馬恒昌、王崇倫、時傳祥、李順達、倪志福、王進喜、張秉貴等老勞模,但更多的是在改革開放中涌現的新勞模,如優秀企業家昆山皮件羽絨服裝廠廠長兼黨總支書記王秀芳、青島電視機廠廠長李德珍、福州第六塑料廠廠長張廷恩、四川長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倪潤峰等。他們有魄力、敢擔當,率先大膽進行體制改革,為企業創造了良好的經濟效益。“新一代的勞模是現代化意識和現代化建設的優秀代表,是一支集生產、科技、指揮、經營于一身的‘全能型’的隊伍”。
作為人民群眾的榜樣,勞模不僅勤勞肯干、業務精良,而且是愛黨愛國、無私奉獻的道德典范。勞模表彰不僅是對個人的獎勵,而且關乎國民道德素質的培育和社會風貌的形塑。20世紀80年代的勞模尤其肩負著“立德”的重任。1982年,中共十二大把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提到重要位置,并決定從1983年下半年開始對黨的作風和黨的組織進行一次全面整頓,遏制正在抬頭的貪污腐化、理想信念淡漠等思想和作風問題。
與此同時,為了回擊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想的侵蝕,在全國開展了反對精神污染的斗爭,“努力清除資產階級和其他剝削階級腐朽沒落的思想”;中共中央出重拳開展“嚴打”,整頓社會秩序、維護社會治安;以“五講四美三熱愛”為主題的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廣泛開展起來。全面整黨一直持續到1987年5月,黨的作風、思想、組織和紀律建設都得到進一步加強與改善。1986年9月,《中共中央關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指導方針的決議》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引向深入。在1989年全國勞模的評選中,“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方面做出重大貢獻”作為一條重要標準被單列出來。應該說,每一位勞模都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載體和化身,他們展現的勞模精神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建設永恒的精神力量。勞模表彰是一個風向標,無論什么時代,都要把弘揚勞模精神作為第一要義,唯其如此,才能更好地發揮其積極的社會效應,鼓舞和引領全國各族人民積極投身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
四、精神永續的新時代
21世紀以來,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針對人民群眾反應強烈的一些問題,勞模表彰制度得到不斷完善。例如,關于勞模的結構比例問題,選拔中一再強調面向基層、面向生產、面向工作第一線。2000年,受表彰的全國勞模和先進工作者中,“企業一線職工1085人,占36.78%;農民560人,占19%”。2015年與2010年的表彰情況相比,“企業一線職工占企業人選的比例由55%提高到57%,農民工占農民的比例從6%提高到25%”。這些數字的變化,進一步凸顯了我國工人階級的領導地位,鞏固了工農聯盟的階級基礎。再如,關于勞模評選程序的公信力問題,選拔中一再強調層層把關、自下而上、走群眾路線,公平、公正、公開。自2005年起采取“兩審三公示”的辦法,由表彰大會籌備委員會辦公室對推薦人員的相關情況進行初審和復審,在本單位、省級和全國進行三級公示,以便接受社會監督。這些規定和措施有力地推動了勞模表彰制度向更加科學嚴謹、全面規范的方向發展。
中共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勞模表彰工作。每逢國際勞動節,習近平都與勞模進行座談,肯定他們的成績,關心他們的成長,鼓勵他們再接再厲,并對勞模表彰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2015年4月28日,在時隔36年之后,中共中央、國務院共同發起表彰全國勞模和先進工作者的高規格大會再次舉行。習近平在表彰大會上指出:“表彰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目的是弘揚勞模精神,弘揚勞動精神,弘揚我國工人階級和廣大勞動群眾的偉大品格”。“‘愛崗敬業、爭創一流,艱苦奮斗、勇于創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獻’的勞模精神,生動詮釋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我們的寶貴精神財富和強大精神力量”。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2016年4月,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工作委員會成立。2017年7月,中共中央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黨內功勛榮譽表彰條例》《國家功勛榮譽表彰條例》《軍隊功勛榮譽表彰條例》《“共和國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授予辦法》《“七一勛章”授予辦法》《“八一勛章”授予辦法》《“友誼勛章”授予辦法》,這些法規的出臺和專門機構的設立都表明勞模表彰制度的進一步完善。2019年9月30日,在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之際,于敏、申紀蘭、孫家棟、李延年、張富清、袁隆平、黃旭華、屠呦呦8人榮獲“共和國勛章”,他們中除了李延年、張富清曾是戰斗英雄外,其他人全部獲得過省部級或全國勞模稱號。由此再一次證明,“勞動模范是民族的精英、國家的脊梁、社會的中堅和人民的楷模”。
2020年又是全國勞模和先進工作者表彰之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對即將開展的表彰活動進行了部署,各級地方政府和企事業單位按照通知要求和規范程序,紛紛制定活動方案,啟動選拔、推薦、公示、申報材料等相關工作環節。2月,湖北省中西醫結合醫院呼吸與重癥醫學科主任張繼先,作為新冠肺炎“疫情上報第一人”,憑借長期在工作中的突出表現被推薦為表彰對象。8月11日,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為隆重表彰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斗爭中做出杰出貢獻的功勛模范人物,授予鐘南山“共和國勛章”,授予張伯禮、張定宇、陳薇“人民英雄”國家榮譽稱號。他們中除了陳薇為軍人之外,鐘南山在1995年、張伯禮在2005年曾先后榮獲“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張定宇被推薦為2020年全國勞動模范和全國先進工作者候選人。
“看似尋常最奇崛”,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道路上,正是這些勞模始終堅定地走在隊伍的最前列,勞模精神始終是中國人民創造幸福生活和推動社會向前發展的力量來源。
[作者簡介]姚力,歷史學博士,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當代中國研究所,100009。
本文發表在《當代中國史研究》2020年第5期,注釋從略,引用請參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