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49年《共同綱領》提出實行義務兵役制,到1957年基本實現由志愿兵役制向義務兵役制的轉變,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實行現代意義上的義務兵役制,歷時8年之久。新中國成立初期,復員、動員、民兵三項工作相互交織,面對首次實施義務兵役制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國家和軍隊有關部門進行了一系列調查研究,采取了人口普查和試點調查、實行普遍民兵制、普遍建立兵役領導機構、重視宣傳和思想發動等措施,確保從志愿兵役制向義務兵役制的平穩過渡。這一轉變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問題一度引發關于義務兵役制的存廢之爭。總而言之,義務兵役制的實行,為人民解放軍正規化現代化建設起到了推動作用,并為國家實現寓兵于民的國防發展戰略提供了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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