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下簡稱“政協制度”)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關鍵構成,是中國共產黨在政治制度領域的偉大創舉,在新中國國家治理中占據獨特地位、展現突出優勢。
政協制度的歷史演進與功能轉型
1948年,中共中央發布“五一口號”,提出召開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主張,得到了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和社會各界的熱烈響應。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以下簡稱“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標志著政協制度正式確立。此時,人民政協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作為臨時權力機關,為新中國的政權建設和各項事業發展奠定了基礎。
1954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正式確立,人民政協完成了從代行人大職權向專門協商機構的職能轉變。1954年12月,毛澤東發表《關于政協的性質和任務》的著名談話,指出政協是全國各民族、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國外華僑和其他愛國民主人士組成的統一戰線組織,為政協事業的發展定下了基調。此后,人民政協作為統一戰線組織,在團結各方面力量、協商國家重大事務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1982年,新的政協章程明確人民政協是愛國統一戰線組織、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為改革開放新時期人民政協的制度化發展奠定了基礎。1989年12月,中共中央發出《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明確提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一種重要組織形式。人民政協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積極開展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為國家治理建言獻策。
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政協事業進入新時代。2019年,中央政協工作會議為新時代人民政協事業發展指明了方向,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一系列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新要求。2023 年,全國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通過的章程修正案,明確人民政協是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和實踐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民政協不斷拓展協商民主的廣度和深度,在國家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顯。
政協制度在國家治理中的
實踐成就和重要作用
政協制度自創立以來,在中國國家治理體系中發揮著獨特且重要的作用。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具備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為新中國的誕生夯實了政治根基與法律基石,拉開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序幕。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人民政協廣泛團結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無黨派人士、少數民族及愛國民主力量,積極參與國家大政方針的協商與制定,為推進社會主義改造、構建社會主義制度、開展大規模社會主義建設貢獻了智慧與力量。
改革開放以來,人民政協圍繞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等重大議題建言獻策,為國家發展提供重要智力支持,為推動中國經濟持續高速發展給予了有力支撐。進入新時代,人民政協精準對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與“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調研—議政—轉化”機制完成中心任務,政協的作用進一步凸顯。
人民政協通過制度化、程序化的協商議政和民主監督,廣泛凝聚共識,整合不同界別和群體的意見,形成推動國家發展的合力。通過反映社情民意、協調社會關系、化解矛盾,成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機制。通過提案監督、專項監督等途徑發揮民主監督功能,與黨內監督、法律監督等其他監督形式協同互補,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監督體系。作為專門協商機構,人民政協不斷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形成了以全體會議為龍頭,以專題議政性常委會和專題協商會為重點,以雙周協商座談會、遠程協商等多種形式為常態的議政格局。
人民政協通過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有效實現了利益協調、共識凝聚和智力集成,在國家治理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政協制度的中國特色與理論創新
政協制度作為我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和具有中國特色的政黨制度,是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的偉大成果,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實踐特色和時代特色,展現出強大的制度活力與政治生命力。
政協制度根植于馬克思主義統一戰線理論、政黨理論和民主政治理論。馬克思主義強調無產階級政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同時重視與其他黨派和群體的聯合與合作。人民政協正是這一理論在中國實踐中的制度化呈現,它通過政協制度,為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及其他各界代表提供了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平臺,實現了執政與參政、領導與合作的有機統一。統一戰線作為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重要內容,在政協制度中得到充分體現。自成立以來,人民政協始終作為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凝聚共識、匯聚力量,不僅在新中國成立中功不可沒,也在社會主義革命、建設和改革進程中持續發揮重要作用。作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人民政協拓展了人民民主的實現形式。它廣泛吸納社會各階層、各群體的意見與訴求,推動實現更廣泛、更真實、更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體現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顯著優勢。這不僅是對馬克思主義民主理論的繼承,更是結合中國實際的重要創新。
政協制度汲取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民惟邦本”“兼容并蓄”“和合共生”等政治智慧。傳統民本思想在發展過程中演化為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人民政協通過傾聽民聲、反映民意、協商于民、協商為民,推動實現民生改善與社會進步,體現出對傳統民本文化的現代升華。“和而不同”“求同存異”的哲學思想,為人民政協在多元利益結構中尋求共識、在差異性中達成一致提供了文化支撐,也塑造了中國特色協商政治的基本風格。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統總結了人民政協發展的歷史經驗,緊密結合新的時代條件和實踐要求,推動政協理論實現新發展。這一思想進一步深化了對政協工作規律的認識,拓展了政協協商的內容、形式與機制。
在我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人民政府履行行政職能,而人民政協則發揮協商、監督、咨政的作用,三者相輔相成、協調一致,共同服務于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總體目標。
76年來,政協制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展現出明顯的制度優越性與適應性。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推動人類政治文明進步中,這一制度優勢將進一步彰顯。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當代中國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