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國成立前后,為了應對四次大的物價波動,穩定幣值,抑制通貨膨脹,國家通過貿易、財政和金融“三個部門、六路出兵”,采取了一系列積極措施。其中金融部門采取的重要措施是大力吸收存款,開展城鄉儲蓄業務,推遲居民的即期消費,盡快回籠貨幣,減少流通中的貨幣量。中國人民銀行根據物價變動的情況,運用利率杠桿,在不同的階段開辦了不同的儲蓄業務。1950年3月,國家統一財經工作之后,物價趨于穩定,折實儲蓄的作用減弱,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人民銀行”)為適應人民“既想分次取用、又想獲取較高利息的”需要,開辦了靈活的定活兩便儲蓄存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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