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眾參與反腐是政治參與的要求,是異體監督的需要,也是《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要求和提升反腐成效的需要。建國以來我國民眾參與反腐經歷了運動式的參與階段(1949~1977年)、趨于規范的參與階段(1978~1999年)和廣泛深入的參與階段(2000年至今)。民眾參與反腐的主要特點體現在四個方面:民眾參與反腐逐步走向理性和高效;民眾參與反腐的深度受到中央反腐模式的影響;民眾與政府的角色分野與良性互動并存;民眾參與反腐尚需進一步保障和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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