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國史編年》1949年至1955年卷,深得教益,謹談三點感想,并提三條建議。
第一點感想,這是一部資料翔實的信史。我們中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中國人民尊重歷史,熱愛歷史,古往今來,學史、治史、修史、用史,已經成為世代相沿的一個好傳統。《國史編年》既繼承發揚了歷代修史的好傳統,又有前人所不可企及的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的理論指導,憑藉翔實可信的弘富史料的占有和一支德才學識兼備的高素質編纂隊伍的辛勤勞動,從而就確保了這部史書的真實可信。《國史編年》卷首的《凡例》說得很明白:“《國史編年》條目采自原始的或權威的資料,凡對某一事件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說法的,必經認真考證,采用相對準確的說法。”這條至關重要的編纂原則貫徹七卷《國史編年》的始終,就使這部史書從本質上還原了歷史的真實,讓讀者清楚地看到,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之下,中國人民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孕育、誕生和成長,所經歷的艱苦奮斗乃至流血犧牲。《國史編年》以無可辯駁的歷史事實昭示了一條真理,沒有中國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的偉大歷史選擇,是中國歷史發展的必由之路。唯其如此,所以我們說《國史編年》是一部資料翔實的信史。
第二點感想,《國史編年》在編纂體例上實現了可喜的創新。中國古代史書,不惟源遠流長,從未間斷,而且體裁完備,各有千秋。就拿《國史編年》所采用的編年體史書來說,《春秋》、《左傳》、《竹書紀年》、《漢紀》、《后漢紀》諸書,皆是導其先路的名著。北宋中,司馬光著《資治通鑒》問世,使這一體裁的史書臻于極度成熟。迄于南宋中,又從中派生出紀事本末體、綱目體等多種體裁的史書。《國史編年》以編年體史籍為矩矱,復取綱目體、紀事本末體史書之所長,既繼承發揚我國古代史家重視史表的優良傳統,又與時俱進,融域外史籍編纂之所長為我所有,合綱文、目文、文獻、注釋、史表、圖片、附錄、索引為一體,年經事緯,綱舉目張,實現了編年體史書編纂體裁的成功創新。
第三點感想,《國史編年》中洋溢著感人至深的高度責任意識。我大致算了一下,今天我們讀到的這七卷《國史編年》,篇幅已經接近800萬字,稱得上是一部大書。雖然因為時間太緊,不可能逐字逐句地認真閱讀,但是通過最近一個月的瀏覽,我還是深深地受到了吸引和震撼。是什么東西的吸引和震撼?不是別的,那就是洋溢其間的敬業精神,是參加《國史編年》編纂、審訂、校閱、印制、出版的全體同志精益求精的高度責任意識。一部卷帙如此浩繁的大書,除了個別注釋未盡統一,一二行文尚可斟酌之外,我僅在其中的兩卷讀到兩個明顯的錯別字。這樣一個卓越的業績是何等令人肅然起敬啊!如果我們學術界和出版界的同志,都能像《國史編年》這個優秀集體那樣,對國家和人民的學術事業、出版事業、文化建設事業高度負責、一絲不茍,那么世間上還有什么事情我們不能去做好呢?
下面再提幾條建議:第一,應當為《國史編年》正名。當代中國研究所很謙虛,把他們付出多年辛勤勞動編纂的《國史編年》稱作“資料書”。其實,實事求是地說,《國史編年》并不是資料書,而是歷史學著作,是一部宗旨鮮明、資料翔實、編纂有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編年史。因此,名從其實,還是以不稱作“資料書”為好。第二,《國史編年》卷首《凡例》不宜更改。《凡例》是一書的編纂原則,是規矩,是法度,提綱挈領,至關重要。《凡例》所列各條,既是著者的工作準繩,也是讀者了解本書的依據,一經確定,不宜改動。《國史編年》1949至1951年卷,卷首《凡例》第三條,是本書的一個至關重要的編纂原則。1952年卷以后,此條不復保留,而是經過刪節后并入第九條。如此更改是否妥當,請斟酌。第三,某些技術性細節,尚可進一步雕琢。譬如歷史人物生平注釋,是否包含字號,所任職務用全稱還是簡稱,各卷當以統一為宜。又如漫畫歸入圖片一類載入國史,是否適宜,亦可斟酌。再如“中國人民銀行發行和回收新、舊版人民幣”一類行文,宜力求準確,免生歧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