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幸參與編撰《國史編年》這套書的開篇之作——1949年卷。借此機會,簡要介紹一下該書編撰過程。
按照編委會的部署,我們在動筆之前,先就《國史編年》的定位、體例和章法等問題進行研討。在務虛的過程中,我們明顯地感到:目前出版的中共黨史(社會主義部分)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史(以下簡稱黨史和國史)以及相關專題資料,版本雖多,但內容和立意雷同,難以區分是黨史還是國史?我們認為,出現這種局面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黨史擠占了國史的空間,有以黨史取代國史的傾向;國史又擠占了黨史的空間,有以國史取代黨史的傾向。由于沒有劃清黨史和國史的界限,就難免個性不鮮明,特色不突出。
如何解決這種矛盾呢?我們經過反復思考,認為關鍵還是要弄清黨史和國史的屬性和內涵,堅持黨史姓黨、國史姓國,把黨史從粘連得過多的國史中剝離出來,把國史從粘連得過多的黨史中剝離出來,恢復黨史和國史的各自面目。為了改變黨史和國史的趨同態勢,編委員會提出《國史編年》要繼往開來、另辟蹊徑,成為“全面反映中華人民共和國各個領域重大史事的資料書”,“為研究中華人民共和國史提供翔實可靠的史料,同時也為國內外讀者查閱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的資料提供方便”。明確了全書的定位,我們就按照這個思路深入思考,如何在探索中邁出新的步伐,才能取得凝聚自己心血和智慧的編纂成果。為此,我們想方設法擴大視野,在內容取舍上堅持人輕我重、人棄我取的原則,凡是屬國史范疇的資料,都要竭力爬梳網羅,拾遺補闕,考核訂正,去蕪取菁,盡可能地把國史的內容還給國史。編委會集思廣益,把我們在研討中達成的共識加以概括,寫進《國史編年·凡例》。這就是:“舉凡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經濟、文化、科技、教育、衛生、民族、社會、人口、宗教、疆域、地理、區劃、災害、氣候、生態、資源、軍事、國防、外交、對外聯系和國際反應等方面的大事,均在編寫之列。”
解決了“把國史的內容還給國史”的問題之后,我們又探索用什么體裁表現國史的豐富內容,也就是如何突破以往國史“大事記”沿用的體例。我們通過對傳統史學開創的編年體、紀傳體和紀事本末體的研究、比較,決定以屬于編年體的綱目體為主,兼采編年體和紀事本末體之長。因為發軔于《資治通鑒綱目》的綱目體,敘事提綱挈領,簡明扼要,“綱舉而不煩,目張而不紊”,便于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年。基于這種考慮,編委會決定采用綱目體敘事,設“序編”敘述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如何創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史事,起于1927年7月1日終于1949年9月20日,以武裝奪取政權和在各革命時期的根據地建設政權的主線,作為包括1949年卷的各卷歷史背景。自1949年9月21日籌劃建立新中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召開之日起為“正編”,詳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方方面面的史事。每年一卷,每卷約百萬字。
《國史編年》各卷敘事,由綱文、目文、文獻、圖片和注釋五個部分共同完成,各個部分在統一的整體中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綱文作為史事主題,畫龍點睛。目文作為史事主干,敘述始末。部分條目因史事簡單而內容重要,將綱文、目文合并,以綱文敘事。目文之后附有文獻,作為支撐綱文和目文的檔案資料和其他原始資料。注釋除對目文的人名、地名加注外,對目文中有歧義或疑義之處進行考證說明,以提高目文的學術性。圖片根據目文內容選擇,作為充實目文的形象資料。
關于編纂章法,根據編委會確定的原則,我們提出了“三精”的標準,即精確、精煉和精彩。
“精確”就是史料取舍精當,不遺不濫,史事翔實、原始、權威,經得起學術檢驗。對有爭議或有疑義的史事要進行考證、辯析,做出有理有據的科學解釋。在這一過程中,我們深刻認識到:治當代史也要具備版本、目錄、考證、校勘、辯偽、輯佚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
“精煉”就是敘事必須條理清楚,不拖泥帶水,不節外生枝。對于篇幅長的重要文件、講話、社論等文獻要進行提煉、歸納,這個工作要求內容完整、重點突出,文字簡潔。借用梁啟超的話,就是“篇無剩句,句無剩字”。因為編年體的資料書不是史料大全,有文必錄,其工作方式也不是簡單的編輯。這種資料書屬于史書,必須圍繞有關主線編撰,是帶有再創作性質的工作。
“精彩”就是質文兼備,詳略得當,行文考究而不花哨,符合語法、邏輯、修辭等規范要求。要言之有物,樸實無華,不矯揉造作,使人讀后覺得開卷有益,可信可用。
我們深知《國史編年》還有應該完善之處。根據治史好比積薪總是后來居上的規律,我們有信心在現有的基礎上,編纂出完整的、無愧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的《國史編年》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