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年史是國家歷史最基礎的形式
中國是世界上修史傳統最長久、保存史料最豐富的文明古國,編年體是最早形成的史書體裁,是以歷史事件發生的時間為順序,來編撰、記述歷史的一種方式。編年史也是唯一一種包括當代人修當代史內容的官方體裁。編年體的當代史,不僅在先秦有“左史記言,右史記行”的史官,而且從唐代起,就出現了按照當朝事編寫編年史的“實錄”。宋代的《資治通鑒》是中國歷史中最著名的編年史。以后,明、清兩朝,編修實錄都是國史館的日常工作。其特點,就是根據資料,逐日記載國家已經發生的大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很早就出現了通史體裁的共和國史。目前可以看到的最早的書名有新中國史含義的著作,是1955年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廖蓋隆編《中國人民解放戰爭和新中國五年簡史》,但由于是將解放戰爭史合在一起寫,還不能算是獨立性質的共和國史。1958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河北北京師范學院(今河北師范大學)歷史系三年級集體編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稿》,應該算是第一部。到目前,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當代中國史”、“中國現代史”、“新中國史”等為名的個人、地方和部門機構、高校編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通史,已經有了近200種。從上世紀80年代起由中宣部組織全國撰寫、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和當代中國出版社先后出版的150余卷《當代中國叢書》,可以說是以多種部門、專題、地方分類的典志和通史體裁結合的官修國家當代史總匯。
共和國史的紀傳體興起較晚,但以其富有情節和可讀性,社會影響面最大。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寫、中央文獻出版社陸續出版的《毛澤東傳》、《周恩來傳》、《劉少奇傳》、《朱德傳》、《陳云傳》等(包括今年即將出版的《鄧小平傳》),及當代中國出版社出版的元帥傳、大將傳等為代表的《當代中國人物叢書》,可以說是代表國家編寫的傳記人物典范作品。
但是,盡管已經出版了各種個人、機構編寫的共和國大事記,但尚未出現能夠代表國家意義的共和國編年史。其原因,個人分析,也許是因為兩個原因:首先,編年體是一種可持續發展的歷史系列,隨著共和國歷史的發展,年年編輯,不能中斷,必須有比較穩定的國家專門機構來從事這一工作。目前各種個人、機構編寫的大事記,很難做到。其次,編年史范圍廣大,是從大量檔案資料中提煉出國家、社會、地方、民間的大事。正如劉知幾《史通》說:“至于賢士貞女,高才俊德,事當沖要者,必盱衡而備言,在沉冥者,不枉道而詳說。如絳縣之老、杞梁之妻,或以酬晉卿而獲記,或以對齊君而見錄,其有賢如柳惠、仁若顏回,終不得彰其名氏、顯其言行。故論其細也,則纖芥無遺,語其粗也,則丘山是棄。此其所以為短也。” 個人和一般機構修編年史,難以有全面利用全國檔案資料的條件和精力。
然而,編年史又是一個國家歷史最基礎的形式,過去封建時代,主要記敘帝王執政大事和活動,與純粹記錄帝王個人活動的起居錄相比,可以說是以國家形式出現的帝王家譜。而到了共和體制,國家編年史就成為國家的家譜了。辛亥革命之后,中華民國政府即建立了國史館,主要任務之一,就是編寫民國編年史。所以,1978年胡喬木任中國社會科學院院長時,就提出了要編寫中華人民共和國編年史的意見。以后,又與楊尚昆、薄一波聯名建議中央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館。當代中國研究所即是作為籌備機構而建立的。所以,編寫中華人民共和國編年史,就義不容辭地成為當代中國研究所的主要和日常任務之一。
新檔案史料的刊布與價值

朱佳木所長帶領當代中國研究所有關同志走訪中央檔案館
由當代中國研究所編寫的1949—1955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編年》(以下簡稱《國史編年》),海內外學界最關注的,就是它的史料價值。
首先,它是編撰與文獻的結合,方便了一般讀者的閱讀。過去的編年史,一般都是由編寫者編撰的大事記,不附錄史料。這樣做的缺點,是使讀者不能進一步了解所述重要大事的細節和原貌。有些史料在其他檔案文獻匯編中可以找到,也需要另外花費工夫。有些史料,則是只有編寫者自己看到,編寫大事時是否客觀、準確,則無從查考。有感于此,《國史編年》在重要大事后面,均列有“文獻”欄目,全選或者節錄重要的檔案文獻。讀者在通過大事了解到梗概后,更可以通過直接閱讀當時的文獻。
其次,通過撰寫正文條目時的參考和附錄文獻,公布了一批新的檔案史料。《國史編年》從1951年卷起到1955年卷,經中央有關部門批準,選用了一批中央檔案館過去未發表過的檔案。其中,在撰寫條目中參考、提煉、摘寫的,1951年卷有73件,1952年卷有26件,1953年卷有18件,1954年卷有71件,1955年卷有43件;總計五年共231件。在條目所附文獻中節錄或全文發表的,1951年有32件,1952年卷有34件,1953年卷有23件,1954年卷有10件,1955年卷有47件;總計五年共147件。這些檔案,主要是當時的中央文件或者中央有關部門如中宣部、中組部文件。
據統計,1950年代前期,每年所發出中央文件大約在200余件,其中已經通過《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等公布的,大約100余件。因此,《國史編年》中首次公布的這些中央文件,在一定程度上擴大了已經公布的文件的涵蓋面。
《國史編年》公布的這些史料,有些是對于已經公布的主要文獻,起到了更為細化的補充作用,有些是由于過去限于某些原因沒有公布的,起到了填補空白的作用。下面舉一例說明。
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美國對新中國進行了戰略物資封鎖。志愿軍赴朝鮮作戰后,美國更將這種封鎖擴大到多種經濟物資范圍。1951年2月1日,聯合國大會未經討論就批準了美國提出的關于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侵略者的決議草案。5月14日,根據該決議成立的“補充措施委員會”決定把經濟制裁問題“作為反對共產黨中國的可能措施的第一條”,對中國實行禁運。禁運不僅包括了所規定的戰略物資,還包括了向中國出口棉花等幾乎所有物資,給中國帶來了較大的損失,1951年上半年價格上漲了1倍左右。最受影響的是原料還嚴重依賴進口的紡織工業。
陳云主持中財委進行分析后,經中央批準,于1951年5月29日代表中央作出對目前棉紡問題的指示,認為造成棉花供應不足的原因,一是由于西方國家封鎖后,從國外進口的原棉只有2000余萬斤,價格比國產棉高一倍,以后也更難進口;而且上半年已將積存外匯用盡并有虧空,中國出口80%已轉向蘇聯東歐國家,國營貿易已不容易再大量向資本主義國家組織出口換取外匯。二是市場棉花短缺,使得棉農惜售,私商和個體農民也加緊搶購和囤積。國家貿易公司收棉量銳減,到5月只收3000萬斤,6、7、8月將繼續減少。同時,分析也指出,市場原料雖然緊張,但仍然有潛力,估計1950年關內棉花產量最低有13.2億斤,其中公私廠商已購得8億斤,農民自用及土紡3.4億斤,到5月底全國棉農手里至少還存有1.8億斤沒有出售。
7月28日,陳云為中財委起草《關于解決紗廠棉花不足問題的幾項措施》,要求在8月至10月期間,采取有效辦法,停止各地手工紡織業的發展。《措施》指出,手工紡織業無疑對地方經濟、人民生活有一定好處,但它由于不納15%的出廠稅和6%的統稅,不僅使國家減少了稅收,而且嚴重侵占了機紡原料,加深物價波動危機。因此必須說服地方合作社和其他有關部門,把手工紡織的發展停止下來。責成合作社、一攬子公司、機關生產和財政部門并動員說服私營廠商小販,把他們手中所存的棉花售給或存給國家,都用到機器生產上去。
同時,《措施》指出,由于棉花和紗布根本不夠用,因此紗布要零星而又靈活的頻繁調動,棉花要按照計劃及時迅速調運,業務部門必須堅決依照計劃服從紗布調動和加緊及時調運。全國各地首先支持滬、津、青開工4天4夜,寧肯因內地棉花調出新花供應不上而暫時停工減產,也要保證滬、津、青開工。否則如滬、津、青三地紗廠在9月底以前因調運不及時或推遲延誤調運計劃而再次停工,則將嚴重影響全局,刺激游資向我突擊,造成在大城市中紗布市場脫銷,引起全面物價波動的危機。
通過上述檔案,我們可以看出,陳云作為建國初期黨和國家的經濟大管家,不僅有被毛澤東譽為其功不在淮海戰役之下的“兩白一黑”(即大米、紗布、煤炭)之戰的杰作,而且在其后領導取得反禁運斗爭的勝利,也取得了同樣重要的勝利。后者是我們還研究不夠的。他在經營財經中,計算之細致,籌劃之精妙,都是建立在充分的調查研究之上的。《國史編年》公布的這些史料,無疑為我們提供了研究共和國史和人物的新食糧。
(作者:當代中國研究所經濟研究室主任,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