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為新中國史中的重要概念,“新時期”即“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經歷了復雜的形成和發展過程。起初,中共中央提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其時間起點是1976年粉碎“四人幫”,并且僅是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的一個階段。中共十三大之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的新時期”等新的提法逐步出現。鄧小平南方談話和中共十四大之后,“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的全稱表述逐漸成熟。與此同時,“新時期”的時間起點由1976年粉碎“四人幫”轉變為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新時期”在新中國史中的定位也由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的一個階段上升為與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并列的一個新的歷史時期。中共十八大之后,隨著“新時代”的提出,“新時期”的時間下限被明確為2012年中共十八大的召開,這一概念最終定型。
[關鍵詞]新時期;改革開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概念史
“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以下簡稱“新時期”)是新中國史研究和改革開放史研究的重要對象之一。近些年來,學術界有關“新時期”的研究主題日漸豐富、成果日益增多,內容涉及改革開放的歷史背景、指導思想、發展歷程、建設成就和重要意義等,涵蓋這一時期黨和國家事業的方方面面。但現有研究較少關注“新時期”這一概念本身。目前,為數不多的關于“新時期”概念的研究,主要探討“新時期”的時間起點,“新時期”內部的階段劃分,以及“新時期”的界定依據、基本特征和時間跨度等問題。一方面,這些研究成果為我們進一步開展有關“新時期”的研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另一方面,現有研究較少關注“新時期”概念的階段性變化,尤其是不同階段“新時期”的表述方式、思想內涵及其在中共黨史和新中國史分期中地位的變化,這又為我們深化“新時期”概念的研究留下了空間。實際上,我們今天對“新時期”的理解與改革開放之初“新時期”的內涵已不盡相同。從最初提出至今,“新時期”概念大致經歷了提出、發展、成熟和定型四個階段。本文擬以黨和國家重要文獻中的表述為研究對象,從概念史視角追溯“新時期”概念形成的歷史過程,探究“新時期”內涵的演變及其在新中國史分期中地位的變化,闡述其如何成為我們今天所認知的樣貌。
“新時期”概念的提出
在新中國史的語境中,“新時期”最初不是一個專用概念,而是泛指形勢和任務發生新變化的某個時期。如新中國成立后,毛澤東在1950年6月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的閉幕詞中提出:“在各種條件具備了以后,在全國人民考慮成熟并在大家同意了以后,就可以從容地和妥善地走進社會主義的新時期。”“文化大革命”結束之后,“新時期”逐步發展為一個專用概念,特指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幫”之后的歷史時期。成為專用概念之初,“新時期”僅是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的一個歷史階段。換言之,在改革開放之前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新時期”這一概念經常被用來描述形勢和任務的變化,泛指新的工作階段。在這種泛化用法中,“新時期”還不是一個具有特定內涵、指稱特定歷史階段的專用概念,每個歷史階段內往往有多個“新時期”。
“文化大革命”結束之后,1977年8月,中共十一大關于政治報告的決議指出:“我國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進入新的發展時期”。這里,“新的發展時期”專指粉碎“四人幫”、結束“文化大革命”后的歷史時期。隨后,在黨和國家重要文獻表述與領導人講話中,“新的發展時期”逐步被簡化表述為“新時期”。如1978年6月,鄧小平在全軍政治工作會議上提出:“更好地完成新時期的歷史任務”。可以看到,20世紀70年代后期,不僅“新時期”的概念表述方式逐步穩定,而且其內涵也趨于穩定,專指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幫”之后的歷史時期。
隨著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新時期”的全稱表述逐步由“新的發展時期”變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1979年10月,鄧小平在中國文學藝術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會上的祝詞中強調:“我們的國家已經進入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融入“新時期”的全稱表述之中。進入20世紀80年代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新時期”相互搭配的表述方式逐漸穩定下來。如1983年3月,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在馬克思逝世100周年紀念大會的報告中提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1986年,由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編寫的《中共黨史大事年表》,將1976年10月起這一時期的名稱確定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
改革開放之初,“新時期”全稱表述的變化與國內工作重心的轉移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1977年8月,中共十一大報告提出“新的發展時期”時,這一提法區別于之前一個歷史階段的標準是粉碎“四人幫”之后國內形勢和任務的變化。隨著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重新確立馬克思主義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組織路線,黨和國家的主要任務進一步聚焦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在此背景下,“新時期”的全稱表述逐步由“新的發展時期”發展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與此同時,“新時期”的內涵也發生變化,其現代化建設的指向更加突出。對此,1981年6月,《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以下簡稱第二個歷史決議)曾明確提出:“我們黨在新的歷史時期的奮斗目標,就是要把我們的國家,逐步建設成為具有現代農業、現代工業、現代國防和現代科學技術的,具有高度民主和高度文明的社會主義強國。”雖然“新的發展時期”提出的時間早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但從理論內涵來看,我們今天理解的“新時期”,應該源于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形成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
需要指出的是,20世紀70年代末至80年代前中期,“新時期”的時間起點與今天人們的認識存在較大差異。這一時間段內,黨和國家重要文獻普遍將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幫”視作“新時期”的開端。這集中體現在第二個歷史決議中。第二個歷史決議的“歷史的偉大轉折”一節從1976年10月寫起,明確指出:“一九七六年十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勝利,從危難中挽救了黨,挽救了革命,使我們的國家進入了新的歷史發展時期”。第二個歷史決議之所以對“一九七六年十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團”有如此高的評價,主要在于粉碎“四人幫”結束了“文化大革命”的動亂,使黨和國家逐漸轉到穩定發展的軌道上來。這一時期黨和國家重要文獻也普遍肯定了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幫”的重大意義,并將其作為歷史轉折的重要節點和“新時期”的時間起點。這些認識和論述與今天我們對“新時期”的認識有所不同。
此外,就其在中共黨史和新中國史中的地位來看,“新時期”提出伊始,并非是一個獨立的歷史時期,而是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中的一個歷史階段。如第二個歷史決議將中共黨史分為“建國以前二十八年歷史”和“建國三十二年歷史”兩個部分。雖然其中并未提及“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這個概念,但第二個歷史決議已經明確指出:“中國共產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的歷史,總的說來,是我們黨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指導下,領導全國各族人民進行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并取得巨大成就的歷史”。所以,“建國以前二十八年歷史”和“建國三十二年歷史”這兩部分分別對應了“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和“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新時期”被明確歸入“建國三十二年歷史”,這一點相比于我們今天的認識也有較大的差異。
出現上述情況,一方面是因為從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到20世紀80年代前中期,我國實行改革開放的時間還很短,關于改革開放的理論和實踐還沒有完全展開。在此背景下,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意義尚未得到充分展現。即是說,當時人們無法超越歷史階段去認識和強調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意義,更不可能先知先覺地把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不到10年的時間獨立為與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并列的一個歷史時期。另一方面,“新時期”實現了黨和國家工作中心向經濟建設的轉移,這在當時被認為是對“黨的八大提出的任務的真正繼承”。由此出發,粉碎“四人幫”和召開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在當時被認為是對中共八大正確路線的撥亂反正。人們很自然地會把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的歷史歸入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并將粉碎“四人幫”、結束“文化大革命”視為恢復中共八大正確路線的重要歷史節點。而之后,隨著改革開放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的逐步展開,人們才越來越清晰地認識到,黨和國家不是簡單地恢復中共八大正確路線,而是形成了一套與之前明顯不同的道路,并在此基礎上逐步改變對“新時期”的稱謂與定義,形成了我們今天的認識。
“新時期”概念的發展
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改革開放的理論與實踐逐步展開,農村、城市改革先后取得突破,經濟特區充分展現出對外開放的成就,“改革開放”成為鮮明的時代特點。隨著“改革開放”概念日趨深入人心,“新時期”的全稱表述由“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逐漸發展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的新時期”。與此同時,“新時期”的內涵,也在強調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礎上,逐漸增加了改革開放的相關內容。
中共十三大召開前,鄧小平就強調:“十三大實際上應該叫做改革、開放的大會,要加快改革步伐,深化改革”。以此為基調,中共十三大在中國共產黨歷次黨代會報告中首次正式提出“改革開放”這個重要概念。值得注意的是,雖然今天我們很容易將“改革開放”與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建立聯系,但“改革開放”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并未立即成為一個家喻戶曉的政治概念,其形成經歷了一個過程。最初,“改革”和“開放”是兩個相對獨立的概念,并未綁定到一起。之后,鄧小平在多個場合闡述了“對外開放、對內搞活經濟”的相關問題,并提出了“兩個開放”的重要論斷。如1985年3月,鄧小平指出:“為了實現社會主義四個現代化,我們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針和政策。其中最大的政策是兩個開放,即對內和對外的開放政策。”鄧小平還明確強調:“對內開放就是改革”。在此基礎上,“改革開放”作為一個整體概念逐漸成形。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完整提出了“改革開放”的概念,并對其做了較為系統的闡述。此后,“改革開放”概念的重要性逐漸凸顯。
“改革開放”概念在提出之初并未與“新時期”產生話語上的直接聯系,這與我們今天耳熟能詳的“改革開放新時期”尚有差距。黨和國家重要文獻中最初多將“改革開放”作為國家發展的方向和指引性的政策來使用,并未將其作為歷史時期的名稱。例如,中共十三大報告中提出“改革開放的總方針總政策”,中共十三屆三中全會公報中提出“堅持改革、開放總方向的前提”。而在使用“新時期”時多將其作為較為泛化的時間概念,諸如“新時期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新時期的政治工作”等。因此,“改革開放”和“新時期”還是兩個相對分立的概念。兩者的結合是從“改革開放”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表述上的聯結開始的。中共十三大之后,“改革開放”與“現代化建設”在黨和國家重要文獻中相伴出現逐漸成為慣例,如1988年3月,七屆人大一次會議提及“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又如1989年6月,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公報提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此時,黨和國家重要文獻之所以將“改革開放”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并列使用,很大原因在于中國共產黨提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以下簡稱基本路線)后,“改革開放”的理論地位得到了極大的提升,成為基本路線一個“基本點”。人們對“改革開放”重要性的認識日漸充分,其作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動力來源和重要法寶,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逐步建立了密不可分的聯系。此后,“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搭配表述逐漸融入“新時期”概念的全稱表述之中。如1990年6月,江澤民在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使用“我們正處在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的重要時期”來闡述當時的發展階段。總的來說,20世紀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搭配使用已較為常見,“新時期”的概念表述逐漸由“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發展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的新時期”。
這一階段,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歷史意義進一步彰顯。例如,中共十三大報告將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至1987年中共十三大之間的9年視為單獨的一個歷史階段,提出:“這九年,在建國以來社會主義建設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礎上,開辟了黨的歷史發展的新階段”,“九年來我國經濟建設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同在撥亂反正基礎上堅決推進全面改革和對外開放分不開的”。由此可見,中共十三大進一步凸顯了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歷史意義,并且將“改革開放”視為“新時期”一個突出的時代特點。在此之后,以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作為中共黨史和新中國史上歷史分期節點的論述日漸豐富。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當數胡繩主編的《中國共產黨的七十年》(以下簡稱《七十年》)。該書經過中共中央黨史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并批準出版,是中共黨史和新中國史領域的權威著作,最能系統地反映當時中國共產黨特別是中共中央對于“新時期”的認識。在《七十年》中,“新時期”仍未獨立成為中共黨史上一個大的歷史時期。但《七十年》關于“新時期”的敘述也發生了一些重要的變化:一是“改革開放”已經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緊密結合,深深嵌入“新時期”的表述之中。如《七十年》在論述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歷史階段時,使用了“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這一表述。二是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逐漸被視為“新時期”的歷史起點,如《七十年》強調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是“劃時期的座標”。三是“新時期”的地位得到了進一步的提升。在此之前,“新時期”往往被視為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中的一個小的歷史階段。《七十年》已經把“新時期”與開展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28年并列,提出:“新中國成立以后的四十二年間黨的歷史,總起來可以說有前后兩個時期。前一個時期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前的二十九年,后一個時期是在這以后的十三年。”《七十年》以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為界將新中國成立后的歷史劃分為兩大歷史階段,體現出“新時期”的地位相比之前有了明顯的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此時也有黨和國家領導人將中共黨史劃分為三大歷史時期,如1989年10月,全國政協主席李先念在政協第七屆全國委員會第22次主席擴大會議上講話時,提到“在建立和鞏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權中,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中,在新時期的改革開放中”。這里雖然談的是政協工作,但實際上也涉及了新中國史的歷史分期問題,即讓“新時期”從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中獨立出來,成為一個單獨的歷史時期。但此時這種觀點尚屬于個人觀點,還不是中共中央領導集體的共識。
“新時期”概念在這一階段的發展,體現了中國共產黨關于改革開放理論的不斷完善及其對“新時期”主題認識的不斷深入。將新中國成立后分為兩大歷史階段,主要是因為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展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日益呈現出全新的面貌,我國在指導思想、發展道路、建設成就等各方面展現出不同于1978年之前的新氣象。正如江澤民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40周年大會上所指出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們黨把改革開放納入黨的基本路線,開創了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嶄新局面。”在社會發展變化的基礎上,中國共產黨從思想理論層面反思和總結了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歷史,進一步提升了“新時期”的地位,突出了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歷史意義。
“新時期”概念的成熟
1992年初,鄧小平發表南方談話,系統闡述了關于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系列問題,概括了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形成的不同于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的有關社會主義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發展道路。在此基礎上,“新時期”的表述進一步成熟,其內涵和地位再次發生變化,更加接近于我們今天的認識。
在鄧小平發表南方談話和中共十四大勝利召開后,“新時期”的全稱表述中幾乎都含有“改革開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新時期”這三個要素,其內涵逐漸固定。如1993年11月,江澤民在學習《鄧小平文選》第3卷報告會上使用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歷史新時期”的表述。又如1995年1月,江澤民在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使用了“以改革開放為鮮明特點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這一表述。再如1997年2月,鄧小平逝世后,黨和國家領導人在紀念活動中多次使用“改革開放和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歷史新時期”這一表述。但此時關于“新時期”的全稱表述中一般會加入一些限定詞,如以“鮮明特點”來修飾“改革開放”,以“集中力量進行”來承接“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中共十五大。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報告中正式提出“社會主義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這一概念,深入闡述了“新時期”的一系列重要理論問題。這一表述不僅包含了“新時期”的基本要素,也兼顧了用語的簡潔性,同時突出了“新時期”的歷史任務和歷史特點,標志著“新時期”的全稱表述已臻成熟。此后關于“新時期”的全稱表述逐步統一。
與此同時,“新時期”的時間起點也得到進一步明確。如中共十四大報告指出:“一九七八年召開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和全會形成的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央領導集體,承擔起艱巨的使命,實現了偉大的歷史性轉折,開創了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新時期”,報告還總結了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思想路線、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的撥亂反正,概括了改革開放以來取得的舉世矚目成就,從國內和國際兩個方面闡述了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開創的“歷史的新局面”,系統闡釋了將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視為“新時期”起點的依據。之后,“新時期”的時間起點問題成為國內學術界的共識。如在1994年11月召開的全國黨史研究室主任會議和中共黨史學會第四屆理事會議開幕式的講話中,胡繩明確提出:“把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作為劃分時期的標志,把社會主義時期黨的歷史分為三中全會以前和以后兩個大時期”。這一具有代表性的觀點隨后被寫入了權威黨史著作。如2001年,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所著《中國共產黨簡史》中,第八章題為“十一屆三中全會開辟社會主義事業發展新時期”,這就在權威黨史著作中正式明確了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是“新時期”的時間起點。
中共十五大之后,“新時期”逐步被明確為與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并列的一個大的歷史時期。1998年10月,江澤民在致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的信中指出:“我們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建設和改革的歷史,是一部蘊含和體現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活生生的教科書。”在這里,“新時期”的地位有了明顯的躍升。“改革”的歷史顯然指的就是“新時期”的歷史,“改革”與“革命”“建設”并列,意味著“新時期”從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的一個階段中分離出來,上升為與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并列的一個單獨的歷史時期。相較于《七十年》將新中國成立后幾十年歷史統在一起的歷史分期,此時“新時期”在中共黨史和新中國史中的地位有了明顯的提高。時任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常務副主任的龔育之對這一分期進行了較為系統的說明。他提出:“從建黨到建國,是黨的歷史的民主革命篇;從建國到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是社會主義時期黨史前篇;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是社會主義時期黨史新篇”。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報告將中共黨史的基本脈絡正式劃分為“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新中國成立后”“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三個歷史階段,這就在黨代會報告中正式明確了“新時期”作為中共黨史上第三個大的歷史時期的地位。
進入21世紀,“新時期”概念得到越來越頻繁地使用。胡錦濤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85周年大會、中共十七大、紀念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30周年大會等多個重要場合使用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時期”、“改革開放歷史新時期”等提法,詳細闡述了“新時期”的鮮明特點和重要意義。2010年6月,《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史工作的意見》使用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這一今天廣為人知的概念表述,對中共黨史三大歷史時期予以更加明確的劃分。隨后,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編寫的《中國共產黨的九十年》(以下簡稱《九十年》),全書分三冊對應中共黨史三大時期,并將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的歷史稱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由此,“新時期”的全稱表述固定下來。
這一階段,“新時期”概念的成熟,一方面是由于在實踐層面,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深入發展,改革開放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正確性在實踐中得到進一步的檢驗,“新時期”我國各項事業不同于之前一個時期的成就和特點得到進一步凸顯。另一方面是隨著中共十四大提出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以及之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成熟,人們越來越認識到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新時期”我國理論和實踐探索的主題,這與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我國理論和實踐探索的主題存在很大的差異。在此基礎上,區分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后兩個歷史時期逐漸成為共識,“改革開放”被明確為新時期最鮮明的特征,深深嵌入“新時期”的全稱表述之中,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被確定為“新時期”的歷史起點。正如1998年12月江澤民在紀念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2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所指出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偉大意義和深遠影響,已經和正在隨著實踐的發展越來越充分地顯示出來,并將貫穿于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全部進程。”
“新時期”概念的定型
中共十八大以來,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轉變,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我國逐步進入一個新的歷史時期。在中共十九大提出“新時代”后,“新時期”和“新時代”的區分日漸明晰,“新時代”的時間起點被明確為2012年中共十八大的召開。在此基礎上,“新時期”的時間下限也隨之確定,這也意味著“新時期”概念的最終定型。
與1978年之前的“新時期”相似,“新時代”在提出之初,并不是指歷史學意義上的某個歷史時期,而是指某方面的工作進入了新的階段。2013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體學習時第一次使用了“新時代”的提法,強調“努力走向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新時代”,從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角度論述了中共十八大以后黨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2014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上對《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作說明,將1978年以來黨的法治實踐分為“改革開放以來”和“黨的十八大以來”兩個時期,闡明了中共十八大以來依法治國的新形勢新要求。2015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上,從“新中國成立以來”“改革開放以來”“黨的十八大以來”三個階段敘述了“我們黨領導廣大農民‘脫貧困、奔小康’”的歷史,并且指明中共十八大以來的扶貧工作開辟了“新局面”。此外,習近平總書記還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國防軍隊建設、外交工作等多個方面論述了新時代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取得的新成就、形成的新變革。在從各方面分別闡釋中共十八大以來我國發生變化的基礎上,2017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我國發展站到了新的歷史起點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在這里,“新的歷史起點”“新的發展階段”開始轉變為歷史學意義上的新的歷史時期。10月,中共十九大報告正式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重要論斷。至此,“新時代”正式成為中共黨史和新中國史中的一個歷史時期。在“新時代”提出前后,中共黨史仍遵循三大歷史時期的歷史分期方式,新中國史則以改革開放為界分為兩個歷史時期。“新時代”曾被歸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作為“新時期”的一個歷史階段。如2016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5周年大會上,將中國共產黨的歷史貢獻概括為“完成新民主主義革命”“完成社會主義革命”“進行改革開放新的偉大革命”三大部分。在這里,三大歷史性貢獻所對應的時段分別為“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這就意味著,此時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仍舊將中共黨史分為三個歷史時期。這一方面是因為當時“新時代”提出只有5年左右,還難以成為一個大的歷史時期。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此時黨和國家事業的各項歷史性成就和歷史性變革尚未充分顯露,“新時代”不同于“新時期”的時代特征尚未充分彰顯,關于“新時代”的思想認識還在持續發展并有待實踐的進一步檢驗。此時,一些重要著作也遵循著三大歷史時期的歷史分期。例如《九十年》第三冊,就把中共十八大以來的歷史作為“新時期”的一部分,將“黨的十八大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確定”設為第十一章“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斷推向前進”的第七節。又如2018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重點教材《中國近現代史綱要(2018年版)》,將1949—2018年這近70年的歷史劃分為兩個歷史時期,即“改革開放前和改革開放后兩個歷史時期”,明確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劃入“新時期”,作為“新時期”的一個歷史階段。
隨著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發展,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于“新時代”的闡釋進一步完善,“新時期”和“新時代”的區分日漸明確,“新時期”的時間下限也隨之確定。2018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馬克思誕辰200周年大會上,用“中國共產黨誕生后”“改革開放以來”“新時代”三個階段闡述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歷史,特別強調了新時代偉大變革對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意義。“新時期”與“新時代”逐步由一個歷史時期分為兩個歷史時期。2021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將中國共產黨百年歷史成就概括為“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成就”“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偉大成就”“改革開放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成就”和“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成就”。此時,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歷史有了更為系統的認識和更為明晰的劃分,明確了中共十八大是“新時期”和“新時代”的劃分界限,“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的時間下限也明確為2012年中共十八大的召開。
2021年11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作為中共黨史上的第四個歷史時期被寫入《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以下簡稱第三個歷史決議)之中,其理論內涵及其在中共黨史中的地位以“歷史決議”的形式正式確定下來。與此同時,“新時期”也被正式確定為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至2012年中共十八大之間的歷史時段。第三個歷史決議還系統闡述了“新時期”的歷史任務、開辟過程、發展歷程、困難挑戰、主要成就和重要意義等內容。由此,“新時期”的全稱表述、時段指向、理論內涵、歷史定位均已明確,這一概念最終定型。
總體看來,“新時期”概念的定型與“新時代”的出場相伴發生。中共十八大以來,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變化,世情國情黨情發生深刻變化。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砥礪前行,使得中共十八大以來的歷史時期呈現出不同于以往的嶄新面貌。正如第三個歷史決議所指出的:“今天,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新時代”的提出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因應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生歷史性變革、取得歷史性成就而做出的理論創新。“新時期”時間下限的確定和概念的最終定型,也正是時代變化和歷史分期理論發展的必然產物。
結語
“新時期”由時間上的泛指轉變為對改革開放新時期的特指,其概念的形成經歷了一個變化和發展的過程。20世紀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新時期”概念提出之時,其全稱表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此時“新時期”的起點一般指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幫”,且被視為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的一個階段。中共十三大之后,“新時期”的全稱表述進一步完善,其內涵進一步豐富和發展。鄧小平南方談話和中共十四大后,“新時期”的全稱表述逐漸穩定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新時期”的時間起點被明確為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同時其被定位為中共黨史上與“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相并列的一個大的歷史時期,“新時期”概念趨于成熟。中共十八大以來,隨著“新時代”的提出及其時間起點的明確,“新時期”的時間下限也明確為2012年中共十八大的召開,這一概念最終定型。
揆諸“新時期”概念的生成過程,可以發現“新時期”概念變化發展的深層動因:其一,中心任務的變化。例如,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黨和國家工作重心實現戰略轉移,以揭批“四人幫”為中心任務的“新的發展時期”這一概念不再使用,經濟建設內涵指向明顯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時期”發展為常用表述,體現了中心工作對“新時期”概念的深層影響。其二,實踐發展的需要。例如,在農村與城市改革、設立經濟特區等各項工作的推進過程中,中共中央和鄧小平總結提煉出“改革開放”這一概念,將其融入“新時期”的表述和內涵之中,以揭示“新時期”的鮮明特征,更好推進“新時期”各項任務的實踐發展。其三,理論創新的結果。例如,南方談話較為系統論述了關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系列問題,豐富、發展和創新了科學社會主義理論,凸顯了“新時期”所開啟的“社會主義時期黨史新篇”。“新時期”在歷史分期中地位的躍升,正是中國共產黨理論創新和發展的重要體現。
更廣泛地講,本文的考察也表明了概念史對新中國史研究的意義。許多概念的形成不僅是特定時代的理論映射,也是社會主導力量發揮“話語力量”的實踐需要。“新時期”概念的形成和發展過程,反映了中國共產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探索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踐的復雜歷史進程,反映了中國共產黨因應實踐需要不斷推動相關理論發展的動態過程。唯有對這一復雜的、動態的概念生成史做“知識考古”分析,方能了解歷史層累之下的本相。因此,對許多習以為常的概念保持一種知識自覺,有助于我們理解歷史何以“如此書寫”。
[作者簡介]周家彬,法學博士,副教授,中國人民大學中共黨史黨建學院;研究員,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廣西研究基地。王強,碩士研究生,清華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本文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中國共產黨百年歷程主題研究”(21&ZD026)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本文發表在《當代中國史研究》2024年第4期,注釋從略,引用請參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