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54年群眾體育制度建設述論
——以冬季體育運動為中心
群眾體育制度指結合各地區、各行業的具體工作和生活條件,利用業余時間推廣各類體育項目,組織日常鍛煉和體育賽會,力求人民普遍參與鍛煉,改善人民健康狀況的一系列制度。中國共產黨的群眾體育工作,始于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革命根據地(解放區)的“紅色體育”,但限于客觀條件,這項工作長期處于探索階段。新中國成立后,黨和政府把“改善人民的健康狀況,增強人民體質”列為重要的政治任務,開展體育運動作為一種改善健康狀況“最積極的有效的方法”而受到高度重視。體育工作逐步深入部隊、廠礦、學校、機關等,群眾體育制度也隨之迅速發展。學界一般認為,1954年出臺的“準備勞動與衛國”體育制度(以下簡稱勞衛制),標志新中國的第一個群眾體育制度正式形成。在此過程中,普及群眾體育是一以貫之的方針。1949年“提倡國民體育”寫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后,黨和政府進一步強調,“不但是學生,而且工人、農民、市民、軍隊機關和團體都要搞體育”,并通過開展冬季體育運動,將“經常參加體育運動、鍛煉身體”寫入愛國公約,推廣廣播體操等多種嘗試。
換言之,在勞衛制正式出臺以前,黨和政府進行了諸多群眾體育制度的前期探索。但是,既往研究往往著眼于梳理群眾體育的政策法規、列舉群眾體育的成就,而對群眾體育制度的形成過程關注甚少,相關史實尚需進一步梳理,內在理路也有待進一步分析。有鑒于此,本文以起步較早且覆蓋全國的冬季體育運動為中心,通過對其構想和落實情況的分析,探究勞衛制出臺的理論和實踐基礎,思考新中國體育事業人民性的具體內涵。
一、冬季體育運動的醞釀與起步
黨和政府認為,“過去的體育,是和廣大人民群眾脫離的”,必須以新民主主義體育取而代之,讓體育“到一切人民中去”。為打破簡單依靠賽會搞群眾體育的局限,1950年11月,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籌備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體總籌委會)啟動了為期3個月的冬季體育運動,這是由體育組織統籌領導群眾日常鍛煉的首次嘗試。
(一)冬季體育運動的思想和組織基礎
自晚清時期西方近代體育傳入中國后,各屆政府都曾采取措施發展國民體育,但并未改變中國體育薄弱的局面。新中國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在中華全國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全國體總)籌備會議上指出,“體育是文化教育工作的一部分,也是衛生保健的一部分”,關乎人民身心健康。因此,“過去的體育”必須加以改造。黨和政府對體育事業的改造主要是從思想和組織兩方面進行的。
新中國成立前,舊的體育思想主體是源于美國的自然體育,即認為,體育的目的不在于追求健康,而只在“順應天性”,健康只是“順應天性”的結果。但實踐中,“順應天性”往往等同于“放任自流”,很多學生上了體育課卻從不運動;薄弱的公共體育更沒給民眾多少“順應天性”的機會。因此,這就要求“必須系統地研究和總結舊體育,嚴格地批判它們”。體育教育家徐英超認為,“舊體育”既是帝國主義的一種文化侵略工具,企圖讓中國人以為“美國一切都好,甘受他們的奴役”,又是統治階級的壓迫工具,用其“吸引一批人,使之醉心其中,看不見社會黑暗的現實”。抗美援朝戰爭爆發后,體育界更是直斥美國體育是打著“民主教育”旗號掩飾社會矛盾的工具,“捧明星、養運動員”的競技體育也只是少數“資本家的搖錢樹”。
在批判“舊體育”的同時,黨和政府還系統地提出了新民主主義體育觀。1949年10月,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以下簡稱青年團)中央委員會書記馮文彬在全國體總籌備會議上指出,新民主主義體育應該是“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民族的”體育要“反對帝國主義壓迫,主張中華民族的尊嚴與獨立”,“應有民族的特性”,采納傳統的體育形式;“科學的”體育要“主張團結和進步,把學習政治和發展體育結合起來,即是‘身心’兩者都要健康”;“大眾的”體育要“為人民服務,并逐漸使體育成為是人民自己的;要改變少數人的運動為國民的普及的運動”。體育必須以促進“人民的健康、新民主主義的建設和人民的國防”為目的,根植于人民的工作和生活中“,和一般新民主主義的建設結合起來”。簡言之,體育的意義不僅要增進人民健康,而且要促進新民主主義建設。
為了有條不紊地發展人民體育,1949年4月17日,青年團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通過的《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工作綱領》規定,團組織應“組織青年的文化娛樂和體育活動,加強體格鍛煉,并建立各種文化的、藝術的、娛樂體育等團體”。中共中央也將體育的具體管理工作委托于青年團,從團中央到各級團組織都建立了軍事體育部,團支部大都有軍體委員。青年團認真貫徹黨和政府的體育方針、政策,廣泛團結全國體育工作者,積極組織社會力量。對此,青年團以北京、天津為基地,廣泛聯絡體育界人士。7月3日,青年團與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聯合邀請20余名體育界人士座談,馮文斌在講話中指出要“建立人民大眾的體育運動”,受到廣泛贊同。9—10月,團中央又邀請馬約翰、徐英超等體育界知名人士組成首都人民體育大會籌委會,聯合20個人民團體,成功舉辦了首都人民體育大會。這些工作增進了體育界人士對黨和政府的了解與認同,形成了人民體育事業的骨干力量。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全國絕大部分地區也已經解放,成立全國性體育組織的時機已經成熟。借舉辦首都人民體育大會的契機,青年團邀請全國各地體育代表赴京,商討成立全國性體育協會事宜。26日,全國體總籌備會議在京召開,決定改組原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為全國體總籌委會,馮文彬任主席,委員共108人,其中:華東15人、華中8人、華北9人、西北8人、東北12人、西南5人、華南7人、北京市5人、軍隊14人、中華全國總工會3人、全國婦聯3人、全國學聯3人、全國青聯3人、團中央4人、鐵路總工會籌委會1人、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3人、少數民族3人、國術界2人。全國體總籌委會成立后,“經常地舉辦各種體育活動及體育工作者自己的學習,主辦座談會,體育講座,對工廠、部隊的技術輔導”;1950年7月,又創辦了《新體育》雜志,以研究和宣傳新體育建設。由青年團統籌,以全國體總籌委會為骨架,聯動各界人民團體,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體育系統初見雛形。
(二)冬季體育運動的構想與啟動
全國體總籌委會成立之初,主要依靠舉辦賽會普及群眾體育。從1949年10月到1950年7月,全國各地共舉辦較大規模的體育賽會有72次之多,一些單位舉辦了工人體育大會,這是“我國有史以來的創舉,是體育面向工農,為工農服務的開始”。但是,隨著群眾體育工作的深入,賽會日益成為限制體育發展的“瓶頸”之一。
第一,過度依賴賽會難以切實提高體育水平。一方面,賽會項目種類有限,難以帶動體育項目的全面發展。以北京為例,1949年舉辦的首都人民體育大會,競技項目有田徑、拔河,另有籃球、足球、排球表演賽以及團體操和集體游戲展演;1950年又舉辦了籃球、足球、排球聯賽。這些項目流行度高、競技規則明確,容易開展比賽;而許多尚未廣泛流行的項目(如乒乓球)或缺少明確競技規則的項目(如傳統武術)則難以開展賽事。另一方面,參賽者平日缺乏規律、科學的訓練,成績也不盡如人意。例如,1949年2月,哈爾濱舉辦了第一屆冰上運動大會,結果“比賽成績很低,如男五百米成績只有一分一秒二,女五百米只有二分十二秒二”。由此可見,賽會對提高體育水平的幫助有限,不能滿足當時發展體育的需要。
第二,賽會的輻射范圍有限。賽會固然能吸引民眾,但參加競技的往往是本來就喜歡運動的積極分子,不愛運動的人則未必會參與,更不用說為參賽而鍛煉了。即使是熱門項目,愛好者們也未必會積極參與賽事。1950年初,北京舉辦冬季籃球賽,報名并不踴躍,甚至影響了整個比賽的日程。雖然體育會上的大團體操和集體游戲“能吸收廣大人群參加表演”,但這類項目難以長期開展。
即使個人、單位受到了賽會的鼓舞,自發開始日常鍛煉,但如果在思想上、組織上、實踐上缺乏有力支持,也很難堅持下來。1950年10月,第二屆首都人民體育大會后,北京大學一度實行了早操,“最初很起勁,但后來參加早操的人數又逐漸少了”。學校作為體育工作最成熟、體育資源最豐富的單位尚且如此,其他單位的情況可想而知。與此同時,青年人的健康狀況仍然不容樂觀。1950年夏,據中共北京市委青年工作委員會對北京大學生健康狀況的統計顯示,患肺病者占學生總數的比例,北京大學為12.1%、清華大學為7.23%、燕京大學為9.2%、輔仁大學為10%,患其他疾病如神經衰弱、腸胃病等也不在少數。抗美援朝戰爭打響后,兵源需求大增,解決群眾健康問題更加緊迫。
由此可見,到1950年下半年,轉變群眾體育的工作方式已迫在眉睫。那么,該從何處著手呢?事實上,由青年團出面建設體育組織,已經暗含了推廣群眾體育的基本策略——憑借體育組織的有力領導,將日常鍛煉組織化、系統化。1949年,全國體總籌委會尚未來得及建立各級分支,全國各地青年團“廣泛開展冬學運動”就將體育納入冬學內容,但因冬學內容繁多,并未系統規劃和開展體育活動。1950年,全國體總籌委會的組織建設有了明顯進展,正式成立了東北、西北、中南總分會籌委會,9個市體育分會,17個市體育分籌委會,5個省體育分會,7個省體育分籌委會,為落實上述基本策略提供了較好的組織基礎。
普及群眾體育的關鍵在于找到落實的契機和具體形式,于是,組織冬季體育運動便成為全國體總推廣群眾體育的突破口。
一方面,冬季體育運動是群眾體育的薄弱環節。全國大部分地區冬季氣候寒冷,人們外出鍛煉的意愿大大降低,積雪凍冰也讓相當一部分體育場地無法使用。然而,鍛煉貴在堅持,只有加強冬季體育這一薄弱環節,才能讓全年的努力收到實效。另一方面,社會生產節奏為冬季體育運動創造了有利條件。冬季是農閑時節,農村群眾搞文體活動的意愿更強;學校恰逢寒假,學生搞體育的時間更多,體育工作者也有更多精力投入到社會服務中。
有鑒于此,1950年11月18日,全國體總籌委會發布了《為開展冬季體育運動對各地分會或分籌會的指示》(以下稱《指示》),要求各地自當年11月起到1951年1月底止的3個月內,普遍開展幾項簡單易行、適宜冬季氣候的體育運動,是為首次全國冬季體育運動。為落實群眾體育工作的基本策略,全國體總籌委會主要從兩方面入手:一是要求各地體育機構結合形勢與政策,利用各種方式進行宣傳,并按照當地情況擬出詳細具體的計劃,讓鍛煉持續下去;二是強調上下級體育機構的聯動,要求各分支機構“與本會取得密切聯系,每月將開展情況匯報一次”,這既可以督促基層組織努力履行職能,也有助于及時匯總經驗教訓,指導日后工作。全國體總籌委會希望通過以上安排,讓群眾體育工作在統一、有序的基礎上靈活適應各地實際,“有重點、有計劃、有步驟的開展”日常鍛煉。從《指示》中的構想可見,全國體總籌委會針對日常工作的薄弱環節,發動、引導群眾找到日常鍛煉的方法,形成日常鍛煉的觀念和習慣,從而達到增強體質的目的。
二、首次全國冬季體育運動的開展
全國體總籌委會在《指示》中一方面構想了冬季體育運動的理想效果,另一方面則基于對普及群眾體育艱巨性的認識提出了靈活的工作方法。首次全國冬季體育運動雖未能完全達到理想效果,但在推行體育鍛煉標準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嘗試。
(一)首次全國冬季體育運動的成就與困難
冬季體育運動開始后,全國體總籌委會率先開展宣傳,在《新體育》上刊登技術教學文章,介紹了跳繩、越野跑、滑冰等多項適合冬季的體育項目。為方便基層體育工作者和群眾自學,文章內容淺顯而詳盡。以介紹花樣滑冰為例,文章先講冰刀的選擇方法,再講初學滑冰如何站穩等,最后才介紹常見圖案的滑法。每期《新體育》的“各地報導”專欄則集中展示了各地的體育工作動態,從中也可看到各地開展體育工作的積極態度。例如,在山西,省體育分會特確定1950年11月為工人體育競賽月、12月為部隊體育競賽月,1951年1—2月為農民體育競賽月,增強了宣傳動員工作的針對性。在山東,青島市體育分會籌委會從1950年12月開始舉辦周日足籃球聯賽;濟南則結合抗美援朝的形勢,在1951年1月14日舉行了全市抗美援朝賽跑。從工作動態的反饋來看,各地在發展特色項目、開展精準動員、結合時事宣講等方面進行了諸多探索。當然,此次冬季體育運動并非一帆風順,雖然其留存至今的史料很少,且基本上是成功經驗的總結,但是,從這些經驗總結的陳述以及群眾體育工作長期面臨的一些問題中,仍能窺探出當年開展冬季體育運動面臨的困難。
首先,長期存在輕視體育的觀念難以在短期內改變。自然體育的“放任自流”本已讓人們以為體育只是“玩物喪志”,解放戰爭期間,體育課甚至從許多學校的課程中消失了。新中國成立后體育運動雖然得到大力提倡,但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仍有不少人認為“勞動就是體育,勞動者不必去搞體育”,學生搞體育“是浪費時間”,共產黨員搞體育“蹦蹦跶跶那像個啥樣”,體弱者搞體育“身體怎么能行呢”。這些觀念直接影響了人們參加運動的積極性。因此,動員大眾參與體育運動需要長期、細致的思想工作,即使在體育基礎較好的教育界,體育教師也要想盡辦法進行說服教育,不僅要在學生代表中做工作,還要聯合班主任分頭做各班同學的工作,才能讓全校的體育活動開展起來。事實上,在短短3個月的冬季體育運動期內,要把廣大群眾全面發動起來,客觀上很難實現。直至1954年,全國尚有不少地方的體育運動“開展得不很好或者幾乎沒有什么開展”。
其次,地方體育機構的組織建設仍不充分,上下級體育機構間的聯系不夠通暢。截至1950年下半年,全國相當一部分地區僅建立了省級體育機構,縣市級機構數量相對較少,且多集中于大城市;還有一些城市“有體育會的組織,但未與總會建立聯系”。全國體總籌委會要求各分支機構每月匯報工作,但實際上,直到1951年底,廣東省體育分會仍苦于省內“領導體育運動的機構往往上下不通氣”;即使是在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設立體育運動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體委)后,機構建設不充分仍是開展體育運動的主要困難之一。因而,此次冬季體育運動的計劃性和系統性并未完全達到預期效果。例如,1950年底抗美援朝戰爭已經打響,雖然各地舉辦了很多以抗美援朝為主題的體育賽會,也有因體弱落選志愿軍的青年學子告誡同學們加緊鍛煉,但從《新體育》1950年11月至1951年3月刊登的內容來看,體育機構對抗美援朝的支援仍以自發、零散的賽會和對美國體育的批判為主,而未能系統地以抗美援朝為主題,宣傳冬季體育或組織日常鍛煉。
最后,體育資源匱乏也制約著冬季體育運動的開展。新中國成立前,社會經濟凋敝,體育器材和人才短缺問題嚴重。新中國成立初期,“國家的財政還很困難,還有相當大的軍費開支,生產事業需要恢復,災區人民需要救濟”,體育資源奇缺問題難以在短時間內解決。雖然各地想方設法因陋就簡添置了一些體育設施,開設了速成班培養體育骨干,但體育運動水平低、資源不均衡的問題仍然非常突出。例如,廣東就呈現出了“潮汕、珠江、粵中等專區,體育運動較發達,但北江、高雷等專區卻較差”的區域差距。因此,當時很多地區受體育資源匱乏限制而無法全面支持體育運動的開展。
此次冬季體育運動,雖然因種種條件限制而難以完全達到《指示》的預期效果,但正如上文所述,種種新的嘗試使群眾體育工作取得明顯進步。而且,全國體總籌委會對普及群眾體育的艱巨性一直有著清醒的認識:“只有在生產發展經濟好轉以后,體育的發展才能得到好的經濟基礎的支持;也只有在勞動人民生活改善和文化提高以后,普遍開展體育運動才有進一步的可能,同時,要發展體育運動,就必須有大量從事體育工作的干部”。因此,工作切忌過快過急,“必須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穩步前進”。為此,全國體總籌委會對開展冬季體育運動的具體落實方法采取了較為審慎的態度。《指示》并未強制規定冬季體育的內容與形式,也未“一刀切”地制定強制性的指標,只是參照此前的群眾體育工作方法,給出了原則性指導:可以籃球、足球為主,輔以冰上運動、越野賽跑等項舉行比賽;也可根據需要及可能,對各工廠和部隊進行一定的輔導工作等。在此基礎上,由各地自主探索新舉措,其中一項重要嘗試就是試點推行體育鍛煉標準。
(二)試點推行體育鍛煉標準
在各地開展冬季體育運動的舉措中,1951年1月,北京市體育分會出臺的體育鍛煉標準尤為引人注目。該標準第一次用測試的形式提供了明確、量化的鍛煉指南,對于群眾體育制度建設具有關鍵意義。
擬定體育鍛煉標準的做法可以追溯到勞衛制。早在1950年8月,《新體育》便已經刊文介紹了這種“使得蘇聯青年男女成為健壯、吃苦、耐勞、堅定、能克服任何困難的青年”的鍛煉方法。勞衛制規定,鍛煉標準按年齡分為初、中、高三級,每一級都有普通科目(必測科目)與選測科目。其中,普通科目(必測科目)為具有一般發展和實用意義的訓練,包括體操、武裝障礙賽跑、田徑賽、游泳、滑雪、競走等;選測科目則分為速度、敏捷、耐力、體力等級別,測試者須從中選擇一組。兩類科目均達到相應組別標準者,可獲得“勞動國防準備”證章。1950年9月,全國體總籌委會派出訪問團赴蘇聯考察體育工作。訪問團實地了解到,作為全蘇普及與提高體育運動的兩個制度之一(另一制度為運動員等級制度),各學校、工廠、部隊、機關的體育基層組織,在體育工作計劃里,都以“準備勞動與國防”為標準進行訓練與測驗。按照這一標準,日常的體育工作也如其他經濟部門一樣有計劃地進行,有五年計劃、一年計劃,部分基層組織還有一季、一月的計劃。這樣就解決了日常體育工作目標性弱、隨意性強的問題,讓全面、長期開展體育運動成為可能。
1951年1月,北京出臺的體育鍛煉標準,即仿效蘇聯勞衛制量化日常鍛煉的嘗試。但是,北京在推行新政策時,同樣采取了穩中有進的策略。一方面,北京并未急于將其推向全社會,而是優先選擇了體育運動基礎較好、資源相對比較充足、青年人集中的大中學校作為試點,取得經驗后再推廣出去。另一方面,北京在此次冬季體育運動期間未強制要求所有學生達到體育鍛煉標準。在試點單位,冬季體育運動仍以自發響應號召為主。例如,清華大學的學生認為越野賽跑在冬天是一項很好的運動,遂每天組織集體越野跑,參與者達500人。按照全國體總籌委會重視宣傳工作的指示,北京將工作重點放在組織學習上,集中利用寒假領導全市中等學校體育工作者學習勞衛制,進而讓他們充分理解體育鍛煉標準。良好的宣傳工作對勞衛制的高效執行至關重要。2月底,在寒假結束后,北京四中在第一次班主任會上就聽取和討論了體育教師的勞衛制報告,并在開學典禮上做了全校動員和部署。全校師生從北京市體育分會規定的項目中選出能夠開展的項目20種,于3月14日宣布實施。體育鍛煉標準初次試點,既讓清華大學、北京四中的同學們體育鍛煉氛圍更加濃厚,也證明了以量化方式推進日常鍛煉組織化、系統化在當時是可行的。
三、冬季體育運動對群眾體育制度建設的促進
在全國體總籌委會和各地分支機構的努力下,此次冬季體育運動成效顯著。春季學期開始后,勞衛制在清華大學和北京四中順利推行,這也進一步證明了開展冬季體育運動的有效性。此后,冬季體育運動成為各級體育機構歷年的重要工作之一,并日漸成熟和完善。這一過程中提煉出的工作方法深刻影響了群眾體育工作的全局,對群眾體育制度建設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一)冬季體育運動促進了日常鍛煉制度的形成
此次冬季體育運動的開展表明,堅強的組織領導對普及群眾體育至關重要。1951年11月,青年團中央下發《關于青年團組織參加1951年冬季體育運動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地團委及團的基層組織“即著手準備并參加開展冬季體育運動的工作……在今年冬季,開展各種適合于冬季的,少花錢或不花錢的,為群眾所歡迎的各項運動”,應制定并匯報體育鍛煉計劃,指定專門的干部負責,并協助體育機構培養骨干、開展宣傳、維護設施等。團組織直接負責,顯示了黨和政府開展冬季體育運動的堅強決心,有利于冬季體育運動的進一步開展。1952年,全國體總和全國體委先后正式成立;1953年4月,全國體委主持召開全國體育工作會議,制定了開展群眾性體育運動的方針和任務,群眾體育進一步納入政府日常工作。
隨著冬季體育工作組織性增強,以制定體育鍛煉標準指導鍛煉的舉措也逐步得到完善和推廣。首先,在季節特點和學校寒暑假的基礎上重新制定體育鍛煉標準,季節性體育運動的開展時間段有所增加。例如,1951年,北京市分別出臺了暑期體育鍛煉標準和冬季體育鍛煉標準,暑期標準以水上運動、短跑、田賽項目為主,冬季標準則以冰上運動、長跑和體操為主。其次,根據試行狀況調整體育鍛煉標準的內容。以北京市1951年12月發布的冬季體育鍛煉標準為例,為方便組織全市統一測試,將試行階段開展的20余種項目減少為勞衛體操、長距離跑、體能(引體向上、雙杠推起、爬繩、俯臥撐、仰臥起坐)、滑冰或滑冰車、跳繩5類,共9個必測項目,每類項目均設及格、優秀兩級標準。最后,推行體育鍛煉標準的地區也不斷增加。例如,北京自1951年夏季起,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范圍已經從試點單位拓展到了“全體留京學生”;當年底,上海、濟南等多個城市也紛紛效仿,由市體育分會牽頭,聯合團組織、政府部門和學校,結合既有的標準和當地體育活動記錄,推行了本地體育鍛煉標準。
在實施季節性體育鍛煉標準的基礎上,使廣大青年學生“從容地進行鍛煉,同時也便于各級領導進行工作”,便成為此后群眾體育工作的方向。1952年,北京市將暑期和冬季標準修訂整合,分別制定了面向中學生和高等學校學生的體育鍛煉標準。該標準不僅要照顧全年體育運動的需要,而且要發揮對日常教學的指導作用,因此擴充了四大類選測項目(體力、速度、耐力、靈敏),其測試權也下放到各校,由各校結合場地、設備及體育課程等選定本校項目供學生選擇。此后,推行全年性體育鍛煉標準的范圍進一步擴大,到1952年冬季,體育鍛煉標準已經推行至西部縣城的校園。體育鍛煉標準的廣泛推行,讓教育系統率先形成了以勞衛制為中心的體育教學和活動體制,為1954年全面推行勞衛制打下了基礎。
體育鍛煉標準隨著冬季體育運動的開展而日益完善,與此同時,前者的推行又有利于后者更系統地開展。1951年,隨著抗美援朝戰爭持續深入,全國體總籌委會響應中央“深入開展抗美援朝運動”的號召,努力使體育運動成為愛國主義教育的一部分。“抗美援朝,保家衛國”首次成為冬季體育運動的主題和主線。在運動開展前夕,全國體總籌委會就邀請戰斗英雄在《新體育》雜志上現身說法,用解放戰爭中“一個排打退敵人多次的進攻”和抗美援朝中“堅持八天八夜的行軍和激烈戰斗”等經歷,闡明“身體是革命的本錢”的道理。在開展日常鍛煉時,體育鍛煉標準與鞏固國防、建設國家的關系也得到了進一步闡明。1952年1月,《新體育》刊登了一幅冬季體育宣傳畫,畫面底部展示了跑步、跳繩、滑冰等多種運動項目,主體部分是佩戴體育鍛煉標準達標證章的青年男女,背景則是象征生產的廠房和象征國防的戰斗機,清晰地展現了“鍛煉—達標—身體健康—建設和保衛國家”的內在聯系。這就將體育鍛煉的權利和義務統一于制度化的日常鍛煉,并在抗美援朝戰爭勝利后得以沿襲,只是義務的具體內容有所轉變,即為“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并逐步實現國家對農業對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而奮斗。
雖然在1954年前,作為勞衛制前身的體育鍛煉標準僅在教育界使用,但其他類似的標準化、日常化鍛煉方式已經在社會各界全面推廣,其中以廣播體操最為典型。1951年11月,由全國體總籌委會牽頭,聯合其他部委等發布《關于推行廣播體操活動的聯合通知》,決定從當年12月1日起,在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和各地人民廣播電臺舉辦廣播體操節目,體操格式由全國體總籌委會制定。這是普及國民體育的一個重要步驟。該通知認為,廣播體操“是最基本最簡單,因而也是最易于普及的群眾性的體育活動”,不僅能夠改善廣大人民的健康狀況,而且還能引起他們參加其他體育活動的廣泛興趣。此后,各機關、廠礦、農村紛紛組織開展廣播操活動,一些單位還自編了時長、內容與本單位工作更適應的工間操。隨著體育機構和相關群團組織在基層日益完善,廣播操、工間操等日常鍛煉方案與組織執行能力相結合,一套系統的日常鍛煉制度逐漸形成。
(二)冬季體育運動促進了冰上運動的進步
隨著冬季體育運動的成熟,基層體育資源和體育活動日益豐富,鍛煉的日常化和方法日益規范化促進了體育競技水平的提高。冰上運動的進步突出體現了發展群眾體育對提升競技水平的作用。
在東北、華北、西北的廣大地區,冬季寒冷而漫長,為開展冰雪運動提供了自然條件。中國古代即有“冰嬉”傳統,近代以來,速度滑冰、花樣滑冰、冰橇、冰帆、冰球等項目紛紛傳入中國。新中國成立前,冰上運動雖是北方冬天常見的休閑方式之一,但缺少系統的賽事和訓練,水平不高。從1950年起,在開展冬季體育運動的號召下,冰上運動由于適合自然條件、成本較低,遂成為北方地區重點提倡的項目之一。除部分地方政府澆筑了公共冰場外,全國體總籌委會也在《新體育》專文介紹了利用天然水區、空地、游泳池澆筑冰場的方法,以便有條件的單位自行操作。北方試行冬季體育鍛煉標準的地區也紛紛將滑冰列入測試項目。
在東北地區,冰上運動尤其受重視。以哈爾濱為例,除每年元旦舉辦全市滑冰大會外,從1952年起,該市有條件的部分中、小學校開始上滑冰課,每年冬季課時為10—14節,主要是學習速度滑冰,也學習花樣滑冰和冰球,沒有條件上冰上運動課的學校開展了冰雪游戲活動。尤為值得一提的是,為了貫徹以培養骨干帶動普及體育的方針,1950年,哈爾濱市體育會成立后,對冰上運動開始了正規化訓練和比賽。訓練班的學員既有學校師生、機關職員,也有廠礦工人和技術人員,他們在每年冬季以不影響工作與學習為原則進行業余訓練,著重強化基本能力和彌補技術弱點。經過3個月訓練,無論是在技術還是速度、耐力等方面,受訓學員都有很大程度的提升。與此同時,學員除在受訓期間參加相關比賽外,還赴市內公共滑冰場做臨場指導工作,并深入“哈軍事工程學院、農學院、哈工大及四平空軍部隊做技術表演與指導”,將訓練成果反哺給人民群眾。
隨著冬季體育運動的深入開展,冰上運動進一步普及,技術也進一步提高,為開展冰上競技活動創造了良好氛圍。1953年2月15—19日,首屆全國冰上運動大會在哈爾濱召開,共設速度滑冰、花樣滑冰、冰球3個競技大類,另有集體冰上表演。參加的單位有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火車頭體育協會,華北、東北、西北行政區和內蒙古自治區。運動員有193名,其中有工人、農民、戰士、干部、學生和醫生等,包括漢、滿、蒙、回、朝鮮、塔塔爾、哈薩克、維吾爾8個民族。比賽結果是:東北區獲得金色獎章26枚、銀色獎章15枚、鎢色獎章6枚、銅色獎章8枚,華北區獲得金色獎章6枚、銀色獎章13枚、鎢色獎章2枚、銅色獎章2枚,解放軍獲得銀色獎章5枚、鎢色獎章2枚、銅色獎章2枚,鐵路系統獲得金色獎章1枚、鎢色獎章3枚、銅色獎章1枚,內蒙古自治區和西北區代表隊各獲得紀念錦旗1面。從比賽成績來看,冰上運動競技水平比1949年有了明顯進步。此次大會的500米速滑項目,男子前六名均在55秒內,女子前六名均在1分11秒內。
全國冰上運動競技水平的迅速提升,使廣大冬季體育運動工作者進一步堅定了普及冰上運動的工作方向。1954年5月,全國勞衛制體育鍛煉標準將滑冰列為選測項目;10月,全國體委專門發布《關于積極開展冰上運動的指示》,要求“凡是能開展冰上運動的地區必須及時做好準備工作,努力創造條件,大力開展冰上運動”,從場地修建、設備訂購、活動組織、安全管理等方面予以全方位支持。該指示的發布標志著冰上項目成為冬季群眾體育運動的重中之重,是此后體育工作的一大專項。
綜上所述,在新中國成立初期的群眾體育制度建設中,冬季體育運動是一次重要嘗試。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季節因素的制約,在有限的物質條件下開發和利用了體育資源,促進了體育項目的多樣化,探索了體育日常化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人民群眾的體育參與意愿和參與度都有所提高。冬季體育運動讓冰上競技水平有了質的飛躍,也體現了以普及群眾體育促進競技水平提高的合理性。冬季體育運動的堅持和完善過程,反映了群眾體育制度建設的特點:既貫徹了群眾路線,重視發揮群眾的主觀能動性,也秉承了實事求是的原則,通過“試點—經驗總結—推廣經驗”的不斷循環,尋求最可行的方案。因此,群眾體育制度的建設雖然學習了蘇聯,但又并不是對蘇聯的簡單模仿,而是根植于中國的具體國情,根植于新民主主義的體育觀。體育應走向人民,前提在于,體育是實現生命健康權的重要途徑,而生命健康權是最基本的人權之一。群眾體育制度建設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其反映了體育權利和義務的辯證統一。
體育能夠增強體質,保障生命健康權,因此人民有參與體育的權利;成為健康的社會主義勞動者,保家衛國、發展生產,是實現人之生存權與發展權的必由之路,因此人民有鍛煉的義務。歸根結底,人民履行體育義務,是為了運用生命健康權捍衛當家做主的地位,從而進一步保障生命健康權。這種權利與義務的辯證統一,是在歷史情境中理解新中國體育政策的關鍵。
[作者簡介]李兆旭,歷史學博士,助理教授,深圳大學人文學院。
本文發表在《當代中國史研究》2022年第2期,注釋從略,引用請參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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