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國基礎教育管理體制主要經歷了“不穩定”、“混亂”以及“恢復、調整與完善”三個階段:一是不穩定時期,從新中國成立到“文化大革命”爆發前夕是我國社會主義教育體系的初建階段,在這一時期,我國基礎教育管理體制歷經了集權——放權——集權的流轉與復歸,處于不穩定的發展階段。二是混亂時期,“文化大革命”期間違反教育規律的教育管理體制不僅使教育機構癱瘓,而且引起教育領域秩序全面混亂。三是恢復、調整與完善時期,其中1977~1984年是基礎教育管理體制的恢復時期,基礎教育管理體制以及分級管理思維的恢復,為基礎教育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1985~2002年是基礎教育管理體制的調整階段,這一時期是“以鄉為主”管理體制的形成時期,也是“以鄉為主”教育管理體制向“以縣為主”教育管理體制轉變的時期;2003年以來是基礎教育管理體制的深化與完善階段,黨和政府在繼續實行“以縣為主”教育管理體制的同時,又進一步賦予了縣一級政府的統籌規劃權。除此之外,加大對農村基礎教育投入的實踐也逐步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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