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體學習時強調:“研究我國反腐倡廉歷史,了解我國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國歷史上反腐倡廉的成敗得失,可以給人以深刻啟迪,有利于我們運用歷史智慧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指出,要加強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增強不想腐的自覺,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凈凈做事。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既強調了要以我國古代廉政文化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又指出了要加強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從而豐富和拓展了廉政文化的內涵,使廉潔文化具有強烈的時代氣息。從文化來講,“廉政文化”和“廉潔文化”的核心內容都是“廉”,但廉政文化針對的重點主要是掌握公權力的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廉潔文化面向全社會,其關注重點更加全面。中國共產黨人的“廉潔文化”體現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蘊含著對黨員信仰信念的更高要求,而這也是拒腐防變的根本。可以說,我們倡導和弘揚廉政文化,就是要積極營造風清氣正的廉潔社會氛圍。
在我國歷史上,曾被康熙贊譽為“天下廉吏第一”的于成龍,從擔任廣西羅城知縣到官拜兩江總督,以其卓著的政績和廉潔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其清廉有為的形象也為后人所記憶。羅城作為于成龍的初仕之地,是于成龍廉政文化的發源地,有著豐厚而彌足珍貴的廉政文化資源。如何挖掘好和整理研究好于成龍在羅城的廉政文化史料,總結提煉好于成龍羅城廉政文化的特點、啟示與當代價值,是新時代黨建工作者、文史工作者的擔當作為,更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加強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要求的一個具體舉措。
崇德教化是廉政文化建設的前提和基礎
良好道德素養的養成和注重儒家教化的踐行是于成龍廉政文化的第一大特點,這個特點啟示我們崇德教化是廉政文化建設的前提和基礎。
于成龍初仕羅城有著良好的道德素養。對道德的追求是傳統儒家思想的核心,其中“德”字是《論語》《孟子》中的一個高頻詞,這在很大程度上凸顯了儒家對道德的尊崇。儒家思想作為我國傳統文化中的主流意識形態,是當時社會價值取向的核心。因此古人在施政牧民時十分注重儒家德治思想的貫徹,是否運用德治成為衡量地方治理好壞的重要判斷尺度。于成龍作為傳統儒家知識分子,對個人道德水平的提升也十分注意。他在求學之時就把務實為民作為終極目標,在羅城初仕中更體現出較高的道德標準。當時的羅城飽受兵燹摧殘,百姓填溝壑,城郭化丘墟。一方面他謝絕親朋好友的勸解,仍然堅持赴任。另一方面他在處理完公務之后席地“日夕坐臥讀書”。于成龍在艱苦的環境下堅持辦公讀書,足見其極強的道德定力。這在于成龍寫給友人的信中得到印證,他說自己在羅城“日食二餐,或日食一餐,讀書堂上,坐睡堂上,毛頭赤腳,無復長官體統。夜晚酒一壺,值錢四文,并無小菜,亦不用箸筷。讀唐詩,寫俚語……我無虧心事一點”。這則史料折射出于成龍初仕羅城具有生活儉樸、清心寡欲、問心無愧的道德定力。需要指出的是,于成龍提到自己“無虧心事一點”,在古代的官場體制中,真能做到無虧心事一點者寥寥無幾,有關于成龍在羅城為官期間的史料,無疑凸顯了他良好的道德素養。同時,于成龍在羅城的顯著為治實績,還表明為官一任要無愧于心,僅靠私德無虧是不夠的,只有一縣大小事務處理妥當,才能無愧于心,無愧于民。
在當前考察“以德為先”“政德”“德才兼備”等這些時代話題中,于成龍在羅城知縣任上的良好道德素養為這些時代準則提供了豐富的注腳和歷史支撐,是研究于成龍廉政文化的重要材料。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再次強調的“著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其中的“不想腐”的實現就離不開對個體實施思想教育以提高個體的人格品質、道德水平。具體到廉政文化建設層面就是要大力推行廉政文化教育,促使廣大受教育者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最終做到“不想腐”。這在于成龍的成長歷程中也體現得淋漓盡致。
于成龍初仕羅城注重踐行儒家教化。《論語·顏淵》:“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在孔子看來,使民眾具備誠信的道德品質同足食、足兵一起,是治理好國家必須遵循的三大基本準則。為此,是否重視教化也成為一個地方官員為政重要的價值判斷。誠如孟子所說“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于成龍秉承儒家士大夫價值理念,修身齊家,并認為這是治理天下的前提條件。治天下當以廉潔為務,而要使廉潔的理念深入人心則必須通過家規家訓規范自己身邊的族人。只有自己做到表率,影響到族人,再進一步推己及人,才能形成一整套完整的價值和行為規范來教化民眾。
于成龍早在初仕羅城時,就采取兩大舉措加強對羅城民眾的教化。第一,開設學館教化民眾。在羅城知縣任上,他針對當地瑤、壯等少數民族不識漢字、不知朝廷禮法、不通儒家大義的現狀,積極開設學館,根據朝廷典章制度和當地實際情況簡化出一套禮儀制度,把儒家文化傳播到羅城各地,普及到民眾中,初步改善了當地文化落后、知識匱乏的狀況,以儒家思想教化民眾,統一了百姓思想,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儒家道德觀念的傳播普及也促使廉政觀念進一步在官吏群體和民眾中間得到認同,促進了廉政文化的形成。第二,移風易俗教化民眾。他在《嚴禁賭博諭》中指出:“四民之中,各有本業,咸宜安分以保身家。乃有奸猾之徒,希圖厚利,開設賭場。貪癡之輩,墮入局中,相聚賭博,晝夜不息。開場之家,獨得其利。贏者百無一二,輸者比比皆是,以致貲財蕩盡,田房準折一空。棲止無所,謀生無策。或情急自盡,或身為乞丐,或自賣旗下,或將妻女子媳賣為奴婢,終身淪落,或為盜賊,致被擒獲,身罹重辟……當聚賭之時,還有互相爭競被人毆死者。”可見賭博危害極大,這種對金錢利益的投機,如果存在于官場,無疑是滋生腐敗的溫床,而在民間也是有百害而無一利。因此為推行教化,于成龍嚴禁賭博。對賭博者,一并按律治罪,對舉報賭博并查實者,予以獎勵,從而杜絕賭博這種歪風邪氣,使民風復歸淳樸。
此外他還在《驅逐流娼檄》中針對娼妓申明禁令,又在《勸民節儉歌》《忍字歌》等歌謠中提倡節儉、忍耐等道德價值,敦促官員,教化百姓。盡管這些措施不全是其于羅城知縣任上的舉措,但從其為官的經歷來看,于成龍幾十年如一日,秉承儒家道德準則,并以身作則教化民眾,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如果純粹以行政手段強制執行,確實能在短期內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卻不能治本。只有在大力推行廉政教育、道德教育結合具體制度建設、大力懲處貪腐,才能真正做到標本兼治。而思想教育、廉政教育則是推進廉政文化的基本前提。
擔當作為是廉政文化建設的應有之義
于成龍不僅一直以清廉的形象為后人所記憶,而且作為于成龍初仕地羅成的政績還為他帶來了“卓異”的贊許,體現出他為官的顯著治理效果,展示出了其縣域治理實績的時代價值。因此,擔當作為是于成龍廉政文化的第二大特點,這個特點啟示我們擔當作為是廉政文化建設的應有之義。
清廉而政績優異是古代廉吏的標準。從“廉”字的形聲看,廉字從“廣”,“兼”聲,本義當與建筑物相關。《儀禮·鄉飲禮》“設席于堂廉東上”。鄭玄注:“側邊曰廉”。由于為側屋,有棱角,進而引申出品行端方、有氣節的含義。“廉”字還有從兼得聲,則字可與兼相通。《韓非子·五蠹》即有“而信廉愛之說”,可見“廉”字有“兼有數項”之意。從中可見古人對“廉”字造字用字的良苦用心。同時,早在《周禮·吏治》里就對古代官員的道德底線提出“六廉”的要求。《周禮·天官·小宰》:“以聽官府之六計,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其中“廉善”的意思是清廉而政績優異;“廉能”則意為清廉能干,亦即有才能,肯下功夫。這表明,“廉”兼有數項意義在內,至少除了品行端方之外,在治理等層面還要有所作為。因此,官吏如果只是潔身自好,無所事事,盡管一錢不取,兩袖清風,那也達不到廉吏的標準。
“天下廉吏第一”的于成龍具有廉吏擔當作為的思想品德,也具有作為傳統儒家知識分子的道德操守,在求學之時就素有務實為民的問學態度,為他之后仕途功名打下了良好的根基。他曾給友人寫信談到自己“數年來,一舉一動,原非為功名富貴計”,他這種“為官不為富貴利祿”心態,在為官的動機上就顯得與眾不同。這是廉吏需要具備的基本道德操守。當時,羅城局勢十分不穩。據史料記載于成龍的前任知縣許鴻儒“隨征戰四載,緣兵燹城荒,土司叛亂,桂林又屢為偽黨竊據,羅城孤立無援,城陷不屈,罵賊而死”。等到于成龍到任時,羅城百姓或逃或死,城郭化為丘墟,堂堂知縣連個辦公地點都沒有,可見當時羅城遭受戰火摧殘的慘烈情形。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當時羅城這個邊地“地瘠民貧,田土荒蕪,衙舍傾倒,無夫無役”,可以說,治理難題一直存在,即使不遭受戰火的摧殘,一般官吏面對這種情況也毫無頭緒,何況劫后余生的窮縣。于成龍就是在這樣艱苦的環境下,展開了他的為官生涯。特別是他在來羅城之前,就已經從友人處得知羅城的相關情況,在這種情況下他還能堅持“典田賣屋”,帶著五個仆人前往廣西,到羅城時僅一個人堅持留下來陪伴于成龍,在如此艱苦條件下于成龍依然堅持己任,這無疑是于成龍作為著名廉吏的一個人格閃光點。
于成龍有著廉吏擔當作為的顯著實績。考察諸種文獻,可以發現于成龍在縣域治理層面的獨特之處。第一,面對少數民族居民,他采取多種方法讓他們產生文化認同感去教化地方。如他強調“或以崇文教,或以敦祈報,或以恤幽魂,皆有祭享一定之期”,以形成共同的價值觀認同而增強凝聚力。這是當前黨和國家提倡的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深厚歷史文化底蘊。第二,于成龍有很強的民本思想,在他看來,甚至連朝廷眼中的盜賊匪徒都是人民,不應該武斷地采取鎮壓的方式粗暴對待。因為在這里,于成龍站在民眾一面指出老百姓淪為盜賊是朝廷有關部門的責任,任何老百姓都不會愿意當盜賊,所以應該讓他們能夠安居樂業,這樣盜賊自然就消亡了。第三,發展生產、革除弊政,使民眾安家樂業。于成龍在經濟上提出“疏鹽引”“墾荒田”,使得老百姓能夠從事一定的商品經濟活動,販賣食鹽,開墾荒地獲取糧食。同時強調在賦稅上予以改革,不加重百姓負擔。總之,以上于成龍羅城為政的治理舉措,在今天對于實施縣域良性治理仍有參考價值。
立規明矩是廉政文化建設的根本保障
要推行廉政文化,使廉政文化成為政府行政的根本指導,廉政教育只是第一步,如果沒有制度約束,一個廉潔高效的政府是很難出現并運轉的。正是這樣,于成龍為政很注重立規明矩,通過頒布政令,完善制度對具體的行政事務作出指導和規范,同時與教化民眾形成互補,最終推進廉政文化的深入。可以說,立規明矩是于成龍廉政文化的第三大特點,這個特點啟示我們廉政文化建設須有法律和制度保障。
于成龍在為官實踐中比較注重禮治。儒家政治思想傾向于以禮治形成社會統一的風俗習慣、思想意識,從而促成社會共識的形成,維系社會穩定。縱觀于成龍的為官經歷,他多次提倡興復禮典,制訂祭祀儀式。如在羅城知縣任上,面對殘破的局面,他在努力恢復生產,打擊盜賊的同時,還專門根據中央王朝的祭祀大典設置了一套典禮,讓當地老百姓認識朝廷禮儀,從而形成強大的政治向心力,羅城的局勢很快得到穩定,于成龍在羅城的任職經歷也為他帶來了“卓異”的盛譽。有了羅城的經驗,他在后來的地方官任職內均大力提倡禮治,興修禮典。于成龍明確提到了他曾經考察過的山西和廣西的禮典的不同,強調要結合當地實際需求頒定大禮,維系人心。這一思想境界對當前的廉政文化建設也具有借鑒意義,全面從嚴治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學習也應該形成長效機制,制度化常態化,從而將廉政文化建設推向縱深。
于成龍在為官實踐中還重視廉政制度建設。于成龍在廉政制度方面最為顯著的舉措就是制定了一系列關于鹽引、火耗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直接打擊和防治了貪腐行為。在鹽引方面,清代廣西的鹽政問題一直比較嚴重,早在金光祖擔任廣西布政使的時候,便對全省的鹽政弊端看得十分清楚,升任廣西巡撫后,便積極與戶部協商減少國家對鹽引的持有量,從而減少了各級官府和百姓的負擔。于成龍在任羅城知縣后,在《條陳引鹽利弊議》中對羅城乃至廣西的鹽政弊端進行了全面的分析。據《羅城縣志》記載,羅城“原無鹽稅,因粵東鹽課缺額,貽累廣西各州縣均派鹽引,羅城竟派鹽七百包,吏民竟驚惶無措”。為了完成上級規定的鹽課任務,“不得不賒借于有鹽之處,以救考成之急”。而廣西本地的一些鹽商趁機與官府勾結刻意提高鹽價,造成了更加嚴重的后果。于成龍認為官商勾結是導致鹽價不斷抬高的重要原因之一,為此他有針對性地制定了新的辦法條例,提出了具體的措施,對羅城鹽政產生了重要影響。第一,以市場調節鹽價,使鹽價趨于平緩,于是“民窮稍甦,流商喜于疏銷有利,而來之必廣;窮民一旦得食賤鹽,而銷之必多”,這樣一來百姓可以得到平價食鹽,官員們也完成了銷售食鹽的任務。第二,簡化鹽引審批手續流程,打破官府管制、商業貿易中的地域限制。第三,破除私鹽禁忌,減少對私鹽的管控。特別是簡化食鹽的流通環節,減少了其中的貪腐行為的發生。
在革除火耗等方面,他制定頒布了關于火耗方面的條例制度。“火耗”就是古代官府對所征收賦稅因在運輸過程中產生部分消耗,額外再征收一部分錢糧,并成為貪官污吏進行貪腐行為的主要伎倆。在于成龍任羅城知縣前,羅城的火耗比其他地方有過之而無不及。不僅有火耗,還有所謂的大耗,“大耗”就是官府在征收糧賦時加大儲運過程中的預計損耗率。有的公開讓老百姓多交,叫作“明加”;有的在度量衡上加碼,叫作“暗加”。為此,于成龍通過整頓吏治,嚴格制定規章制度革除“兩耗”,這些制度的制定既有利于興利除弊,又在廉政建設上取得實際效果,因此羅城百姓在得知革除“兩耗”后,無不歡心繳納稅賦。有了羅城革除火耗的經歷,于成龍后來在直隸巡撫任上就有了更為成熟的禁止“火耗”措施。他在直隸巡撫任上頒布了《嚴禁火耗諭》,規定地方官員不得肆意隨便加征火耗。值得注意的是,于成龍一方面設規明矩,三令五申以制度約束官員,一方面以道德來約束官員,對他們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分析“火耗”給百姓帶來的壞處,將思想教育與制度建設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取得了明顯成效。
于成龍這種既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又注重以具體的規章制度來約束官吏和民眾,保障教化的成果得到進一步鞏固,這在封建社會是尤其難得的。從于成龍的顯著政績可以看出制度建設是廉政文化建設的根本保障,在新時代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必須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法令法規并嚴格執行,如此才能進一步推進反腐工作產生更大成效。
于成龍羅城廉政文化的當代價值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蘊含著深邃的國家治理、治吏官事的思想理念,有豐富的禮法相依、重德崇禮、修身正心的歷史文化智慧,將國家、社會、家族和個人連成一個密不可分的整體,奠定了修齊治平的道德理想和行為準則。同時,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也蘊含著豐富的廉潔文化基因。于成龍成長于社會動蕩的明末清初時期,自小認真學習傳統歷史文化,廣泛研讀了儒、墨、道、佛等各派學說,逐漸形成了一套具有自身特點的廉政思想:推崇愛民廉政,恪守公道法紀。我們學習研究于成龍治理羅城的廉政文化史,就是要從中汲取現代營養。
正確對待財富是廉潔自律的第一關。他曾在羅城、合州等當時最艱苦的地方任基層官員,也曾在直隸、兩江等當時最繁華富庶的地方做“封疆大吏”,但刻苦廉潔的生活作風始終如一。在羅城,他蓬頭赤腳或布衣草鞋,把自己融入當地民眾之中。個人生活是“日食一餐或兩餐”,“夜晚酒一壺,值錢四文,并無小菜,也不用箸筷”。他離開廣西羅城遠赴四川合州(今重慶合川區)任知州,窘迫到沒有赴任的路費。后來又先后任直隸巡撫和兩江總督,他雖居封疆之位卻依然是“布衣蔬食”。在直隸“屑糠雜米為粥,與同仆共吃”;在江南“侑以青菜,終年不知肉味”,因之被江南民眾稱呼為“于青菜”。于成龍宦海20余年,從南到北,只身天涯,不帶家眷,與結發妻闊別20年后才得一見。他過世后居室中只看到“冷落菜羹”“故衣破靴”。于成龍的清操苦節享譽當時,對端正當地社會風氣,尤其是約束社會上層的奢靡之風起著積極的推動作用。新時代共產黨人樹立正確的財富觀,就要守好清廉關,這是廉潔自律的第一關,在思想和靈魂深處恪守老老實實做人、清清白白為官的道德信念。
以清廉塑造高尚的品德。清正廉潔從根本上講是一種道德覺悟、道德情操、道德準則。于成龍為官二十余載,始終保持了廉潔品質,終身將清廉作為高尚的品德來塑造,實實在在不“矯偽”,不做表面文章,是“本于至誠”、發自內心的“廉吏”。據記載,于成龍去世后,南京的普通百姓十分悲痛,“士民男女無少長,皆巷哭罷市。持香楮至者日數萬人。下至萊庸負販,色目、番僧也伏地哭”。康熙皇帝親為撰寫碑文,老百姓的口碑和朝廷的認可,是對他廉潔刻苦一生的最高表彰。康熙在寫給于成龍的碑文里盛贊其品德“樸直”,做官“忠勤”,“廉潔”是其一生最大的優點,而且能夠“堅守夙操,無間初終”,更是“本于至誠”的廉吏。一個古代的官員把清白名聲作為最好財富留給了家庭、社會和歷史。那作為新時代的黨員干部身后應留下什么?我們應該留下兩樣寶貴的東西:在物質層面,就是干實事,出實績,干出有益當下惠及后人的事來;在精神層面,就是要培養出良好的作風和高尚的精神,為推進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我們有這兩樣東西留下來,就無愧于新時代共產黨人這個光榮稱號。
以清明錘煉敢于擔當的政治品格。《周禮·天官》中的“廉能”就是指遇事能夠明察,有解決困難的能力,故有“廉明”一說。一些官員能做到不貪不腐,顯得清廉,但卻疏于職事、怠政懶政,因而不能稱之為“清官”。于成龍44歲首次入仕,到遙遠的邊荒之地廣西羅城為知縣。他懷著“此行絕不以溫飽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負,治理羅城。當時的羅城縣納入清朝統治不到兩年,加之飽經貧窮和戰亂之苦,生產生活條件異常艱苦,以至于前兩任知縣,一個被叛亂者殘忍殺害,一個在絕望和恐懼中掛印而去。于成龍就是在這樣的困境中,迎難而振興羅城,邁開仕宦生涯第一步的。為官者還要有解決問題的能力。于成龍的前期官宦生涯是在貧困地區度過的。比如,他初仕所在的羅城,不僅經濟蕭條、遍地荒草,城內只有居民六家,茅屋數間,縣衙也只是三間破茅房,而且城外的匪寇不時侵擾滋事。他到任不久,便以雷霆之勢推出“保境安民,打擊強盜土匪”“革除弊政,減輕農民負擔”“勸教興學,推行移風易俗”等系列重大舉措,短短的幾年間就使得羅城呈現出了有活力的新氣象。他赴任的合州雖有三屬縣,但因戰亂的影響,當時的合州加上3個屬縣,合計人口只有100余戶。如何召集流民以恢復生產、發展經濟成為治理合州的當務之急。于成龍剛到任后以招撫百姓為急務,首先革除宿弊,嚴禁官吏勒索百姓;其次推行對無主的房屋田產“凡一插占即為己業,后亦不得爭論”的政策;再次親自為新附居民區劃田畝、分配牛只籽種。由于措施得當,不到二年,使合州迅速出現了流民集聚、安居樂業的新局面。于成龍為官清明的實例警醒我們黨員干部,除了要有“為民”的態度之外,還要有超強的能力和解決問題的方法。必須指出的是,敢于擔當,是習近平總書記對新時代黨員干部的明確要求,也是共產黨人應有的政治品格。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事業,絕不是輕輕松松、敲鑼打鼓就能實現的。全黨必須準備付出更為艱巨、更為艱苦的努力。這就要求全體黨員干部敢擔當有作為,要做起而行之的行動者,爭當攻堅克難的奮斗者。
以清正涵養正直、正氣、剛正的品格。于成龍在為官生涯中,無論官職大小,面對何事何人,只要是符民意、順民心、關切民生利益的事,都敢于直面突出矛盾,敢于觸及難點,敢為別人所不愿為不敢為,做到實心實意、立說立行,心無羈絆、全力以赴。比如,在羅城擔任知縣時,針對殺掠成風的社會治安問題,敢于動真碰硬,大刀闊斧地推出打擊強盜土匪整頓治安、革新吏治減輕群眾負擔等有力舉措,特別是甘冒觸犯清廷法令“未奉命而專征”為不赦之罪的后果,組織鄉民練兵并征討到羅城殺掠的鄰縣豪強,使其退還擄走的丁口耕牛,保證再不犯界。在擔任福建按察使期間,他不畏權貴重審“通海”罪案。當時清政府對臺灣抗清勢力實行了嚴格的“海禁”政策,對眾多迫于生計下海的漁民以“通海”罪問斬。于成龍在查閱已核準的案卷時,發現“通海”罪每案中殃及眾多無辜者,不畏權貴阻力堅持重審。正是他面對王公將軍們的據理力爭,使得上千百姓免遭殺戮而獲釋,貧困者還發給路費。于成龍為官清正的實例警醒我們黨員干部,面對大是大非要敢于亮劍,面對矛盾沖突要敢于迎難而上,面對危機困難要敢于挺身而出,面對失誤要敢于承擔責任,面對歪風邪氣要敢于堅決斗爭。
經驗既是對歷史實踐的科學總結,也是新時代繼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堅強基石。面向新的一百年,我們黨必須充分運用這些寶貴的經驗,建設海晏河清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
作者:羅城仫佬族自治縣于成龍廉政文化研究課題組(課題組組長:何成學,副組長:尹紅英,成員:張弓、劉紹衛、王繼高、林慶才、銀蘭娟;執筆人:何成學、張弓、尹紅英、劉紹衛)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