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國成立之初,勞動力統一調配制度暫未建立。在城市建筑任務繁重、建筑單位急需工人的背景下,1951年建筑業反把頭斗爭后傳統招工制度解體,出現了建筑單位爭搶工人、外地勞動力大量入城務工等突出問題。1951年至1954年,在不同層級、不同地區的部門單位和勞動者個人的積極參與下,最終確定了以“各級政府領導、勞動行政部門負責管理”為核心內容的勞動力統一調配制度。這些參與者從自身立場及對政策的理解出發展開復雜互動,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制度探索的走向。
全文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