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病保險制度試點推行始于2012 年8 月國務院六部門下發的《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這是我國醫保體系建設由實現“病有所醫”向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重要轉折點。2015 年,國務院辦公廳出臺的《關于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肯定了大病保險的試點效果及政府主導與市場機制相結合的模式,以此為指導,大病保險制度開啟了全國實施。2017 年黨的十九大報告對大病保險制度提出了新的目標和要求——“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隨后出臺的《關于實施健康扶貧工程的指導意見》《醫療保障扶貧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 年)》,為大病保險制度賦予了“促進健康扶貧”的價值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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