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1976年農村糧食生產及產量研究
——以山東省滕縣為中心
1966~1976年我國農業生產的主導思想是“以糧為綱”,糧食生產在農業生產、農村經濟和農民生活中占有絕對重要地位。當前學術界對“文化大革命”(以下簡稱“文革”)時期的糧食生產進行專題研究的較少,部分論文或專著(如陳東林的《“文革”期間國民經濟狀況研究述評》(《當代中國史研究》2008年第2期)、《“文革”時期毛澤東的經濟思想探析》(《當代中國史研究》1996年第1期),張化的《在極“左”思潮的沖擊中穩住農業基礎——“文化大革命”時期周恩來在農業領域的貢獻》(《當代中國史研究》1998年第2期),安建設的《周恩來與“文化大革命”前期的國民經濟》(《當代中國史研究》1998年第1期),唐正芒的《周恩來與“文化大革命”時期的糧食問題》(《當代中國史研究》2008年第1期),鞏玉閩的《周恩來在“文革”期間的經濟指導思想》(《福建黨史月刊》1998年第1期),程振聲的《李先念在“文化大革命”中穩定農村政策的努力》(《中共黨史研究》2003年第4期),楊乙丹的《農村經濟體制變革、糧食產量波動和糧食流通體制變遷:1953~1985》(《蘭州學刊》2007年第10期)等文章;以及武力等主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史》(中國經濟出版社1999年版)、林毅夫的《制度、技術與中國農業發展》(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辛逸的《農村人民公社分配制度研究》(中共黨史出版社2005年版)、唐正芒等的《新中國糧食工作六十年》(湘潭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等著作;及陶艷梅的《新中國初期三十年農業發展研究》(西北農林科技大學2011年博士論文)、鄒華斌的《毛澤東與新中國糧食工作的大政方針研究》(湘潭大學2013年博士論文);等等。)僅在論述國民經濟、農業經濟時有所涉及,且大多是關于生產關系方面的宏觀論述。論文中從生產力發展的角度進行研究的以鄭有貴的《“文化大革命”時期農業生產波動及其動因探析》最具代表性[1]。該文以農業生產絕對值為標準,對“文革”時期農業生產狀況及其波動因素進行了考察,指出1977年農業總產值與1966年相比有所增長,期間出現了三次負增長波動,總體增長速度極為緩慢,且糧食增長是以犧牲經濟作物和多種經營發展為代價的。張樂天的《告別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2]一書在論述農村人民公社制度時,以考察生產關系為主,對“文革”時期浙北地區的農業生產狀況有所論述,但對生產力發展狀況的考察力度則略顯不足。黃宗智的《長江三角洲小農家庭與鄉村發展》[3]一書的部分章節,從生產關系和生產力兩個方面對“文革”時期松江地區的糧食生產狀況進行了考察,但其更側重于生產關系方面,對生產力研究的廣度和深度有限,特別是由于糧食生產受自身生產工藝和農作物生長的季節性限制,該書探討的江南地區與華北地區的糧食生產存在很大差異。山東省滕縣是當時聞名的產糧大縣,素有“魯南糧倉”之稱。1976年余松烈院士(余松烈(1921~2016年),浙江慈溪人,山東農業大學教授,中國著名小麥專家,中國工程院院士。)在滕縣建立了精播試驗田,創出小麥平均畝產638公斤的當時最高產量,以冬小麥精種高產聞名全國,在華北地區具有很強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有鑒于此,筆者以山東省滕縣為對象,從生產力發展的角度對糧食生產情況進行考察,并與山東省及全國的糧食生產情況作適當比較,以分析“文革”對于糧食生產的影響,力求對當時華北地區的農業生產和農村社會有一個更加全面的認識。
一、糧食生產條件
滕縣的自然條件優越,土地平整,土壤肥沃,水資源豐富,為該縣的糧食生產奠定了良好基礎。
(一)耕地的基本情況
當時,滕縣的土地面積為371.1萬畝,其中山地占36.81%、丘陵占4.18%、平原占54.84%、洼地占4.15%。東部主要為水層巖質紅砂土層,盛產花生和薯類,中部平原以黃土為主,西部湖洼地區主要是淤積深厚的黑土,中部平原和西部湖洼地區是小麥的集中產區。(滕縣革命委員會氣象站編:《山東省滕縣氣候》,1973年3月,第1~2頁。)“文革”期間,全縣的耕地面積從1706000畝逐步減至1622278畝,其中旱田面積所占比例由97.66%升至99.98%,基本符合北方以旱田為主的農業生產狀況;水田主要在西部湖洼地區,1966年有40000畝,1972年以后僅剩三四百畝,基本可以忽略。水澆田和穩產、高產田的面積及所占比例逐步上升,水澆田面積由754000畝增至1068959畝,所占比例由44.20%逐步增至65.89%;穩產、高產田面積由450000畝增至776449畝,所占比例由26.38%增至48.86%。(詳見滕縣革命委員會生產指揮部編《滕縣國民經濟統計資料(1966~1976年)》及《滕縣農村人民公社主要指標統計資料(1966~1976年)》。本文除特別標注外,縣級和生產大隊的數據均出自上述兩資料,后文(含表格)不再特別注出。文中比例數據部分來自上述兩資料,部分由筆者計算得出。凡筆者計算之比例數據均保留了二位小數。)這反映出當時的農業生產條件在逐漸改善,農業生產力水平在逐步提升。
為了更加清晰的反映該縣的農業生產情況,筆者還選擇了五個較有代表性的生產大隊作為考察對象,其中史村、沙土村和呂坡村是農業生產先進單位,前泉村、后韓村則是相對落后單位。史村的耕地全部為水澆田和穩產、高產田。沙土村的耕地絕大多數是水澆田和穩產、高產田。呂坡村的耕地全部為水澆田,穩產、高產田由1500畝左右逐步增至2500畝,所占比例從51.7%增至93.9%。前泉村的耕地面積由1543畝增至1571畝,其中水澆田由100畝逐步增至850畝,所占比例從6.48%增至54.11%;穩產、高產田由100畝增至450畝,所占比例從6.48%增至28.64%。后韓村的水澆田由300畝增至550畝,所占比例從38.8%增至72.6%;穩產、高產田由200畝增至500畝,所占比例從25.84%增至65.96%。從耕地條件可以看出,史村、沙土村、呂坡村的農業生產條件要遠遠好于后兩村。史村和沙土村的水澆地和穩產、高產田所占比例極高,糧食增長空間有限;呂坡村、前泉村和后韓村的水澆地和穩產、高產田在1970年后有了大幅度增長,農業生產條件得到明顯改善,為糧食增長創造了有利條件。
當時實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人民公社體制,耕地分為國營農場、生產大隊集體耕地、社員自留地三種不同的經營類型。其間,滕縣國營農場的耕地雖由100畝增至730畝,但所占比例仍僅為0.04%。生產大隊的集體耕地雖由1600000畝減至1542951畝,但所占比例由93.79%增至95.11%;社員自留田由107000畝減少至78597畝,所占比例也減至4.84%。五個村的情況也大體如此,集體耕地所占比例分別為:史村100%;沙土村93%左右;呂坡村96%左右,1976年升為100%;前泉村94%左右;后韓村95%左右。無論是全縣還是五個村的數據,集體耕地在總耕地中占有絕對多數,社員自留地很少,國營農場耕地更少。這充分反映了在滕縣農業生產中集體經營處于主導地位,集體經濟成分日益壯大,且所占比例逐漸增高;社員自留地處于輔助地位,所占比例逐漸減少,個體經濟成分日趨式微。這些特點與全省乃至全國農業經濟的發展狀況是基本一致的。
(二)糧食的復種情況
糧食復種指數是指一年內糧食播種面積與糧食耕地面積之比,反映了耕地的利用效率,即糧食套種程度。糧食復種指數與生產力水平、自然氣候有密切關聯。“文革”期間,滕縣糧食耕地面積、播種面積均呈減少趨勢,分別從1966年的1440527畝、2292436畝,減少至1976年的1229002畝、2117599畝,糧食耕地面積占比降至75.76%。形成這種狀況一方面是由于糧食生產能力的提高緩解了糧食生產壓力,另一方面是“以糧為綱、多種經營”的總方針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即便如此,糧食耕地面積仍占有極高的比例,說明了糧食生產始終是當時農業生產的主體。
滕縣農作物種植多為兩年三作制,五村中的前泉村、后韓村就是以兩年三作為主;史村、沙土村和呂坡村基本是一年兩作,是當時滕縣實行一年兩作較早的生產大隊。滕縣1966年的糧食復種指數為1.59,1967~1969年分別升至1.67、1.66和1.65,1970年下降為1.58,1971年后又開始穩步上升,1976年達到1.72。從1966年至1976年的整體趨勢來看,復種指數大體呈上升趨勢。種植制度的調整既緩和了人口增多、耕地減少的矛盾,又緩和了糧食與經濟作物爭地的矛盾,同時也反映出農業生產力水平的不斷提高。
(三)農田的水利建設情況
農田水利建設是農業生產的基礎,良好的農田水利條件是擺脫“靠天吃飯”、穩定糧食生產的保證。“文革”時期,滕縣農田基本建設主要是治旱澇、防災害,建設旱澇保收的穩產、高產田。農田綜合治理從單一治理過渡到綜合治理,平原地區主要是抗旱,山區主要是治理水土流失,湖洼地區主要是排澇。農田綜合治理一般在秋收后秋種前進行,也有閑歇地在冬季實施治理的情況。這一時期的農田灌溉主要采用漫灌的方式,噴灌、滴灌等節水灌溉方式很少見到。平原地區大多利用井水進行灌溉,山區大多利用水庫水進行灌溉,而在沒有水庫的山區基本仍是“靠天吃飯”。改良土壤的主要內容是治理鹽堿地,一是推廣高密縣的臺田抗澇經驗,二是對南四湖濱湖洼地實施稻改工程,進行生物性改良,從而有效改善了鹽堿地狀況。1956~1974年,滕縣“興修水利、改造荒山、大搞農田基本建設。全縣深翻改土97萬畝,治理荒山16萬畝,改良土壤8萬畝,治理澇洼地16萬畝,農業生產條件初步得到改善,促進了農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4]。
滕縣共有大中小型水庫14座,其中巖馬、馬河、戶主等6座水庫,庫容量相對較大,基本是“大躍進”時期建設的;1967年建成的水庫庫容量都較小,且是“文革”前就已經確定或開工建設的,屬于續建工程;1966~1969年基本沒有新動工的水庫項目,1970年以后又開工建設了3座水庫。
小型水利設施主要包括微型水庫、塘壩、提水站、排灌站、機井、水井等,是保障農田灌溉的主力軍。“文革”前期,塘壩、提水站、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設施數量變化不大,1973年以后小微型水利設施開始穩定增加。機井和水井是不靠山、不靠水、不靠河的平原地區水利設施的主體,在平原地區的農田灌溉中發揮主要作用。由于機井受降雨量、地下水位的影響較小,灌溉穩定性好,利用效率高于水井,因此得到大力發展。1966~1976年,機井數量從2526眼增加至8594眼,水井則從62426眼減少到400眼左右。機井、水井等小微型水利設施的建設主要是由生產大隊和生產隊組織實施;大中型水利設施則由縣或人民公社組織實施,用“大兵團作戰”的形式進行,并向各生產大隊、生產隊分派勞力任務,社員自帶糧食被褥,按分配任務進行施工。
(四)農業機械化情況
農業機械化水平反映了農業生產力的發展狀況。新中國成立后,黨和政府始終高度重視農業機械化的發展,但受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所限發展速度較慢,至“文革”前期,農業機械化水平仍較低。滕縣的農業機械主要用于農田灌溉,如電動機、柴油機、汽油機等小型機械。農業機械在20世紀60年代末增長較慢,1970年以后特別是70年代中期開始迅速發展,電動機從1347臺增至7837臺,柴油機從211臺增至5956臺;由于電動機、柴油機的實用性和動力遠遠優于汽油機,導致汽油機數量下降,由549臺減至390臺。農用拖拉機、農用汽車、機引農具、脫粒機等大型農用機械在1970年之前數量極少,70年代以后才有所增長。農用拖拉機從10臺增至1192臺,農用汽車增至8輛,機引農具由22部增至999部,脫粒機由53部增至2795部。機耕、機播、機收面積基本呈現上升趨勢,其中機耕面積1971年以前所占比例較低,1968~1970年則呈下滑趨勢,1971年以后逐步增多,由180000畝增至591014畝,所占比例增至36.43%;機播在1974年才出現,至1976年機播面積達到204005畝,所占比例為12.58%;機收面積在1975年僅有280畝,至1977年也僅有1650畝,所占比例極低。上述農用機械的使用情況說明,當時滕縣農業機械化水平雖有所發展,但仍處于低水平狀態,人力、畜力依然是糧食生產的主要力量。在五村中,史村、沙土村、呂坡村的農業機械擁有量明顯多于前泉村和后韓村,農業機械化程度要高一些。后兩村沒有大中型農業機械,僅有少量的柴油機或汽油機,農業機械化程度極低。
從總體上看,“文革”時期滕縣農業生產的機械化、電氣化雖開始發展但速度緩慢,沒有形成明顯的更新換代。60年代拖拉機牽引鐵犁耕地逐步增多,到70年代中后期機耕面積已占有一定比例。小麥種植主要是人畜力牽引耬車播種,70年代中后期開始推廣機械播種機。60年代以前的農田灌溉基本上依靠轆轤、提水車、肩挑水桶等原始人力工具,60年代以后機動抽水機開始應用和推廣,70年代以后電動潛水泵開始出現并廣泛應用。其他農用工具如鐮刀、頭、鐵锨等簡單工具變化不大。60年代以后,雙輪前拉式地排車增多并成為主要運輸工具,但農業拖拉機和汽車的數量仍極少。
(五)肥料的施用情況
“文革”時期,滕縣農業施肥以有機肥為主,輔以少量化肥。有機肥主要包括人畜糞便、土雜肥、作物秸稈等。縣委號召農民養豬、養家禽,改造廁所、豬圈、雞窩、牛欄,統一管理人畜家禽糞便、草木灰,漚制土雜肥。統一收集社員家庭人畜糞便,并對肥料質量給予評級,按肥料級別和數量計算工分。由于社員上交肥料與分配收益并不直接掛鉤,社員大都不愿將人畜糞便上交集體,而是用于自己的自留地。為盡可能多地收集人畜糞便,集體嚴厲禁止、打擊社員將人畜糞便施用到自留地的行為。
此間,化肥的施用總量和單位耕地施用量總體呈逐步增長趨勢,分別由15255噸(折純量為3814噸)、168.7公斤/公頃(折純量42.2公斤/公頃)增加到40643噸(折純量為10160噸)、474.0公斤/公頃(折純量118.5公斤/公頃),(數據來自滕州市統計局編《滕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資料(1949~1999)》(2000年9月)第103~104頁內容。折純量是指化肥實物量乘以養分含量的比例得出的養分量。)特別是1976年以后化肥施用量大幅度上升,這主要得益于70年代以后“五小”工業(“五小”工業主要指地、縣、社、隊辦的小鋼鐵、小機械、小化肥、小煤窯、小水泥工業,主要目的是增加農業投入,包括農用機械、水泥、化肥、鋼鐵和能源等領域。起步于1968年,在當時全國工業產出中占很大比例。“五小”工業特別是社隊企業成為80年代鄉鎮企業迅速發展的基礎。)的發展和“四三方案”(“四三方案”是在20世紀70年代初,我國從美國、聯邦德國、法國、日本等西方國家引進價值43億美元的26個項目的成套設備,通稱“四三方案”。這是我國繼50年代引進蘇聯援助“156項工程”之后,第二次大規模技術引進。最后總投資約200億,至1982年全部投產,成為80年代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極大地推動了石油煉制和石油化工工業的發展。)引進企業的逐步投產,化肥產量不斷增加。但從總體來看,化肥施用量仍然較少,即便以1976年的施用量換算,每畝僅約32公斤,相比現在的化肥施用量仍是很低的。這一時期的化肥主要為氨水、碳酸氫銨和尿素等氮肥,基本沒有復合肥,長期施用會使土壤肥力逐漸降低。當時化肥的購買方式是由縣、公社分配指標,生產隊再按照指標購買,且指標分配與國家征購糧食數量掛鉤,成為國家增加糧食征購量的一種有效手段。
二、糧食種植結構及農業科技的發展和應用
(一)糧食種植結構
在“以糧為綱”方針的指導下,滕縣的糧食作物在農作物中占主導地位,經濟作物處于附屬地位。滕縣1966年農作物種植面積為2596112畝,至1976年減至2508768畝。其間,糧食作物播種面積亦在逐步減少,從2292436畝減至2117599畝,所占比例從88.30%減至84.41%。經濟作物和其他農作物的種植面積有所增加,分別從214716畝、88960畝增至269342畝、121827畝,所占比例增至10.74%、4.86%。由此可見,滕縣糧食作物的種植始終占據絕對位置,但種植面積及所占比例總體呈現下降趨勢;經濟作物和其他農作物種植面積及所占比例則呈上升趨勢。
從山東省層面來看,糧食作物種植比例從1965年的85.56%降至1975年的83.31%,經濟作物及其他農作物所占比例分別從11.07%、3.37%增至12.56%、4.13%。[5]從全國層面來看,1966年、1976年糧食作物所占比例由82.40%減至80.64%,經濟作物及其他農作物種植面積占比由17.60%增至19.3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網上數據得出,詳見http://data.stats.gov.cn/search.htm?s=1966年農作物播種面積、http://data.stats.gov.cn/search.htm?s=1976年農作物播種面積,2016年10月30日。)可見,無論是山東省還是全國,糧食作物的種植面積都占絕大多數,但所占比例在逐步緩慢降低,經濟作物和其他農作物的種植面積所占比例在逐步緩慢上升,這種變化趨勢與滕縣是一致的。這表明即便在“以糧為綱”政策主導下,經濟作物及其他農作物仍有所發展。
糧食作物主要分為夏糧和秋糧兩大類,夏糧包括小麥,還包括少量大麥、蠶豆、豌豆等;秋糧主要包括稻谷、谷子、玉米、高粱、地瓜、大豆及其他雜糧。在南方一年三作制的地區,則有部分冬糧或春糧。由于本文考察的對象為北方地區(在北方地區,夏糧主要是細糧,秋糧主要是粗糧。),故冬糧或春糧暫不作專門考察。滕縣是全國小麥種植先進縣,也是余松烈院士的小麥種植科研基地,其小麥種植水平代表了當時全國的最高水平。從滕縣的糧食種植比例、結構變化可以看出當時全國的糧食種植變化情況。
1966~1976年間,滕縣的夏糧種植面積從908146畝減至895615畝,所占比例從39.61%增至42.29%;秋糧種植面積從1384290畝減至1221984畝,所占比例從60.39%減至57.71%。夏糧和秋糧種植面積都呈減少趨勢,但夏糧種植面積所占比例有所增加,這反映了夏糧的重要性在不斷增強;秋糧所占比例雖然在逐步降低,但所占比例明顯高于夏糧,基本占到60%,這反映出秋糧在農民生產生活中的地位比夏糧更重要。
具體到糧食種植種類,小麥、地瓜、玉米是滕縣主要糧食,高粱、大豆、稻谷、谷子和其他雜糧等是輔助性糧食。在夏糧中小麥種植面積呈逐步增加趨勢,所占比例從37.22%增至41.37%,始終占有重要地位。在秋糧中地瓜種植面積有所下降,但變化幅度不大,所占比例1966年為23.56%、1976年為22.70%,一直是主要種植的糧食作物;玉米種植面積所占比例從3.54%增至21.87%;高粱、大豆種植面積占比則不斷下降,分別從1966年的11.89%、14.72%下降為2.87%、7.06%。這反映出在20世紀60年代中后期,玉米還不是主要種植糧食,高粱、大豆是主要種植糧食之一;進入70年代以后,玉米成為主要種植糧食之一,高粱和大豆成為輔助性糧食。三者的種植結構發生了明顯變化,究其原因,主要是在灌溉、肥料等方面的條件逐步得到改善的情況下,玉米的產量及穩定性遠高于高粱和大豆;在“靠天吃飯”的低水平農業生產條件下,高粱和大豆的生產穩定性要好于玉米。玉米與高粱、大豆種植結構的轉化是農民追求收入最大化的自然選擇。五村中的史村、沙土村、呂坡村的夏糧種植面積所占比例明顯高于前泉村和后韓村,進一步反映出生產條件好、生產力水平高的村,種植夏糧較多,也更重視夏糧;生產條件差、生產力水平低的村,種植秋糧較多,更重視秋糧,這種選擇與秋糧的產量和穩定性高有關。秋糧雖是粗糧,但吃飽飯比吃細糧更重要。
(二)農業科技發展和應用
農業科技發展和應用是農業生產持續發展的強大動力。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滕縣是全國農業科研和試驗基地,農業科技應用走在全省乃至全國的前列。
1.優化改良耕地土肥
“1975年中國農業科學院土肥所在滕縣設立‘中國農科院山東基點’,胡濟生、徐新宇、張玉梅等研究員分別在黨村、胡村、虺城店進行了秸稈蓋田和減耕措施的研究”[4]。這一科研項目帶動了滕縣一系列耕地土肥改良措施的實施。
2.創新小麥種植技術
當時,滕縣最突出的是小麥種植技術的研究和應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60年代,滕縣‘小麥大肥大水大播量栽培法’經驗在全省推廣”;“余松烈教授針對滕縣豐產麥田連續多年采取大水大播量栽培法出現倒伏問題,在22個標點科技隊進行了20多項試驗研究,獲得科研成果15項”;“余松烈教授根據滕縣小麥精播高產攻關的經驗,從小麥的生物學、生理學和生態學方面進行了一系列理論探索和研究,形成了小麥精播高產栽培技術和栽培理論,完成十多篇研究論文,獲得研究成果十余項。其中《冬小麥高產栽培的理論分析》、《冬小麥精播高產栽培的理論與實踐》,獲全國科學大會獎和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小麥精播高產栽培技術的推廣應用,使滕縣小麥出現了大面積的高產典型”等。[4]
3.推廣培育優良品種
良種是糧食高產的重要因素。“文革”前期,受運動的影響種子工作被嚴重削弱。“‘文革’后期,逐步恢復種子管理經營機構,人員逐步增加,縣級種子機構全部恢復,發展了一批鄉鎮種子站。在推廣玉米、高粱、水稻雜交種過程中,突破了生產隊種子田自留自用的選種留種辦法,實行以大隊為單位建立專業隊,統一繁育,統一保管,統一供應主要農作物種子,全省供種數量和質量都有很大提高。”[6]當時的種子工作方針是“自繁、自選、自留、自用輔之以調劑”,簡稱“四自一輔”。滕縣除注重引進優良品種外還注重培育新品種,良種繁育主要有種子生產基地和南方繁育兩種方式,種子生產基地有國營良種繁育場和農作物種子預約繁育基地;南方繁育主要利用廣東雷州半島和海南島冬春季氣候溫暖的特點,由育種制種單位到雷州半島或海南島進行。
4.構建農業科技網絡
“1965年,山東省科學技術委員會、山東省農業廳、山東省科學技術協會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農村群眾性科學實驗活動領導的通知》,董村、沙土、黃莊等20多個先進高產大隊相繼成立了群眾性科學試驗小組(隊)。1974年農牧漁業部在湖南省華容縣召開全國農業科學實驗網建設經驗交流會,會后滕縣確定以龍陽公社史村、沙土,姜屯公社黃莊,城郊公社董村等22個先進高產大隊建立標點科技隊。1975年全縣30%的大隊建立了科技隊。科技組織建立和加強,使四級科技服務網絡得到完善,提高了科學種田水平,促進了增產。”[4]
5.培養農業科技人才
發現和培養一大批農業科技人才是農業科技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在滕縣進行農業科學實驗研究的專家和學者,對滕縣的農業技術人才進行了培訓和幫扶,使一批農業科技人才迅速成長起來。例如,余松烈院士“在縣委、縣政府的支持下,創辦了‘山東農學院、滕縣五七農大合辦小麥班’,為滕縣培訓了一支高素質的農民科技隊伍,為當地培養了158名農業技術人才”[4]。另外,農村的基層干部也十分注重農業科技工作,如史村黨支部書記薛振祥就因農業科技工作搞得好,1973年被濟寧地委任命為濟寧地區革命委員會科技辦主任。
三、糧食產量及糧食生產的特點
(一)糧食產量情況
糧食產量是衡量糧食生產水平的主要標準,實現糧食增產是農民改進糧食生產條件和技術的最終追求。滕縣糧食生產特別是小麥種植,在山東省乃至全國都處于先進水平。20世紀60年代中期搞“樣板田”時,史村大隊建成大面積小麥高產樣板田,成為小麥高產典型。“1966年滕縣史村平均畝產達372.5公斤;其中1.89畝,畝產達到504公斤。”[5](p.281)到70年代中期,“史村、沙土兩大隊小麥平均畝產達到1000斤以上,部分地塊達到1200斤以上。由于總結出了一套北方冬小麥高產技術,史村大隊黨支部書記薛振祥受邀出席了1966年國慶觀禮,參加了1979年全國科學技術大會并受到表彰。1973年11月,《史村大隊小麥豐產經驗》由農業出版社出版并在全國發行”[7]。
1.糧食總產分析
從糧食總產量及變化趨勢(詳見表1)可以看出,“文革”期間滕縣糧食總產量大體呈逐步增長趨勢,特別是70年代以后增幅日趨明顯。其中,1967年明顯下降,1968年、1969年有緩慢回升,這三年糧食產量與1966年相比降幅明顯,這主要是受“文革”運動造成的混亂局面的影響。1970年糧食產量大幅增加,1971年又有所降低,1972年、1973年穩步上升,1974年又大幅下降,1975年、1976年又穩步增長。結合滕縣這一時期自然災害情況進行分析,可知1971年、1974年糧食產量下降主要受自然災害的影響。從夏糧、秋糧所占比例來看,秋糧占比要遠遠高于夏糧,反映出秋糧在糧食生產及農民生活中占有

重要地位。從農業人口和人均產量來看,農業人口基本上在逐年勻速增加,1971年之前人均糧食產量徘徊波動,增長不明顯,這主要是糧食總產增長速度與人口增長速度基本相當所致。1972年以后糧食總產增長速度大大超過了人口增長速度,人均糧食產量明顯增長。由此可知,糧食增產與“人海大會戰”關系不大,生產秩序回歸穩定是糧食產量提高的主要因素。
為對這一時期糧食產量有更加全面的了解,筆者對全國、山東省、滕縣的糧食總產量做一簡要比較。1966~1976年,全國糧食總產量從21400.90萬噸增至28630.50萬噸,夏糧所占比例從13.96%增至19.23%,秋糧所占比例從72.14%減至62.74%。山東省糧食總產量從1470.0萬噸增至2241.5噸。(數據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網,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2017年1月20日;山東統計信息網,http://www.stats-sd.gov.cn/art/2014/11/24/art_3577_154846.html,2017年1月20日。全國數據中包括南方一年三作地區,因此夏糧與秋糧的產量之和不等于全國總產量。山東省的夏糧、秋糧產量筆者未能找到,此處數據空缺,但從山東省糧食總產量可以看出,1966~1976年間糧食總產量增長較多。)滕縣糧食總產量從58305.99萬斤增至102101.64萬斤,夏糧總產量從18971.13萬斤增至39729.27萬斤,所占比例從32.54%增至38.91%;秋糧總產量從39334.86萬斤增至62372.37萬斤,所占比例從67.46%減至61.09%。從上述數據可以看出,無論是全國、山東省還是滕縣,糧食總產量、夏糧產量、秋糧產量基本呈現增長趨勢。1966年“文革”運動全面開始時,當年的糧食已基本收割完畢,因而糧食生產沒太受到影響。受影響較大的是1967~1969年,出現了糧食減產的情況。從夏糧、秋糧產量來看,夏糧占比逐步提高,秋糧占比逐步下降,但秋糧所占比例仍遠遠高于夏糧。滕縣的夏糧占比要高于全國,秋糧與全國大體相近。這可能因為南方氣候溫暖濕潤,全年溫差不大,糧食種植大多是一年三作制,除有夏糧、秋糧外,還有冬季糧或春季糧,造成夏糧所占比例相對較低。
為深入考察滕縣小麥、玉米、地瓜等類糧食的不同重要性,筆者對各類糧食產量所占比例結構進行了詳細分析。
從表2可知,滕縣的夏糧中小麥產量占有絕對比重并在逐步升高,大麥、豌扁豆產量的比重在逐步降低。秋糧中地瓜產量占有絕對比重,高粱、大豆、稻谷、谷子、雜糧產量所占比例較少,但地瓜和高粱、大豆、稻谷、谷子、雜糧所占比例都在減少,獨有玉米所占比例在逐步增加,到70年代中后期已成為主要秋糧。這說明,“文革”期間滕縣各類糧食總產量占比變化與糧食播種面積的占比變化相一致。
從考察村1972~1976年夏糧產量的占比來看,史村分別為55.6%、51.9%、56.5%、57.7%、60.9%;沙土村分別為45.3%、51.0%、52.7%、49.2%、50.6%;呂坡村分別為51.9%、49.4%、47.3%、39.2%、51.2%、52.2%;前泉村分別為35.6%、30.4%、42.9%、32.7%、31.3%;后韓村分別為33.3%、30.4%、44.4%、33.3%、34.3%。史村、沙土村、呂坡村三個先進村夏糧產量所占比例遠高于前泉村和后韓村,同樣反映出先進村更重視夏糧生產,而落后村更注重秋糧生產。

2.糧食單產分析
糧食單產是充分反映糧食生產水平的主要指標。從表3可見,滕縣當時的糧食單產都較低,1966~1971年間播畝單產僅有200多斤,到1972~1974年才達到300多斤,1975年增加到400多斤。夏糧單產(主要是小麥)更低,1970年以前(包括1970年)基本是100多斤,1971年以后才逐步增長到二三百斤,甚至突破400斤。秋糧單產普遍高于夏糧單產。耕畝單產、播畝單產、夏糧單產、秋糧單產變化趨勢基本與糧食總產變化趨勢大體一致。

說明:耕畝單產是指1畝耕地一年的糧食產量,播畝單產是指1畝播種面積單季的糧食產量,大多數人觀念中的糧食畝產是指播畝單產。
在考察村方面,1972~1976年史村糧食單產從1517斤逐步增至1860斤,夏糧單產從782斤增至1050斤;沙土村糧食單產從955斤增至1503斤,夏糧單產從473斤增至802斤;呂坡村糧食單產從1117斤增至1505斤,夏糧單產從550斤增至760斤;前泉村糧食單產從320斤增至581斤,夏糧單產從167斤增至220斤;后韓村糧食單產從308斤增至570斤,夏糧單產從149斤增至258斤。史村、沙土村、呂坡村三個先進村的糧食單產、夏糧單產不僅遠遠高于前泉村、后韓村兩個落后村,而且遠遠高于全縣平均水平。由此可見,只要能夠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搞好田間生產管理,注重農業科技應用,在當時的生產力水平下,糧食單產也是能夠達到較高水平的。
對比各類糧食單產的數據可以使我們有一個更加直觀的認識(詳見表4)。

從表4可以看出,各類糧食的單產基本都在逐步提高。小麥單產低于玉米、地瓜等主要秋糧,但小麥是夏收細糧,因而被作為主要糧食廣泛種植。玉米、地瓜、稻谷單產較高,高粱單產及增長潛力明顯低于玉米,但在生產力水平較低的情況下,高粱的適應性較強,其產量的穩定性要優于玉米,因而70年代以前高粱比玉米的種植面積要廣泛得多。隨著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玉米逐步取代了高粱成為秋季主糧。稻谷種植大多需要水田,在北方缺少廣泛種植和推廣的條件,只能在沿湖低洼地區少量種植,不能成為秋季主糧。地瓜優勢比較明顯,一是產量高。表4中數字是折合后的地瓜干產量,折合率一般為1/5或1/4,如果換算成鮮地瓜則畝產可達兩三千斤,相當可觀。二是耐干旱。對土地要求不高,比較適合在山區和較貧瘠的土地上種植,一直是秋季主糧。大豆、谷子和雜糧因單產較低,僅作為補充糧食。
全國范圍特別是南北方糧食種類差異較大,不同種類的糧食單產對比意義不大。筆者為增強可比性,故選擇小麥、玉米、地瓜、高粱四種北方主要糧食,在全國、山東省和滕縣三個層次進行對比研究。

資料來源:全國數據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網,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2017年1月20日;山東省數據來自《山東省志·農業志》上冊,山東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0、304、342、367頁。為便于對比,筆者將全國和山東省的糧食單產統計單位換算為市斤/畝。
通過表5可知,全國、山東省和滕縣的小麥、玉米、地瓜、高粱單產基本都呈現增長趨勢,全國在1967~1969年出現了一定的減產波動,但變化的年份存在差別,這主要是各地區受“文革”運動影響的時間不盡相同。1970年以后,各類糧食的單產變化主要與自然災害的影響有關。從總體來看,各類糧食單產變化趨勢與糧食總產變化趨勢是基本一致的。再者,滕縣的主要糧食單產多數高于山東省和全國的水平,說明滕縣作為全國糧食生產先進縣的確是實至名歸的。
(二)糧食生產的特點
“文革”是一場全局性的政治運動和動亂,對我國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產生了重大不良影響。“文革”運動對糧食生產的影響也是十分巨大的。通過上述梳理可以發現,1966~1976年滕縣的糧食生產具有以下特點:
1.“文革”前期糧食減產明顯
運動造成的糧食減產主要在1967~1969年。受運動的影響,滕縣1966年的小麥種植推遲到11月才進行,比往年晚了近一個月,必然會影響糧食產量。另外,社員干部的生產積極性受到嚴重挫傷。挨批斗的干部產生抵觸情緒,對運動有意見的社員消極怠工,各項管理制度執行不力,致使出工不出力現象極為普遍。“文革”動亂高潮期過后,社會秩序和生產秩序重歸穩定,糧食生產才逐步恢復并有所發展。
2.“文革”前期農田水利建設停滯
“大躍進”和農業學大寨運動期間,全國實施了大規模的農田水利建設,為農業發展打下了堅實基礎。“文革”開始到1970年間,農田水利建設基本上停止了,專業技術人員多被批斗或靠邊站。中共九大后特別是再次強調“農業學大寨”后,基層工作重心再次轉向農業生產,陸續開工建設了一些農田水利工程。
3.農業科技和人才損失巨大
“文革”開始后,各級農業科技機構均受到沖擊,絕大多數科研及技術推廣工作被迫停止。各類農業科技人才被作為批判改造對象,下放到農村進行勞動改造,這對農業科技發展造成的損失無疑是巨大的。特別是人才的損失更遠遠超過了機構損失,機構可以在較短時間內予以恢復,而人才培養則需要更長時間。
4.“文革”后期糧食生產得到恢復并取得緩慢發展
中共九大以后,社會秩序恢復穩定,糧食生產也逐步取得一定發展,只是相對于國家、農民期望值及糧食生產應達到的水平而言,發展速度慢了許多。從另一角度來看,基層農村糧食生產發展緩慢,農民生活長期得不到改善,也加快了極“左”路線的破產,為改革開放打下了廣泛的群眾基礎。“文革”運動使大批農業科技人才下放到基層農村蹲點或改造,在一定程度上帶動了農業科學技術在廣大基層的應用和推廣,同時也培養了大批農業技術人才,但這種帶動作用是以整體農業科技巨大損失為代價的。
綜上,“文革”運動對糧食生產的不良影響主要體現在前三年,政治運動造成社會秩序混亂,糧食作物種植管理松懈,糧食產量明顯下降。但廣大農民堅持進行農業生產,為“文革”時期特別是前三年溫飽問題守住了最后一道防線。中共九大以后,各項秩序的恢復為糧食生產創造了良好環境,生產管理恢復常態,農田水利、農業科技、生產投入等狀況的好轉,糧食產量逐步增長,到“文革”結束時糧食總產與單產都遠遠超過了1966年的水平。“文革”期間糧食生產雖然取得了一定發展,但與正常發展水平相比仍略顯緩慢,與農民群眾的要求和愿望相比還存在不小差距。
[ 參 引 文 獻 ]
[1]鄭有貴:《“文化大革命”時期農業生產波動及其動因探析》,《中共黨史研究》1998年第3期。
[2]張樂天:《告別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東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
[3]〔美〕黃宗智:《長江三角洲小農家庭與鄉村發展》,中華書局1992年版。
[4]黃有惠主編:《余松烈院士在滕州》,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出版社2006年版,前言第1~4頁。
[5]《山東省志·農業志》上冊,山東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70頁。
[6]《山東省志·農業志》下冊,山東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023~1024頁。
[7]《龍陽志》,中國書畫出版社2010年版,第84頁。
[責任編輯:楊文利]
[作者簡介]王其科,博士研究生,上海大學歷史系,200444。
本文發表在《當代中國史研究》201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