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共產黨對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的判斷可以劃分為四個階段:一是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的矛盾時期;二是“人民對于建立先進的工業國的要求同落后的農業國的現實之間的矛盾”“人民對于經濟文化迅速發展的需要同當前經濟文化不能滿足人民需要的狀況之間的矛盾”時期;三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時期; 四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時期。
基于對這四個階段主要矛盾的判斷,中國共產黨制定了不同時期的經濟工作路線方針:1949—1956年,完成了社會主義改造,構建了以公有制為基礎的國民經濟;1956—1978 年,盡管中間出現誤判和曲折,但建設工業化國家的夢想沒有變,仍舊集中力量建設國家重大工業項目;1978—2017年,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主線,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擴大對外開放,實現了建黨百年之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偉大目標;中共十九大以后,黨領導人民著力解決發展不平衡和不充分的問題,以建設社會主義強國為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導實現更加全面更可持續的發展,以新發展格局開創新時代的發展空間,以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為工業化的更高形態。中國共產黨領導經濟工作的成功經驗最根本的一條就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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