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國成立70年來,我國農村集體經濟取得了很大發展,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的載體形式、實現形式也經歷了比較復雜的變化。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后,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的實現形式日益多元化。但在這一探索過程中,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的存在形式與實現形式之間的中間環節——載體形式——在一定程度上被忽略。在推動農村經濟高質量發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背景下,應把我國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的存在形式、載體形式、實現形式有機結合起來綜合考量,以期在制度、體制、機制層面實現功能"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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