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引黃濟衛”工程是新中國成立后黃河下游首個大型灌溉工程,它的建成結束了“黃河百害,唯富一套”的歷史,是新中國開發利用黃河下游水資源的重要嘗試。只不過,黃河下游嚴峻的防洪形勢、國家財政狀況的緊張以及缺乏組建大型灌區經驗的客觀現實,致使修建決定一經公布即爭議四起。結合當時的經濟情況、技術條件、政治需要,研究認為,“引黃濟衛”工程得以在爭議聲中上馬主要原因有四:較完備的前期基礎,疑難問題的妥善解決,恢復生產、增加糧棉產量的迫切需要以及鞏固新政權合法性的政治訴求。在這些原因的綜合作用下,“引黃濟衛”工程成為使黃河“變害為利”的“興利”首選。同時,從“水權國有”的角度分析,中央人民政府行使水資源所有權決定了政務院擁有開發黃河下游水資源的最終決定權。
關鍵詞:“引黃濟衛”工程;治理黃河;興利除害;決策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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