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開放初期,針對深圳特區建設中存在的資金、設備、技術、專業人才等短缺問題,以及適應軍隊精簡整編的戰略要求,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將約2萬名基建工程兵成建制調入深圳并就地轉業。基建工程兵部隊通過組織調整、思想教育、實踐考察等措施,完成集體轉業準備。深圳特區實施“先征地后辦手續”、簡化戶籍審批、稅收優惠等政策,順利完成接收安置工作,并將其整體改編為市屬國有建筑企業。轉制企業通過革除舊體制弊端、強化質量管控與技術升級,既緩解了特區施工力量短缺的困境,又為國有企業改革積累了經驗,同時通過提升基建能力支撐特區吸引外資、強化“窗口”功能。考察這一歷史過程,對理解國家戰略與地方實踐互動中的深層邏輯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改革開放;深圳經濟特區;基建工程兵;集體轉業
中國人民解放軍基本建設工程兵(以下簡稱基建工程兵)是執行“勞武結合、能工能戰、以工為主”方針的專業化施工隊伍。從1979年起,為突破深圳發展的資金、設備、技術、人才制約,加速改善投資環境,以及適應軍隊精簡整編的戰略要求,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將約2萬名基建工程兵成建制調入深圳并就地轉業改編為市屬施工企業。此舉有力地促進了深圳特區初創時期的大規模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面貌改善。
目前學界關于這一歷史進程的研究,多以回憶性文章為主,且仍存在若干有待厘清的關鍵問題。首先,面對深圳經濟特區初創的復雜性與軍隊精簡整編的迫切性,中央與地方之間如何互動協商促成決策?其次,部隊內部如何通過動員教育,推動官兵適應從軍人到企業職工的根本轉變?最后,深圳市政府又采取了哪些舉措,來應對大規模接收安置工作的嚴峻挑戰?鑒于此,本文嘗試借助有關檔案、史料匯編、口述訪談等多種資料,聚焦1979—1984年這一時段,深入考察基建工程兵轉業深圳特區決策的形成、部隊教育動員與深圳政策實施等各個環節,以期豐富改革開放史與軍隊轉業安置史研究。
基建工程兵先遣團移防深圳
1979年2月,國務院對廣東省革命委員會明確提出,將寶安縣“建設成為具有相當水平的工農業結合的出口商品基地,建設成為吸收港澳游客的游覽區,建設成為新型的邊防城市,是完全可能的”。3月,寶安縣正式撤縣設深圳市。此時全市城區面積僅8平方公里,城鎮人口2.3萬余人,人均居住面積為2.74平方米,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城內只有一幢5層高的樓房,道路總長8公里且路幅狹窄。僅有300余人的建筑隊伍顯然無法滿足即將開展的大規模城市建設的需求。12月,時任中共廣東省委書記的吳南生在“關于廣東建立經濟特區幾個問題的匯報提綱”中明確提出:“特區固然要以辦工廠企業為主,但也要搞樓宇住宅和其他經濟事業”。針對深圳建筑力量薄弱、設計人員匱乏及省級建筑單位參與不足等一系列困難,時任中共深圳市委書記的張勛甫請示國務院副總理王震:“調派一些城市規劃和設計人員”,王震表示:“和中央軍委聯系派工程兵來”。張勛甫提出“工程兵也要找好的”。于是,中央軍委于1979年冬調派基建工程兵組成先頭部隊進駐深圳,參加深圳市的初期建設。
鑒于基礎建設對專業技術力量的需求,基建工程兵總部抽調駐鞍山的基建工程兵冶金系統第1支隊進駐深圳。該部隊為國家冶金建設主力,在“工改兵”前便曾參加過鞍山鋼鐵廠、武漢鋼鐵廠等國家重點工程,后調至四川江油建設長城鋼廠,具有豐富的工程建設經驗。先遣團調動之前,冶金指揮所與第1支隊領導于1979年6月組成40余人的考察小組,提前赴深圳展開調研。考察小組歷時半個月完成對深圳社會經濟、城市發展、邊境管理、社會治安、社情民意、水電道路等的全面考察。而后,基建工程兵部隊冶金系統于1979年冬抽調第1支隊1團的3個土建連、1個汽車連、1個機械土方連共1041人進駐深圳,并成立第1支隊深圳指揮所(師級),同時將從第36支隊調入的2個土建連劃歸第1支隊深圳指揮所。為保證部隊指戰員的身體健康,又組成一個較強的衛生隊至深圳。至此,基建工程兵先遣團第1支隊深圳指揮所“共計2000多名干戰職工”。
為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深圳特區在中央政策支持下大力發展基本建設。1980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廣東、福建兩省會議紀要》的批示中強調要將深圳建設為綜合性“經濟特區”,“在建設步驟上,先搞好水、電、道路、通訊等基礎設施,為吸引僑商、外商投資創造條件”。此時,深圳特區規劃建設用地約110平方公里,待建設面積較大。中共中央賦予深圳特區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如下放基建項目審批權限、放寬對貸款的限制、允許地方財政五年內不上交等。因此,深圳獲得更大的自主權,得以集中必要的資金,聚焦交通這一關鍵因素,通過成立“七通一平”工作組,以“五統一”為方針,完善城市基礎工程。
先遣團在深圳特區基礎工程和樓宇住宅建設中發揮關鍵作用。截至1981年6月,“部隊在深所承包的四十一項工程中已有三十項交付使用或者即將交付使用”,“計建筑面積三千一百平方米”。其中,為盡快改變特區交通面貌、便利客商進出,基建工程兵部隊于1981年春節前夕承接了羅湖火車站東廣場改造工程。原施工方因地基松軟且臨近春節人手短缺,難以推進。指揮所緊急調遣3個連隊,24小時不間斷施工,5天時間就將常年積雨、低洼泥濘的黃土地改造為平整堅實的市政道路(今建設路)。羅湖火車站改造的完成,使港商對特區的第一印象大為改觀。此外,部隊“僅用253天時間就完成了二十層電子大廈的混凝土框架結構”,使項目提前3個月竣工。作為當時特區最高的建筑物,電子大廈成為特區吸引外商投資的標志性載體,“被評為全市的優良工程”。在1982年7月的全市工程質量大檢查中,基建工程兵因施工質量較好、技術力量完備,受到市政府的表揚。截至1982年12月,包括基建工程兵在內的12000名建設者,建成了深南大道等18條道路,質量均達到國家標準。1982年全年,特區共完成“基建投資總額六億三千多萬元,竣工面積九十二萬七千平方米……市區內新建和擴建二十九條道路共長五十四公里”,城市面貌和交通條件已得到顯著改善。
在保證施工進度的同時,基建工程兵先遣團不斷提高施工技術水平以適應深圳城市建設需要。1982年2月,王震到深圳視察電子大廈建設工地,鼓勵戰士們“要努力學習,不斷提高技術水平,掌握過硬本領,為深圳特區建設作出貢獻”。隨著深圳在全國率先發起建筑業管理體制改革,為提升基建工程兵在建筑市場中的競爭力,更好地按客觀經濟規律辦事,部隊及時調整組織機構、組織技術培訓,多次派有關人員到地方對口單位取經學習,通過開展“創全優,爭一流”等活動提升施工質量。各連隊通過求師學藝、反復實驗,掌握數十種裝飾工藝技術。其中四連的技術水平“從原來全連平均零點五級提高到四點五級”,在深圳市70多個建筑隊伍技術評比中名列第二。
在完成多項施工任務之余,基建工程兵先遣團還全力守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積極為人民群眾修路,這為深圳市后續接收2萬余名基建工程兵轉業、改編奠定了深厚的社會基礎。在1980年深圳防洪搶險斗爭中,幾十名部隊指戰員緊急調集重型吊車和起重機械設備,涉水啟開閘門,使受淹地方迅速退水,“為深圳人民立下新功”,受到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嘉獎。此外,從1982年2月到春節前,“部隊共出動一千五百多人次,平整道路三千多米,疏通排水溝兩千多米,清除垃圾五十余車”,保障了城市道路暢通。時任廣東省副省長的王全國高度評價這個團“政治素質高,技術力量強,機械設備好,是深圳特區開始建設的一支生力軍”。
1982年3月27日至4月3日,國務院副總理谷牧到廣東和特區檢查工作,在聽取深圳負責同志匯報后說:“兩年多時間,國家、省沒有給多少錢,就是靠中央給的方針、政策,平地起家,搞成這個局面很不容易”。作為深圳建市初期的核心建筑力量,基建工程兵先遣團在市政基礎設施奠基階段發揮了先導性的關鍵作用,也為后續基建工程兵成建制轉業深圳打下了堅實基礎。
央地決策基建工程兵成建制轉業深圳
自1980年起,人民解放軍開始有計劃、有步驟地精簡部隊,“減少不必要的非戰斗人員”,“改革體制”。鐵道兵與基建工程兵在20世紀80年代的集體轉業,是中國軍隊精簡整編的重要事件。1982年1月2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楊得志向基建工程兵領導傳達了中央軍委關于撤銷基建工程兵的決定,撤銷工作逐步展開。在此背景下,鑒于基建工程兵先遣團在特區建設中的卓著成效,深圳市政府主動向部隊提出批量接收轉業人員的意向,但涉及官兵成建制轉業的地方安置工作,既關乎軍隊改革全局,又涉及多方利益協調。為此,中央軍委委派基建工程兵副參謀長徐馨來、工程部參謀廖成林等人組成基建工程兵轉業深圳工作小組,與廣東省政府和深圳市政府分別商談基建工程兵集體轉業深圳的實施方案。
關于是否接納如此規模的基建工程兵的轉業安置,首先在廣東引發了討論。支持者強調,從長遠看,接收部隊“對廣東基建工作有利無害”;反對者則認為,在大規模壓縮基建背景下,廣東自己的基建隊伍都面臨著“吃不飽飯”的局面。深圳市對此也有不同看法:主張接受工程兵的一方認為,“他們有著解放軍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讓他們進入深圳,對特區的建設會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擔心的一方則認為,“中英正在進行收回香港主權的談判”,軍隊入駐深圳會“對港澳的穩定產生負面影響”。加之深圳特區剛成立,生活必需品緊張,物價上漲,工程兵及家屬的安置任務艱巨。在此背景下,深圳對是否接受基建工程兵轉業安置尚沒有形成統一的意見。
基于自身建設需求和部隊技術設備力量,深圳市政府逐漸明確接收意向。軍隊轉業干部一直都是國家的寶貴財富,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基建工程兵部隊的技術人員及資產設備,更是一筆珍貴的人力、物力資源。中共深圳市委書記梁湘聽取了主管基建工作的市政府副秘書長舒成友的建議:“應該接”。這是因為,一是符合特區建設的需要。原寶安縣的建筑公司人員流失嚴重,“只剩下300人左右”,年輕的技術人員尤為缺乏。二是特區亟須培養自己的建筑人才。隨著深圳建筑市場的開放,省外和省直屬單位的基建隊伍開始進入深圳,但這些隊伍不夠穩定,無法長期服務深圳開發建設,也不利于特區自身基建力量的培養。三是基建工程兵部隊有著人民解放軍不畏艱難、紀律嚴明等優良傳統。聽完匯報后,梁湘隨即派舒成友攜其手寫信件趕赴北京,代表深圳市政府與基建工程兵司令員李人林等商議調2萬名工程兵進深事宜。3天后,李人林給梁湘回信,表示若部隊調動,隊伍可攜帶“固定資產6000萬元、流動資金近1億元、設備總值5161萬元”的“嫁妝”。
特區的“特”在于廣泛對接國際市場,而能否大量引進外資是其成敗關鍵。借鑒國外經驗,提升外資吸引力的首要步驟便是營造良好投資環境,其中“七通一平”等基礎設施建設是重中之重。彼時,中央財政資金緊張,深圳自身建筑力量匱乏。在此背景下,具備豐富的道路、交通建設經驗的基建工程兵隊伍,其專業技術和設備優勢成為深圳快速啟動大規模市政建設的現實選擇。因此,梁湘在收到李人林回信后,認為接收2萬名基建工程兵“確實是門當戶對的一門親事”。幾日后,經中共深圳市委常委(擴大)會議討論,深圳正式決定接收2萬名基建工程兵。同時為避免對港澳的影響,部隊進入特區時一律不攜帶武器,全部改穿便裝。
為順利接收2萬名基建工程兵,廣東省、深圳市相關領導多方開展統籌協調工作。先是深圳市政府派市基建辦公室副主任丁學保前往北京,與基建工程兵總部進行聯絡。基建工程兵總部表示,部隊大規模調派需要廣東省人民政府來函商調,并報國務院和中央軍委。而此時廣東省政府對是否接收基建工程兵尚存爭議。1982年3月,李人林和時任中共廣東省委書記、副省長的王全國專程趕赴深圳,向在深圳視察的谷牧匯報工作,希望中央能協調、支持基建工程兵調入深圳一事。李人林匯報后,谷牧問王全國:“廣東省這邊你能不能解決?”王全國表示盡快回廣州向省委匯報,牽頭解決深圳在基建工程兵接收工作中的各類困難。谷牧回到北京后為此做了許多協調工作。廣東省省長劉田夫和梁湘也利用在京開會的機會,特地拜訪從廣東調回中央工作的習仲勛,習仲勛認為:“基建工程兵去深圳是件好事,你們應該支持”。
1982年7月9日,深圳市政府就基建工程兵部隊2萬人改編為深圳市基建隊伍一事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函請示。8月,深圳市、廣東省、基建工程兵總部三方達成移交意向,共同起草報告呈送中共中央。8月19日,國務院、中央軍委正式發布撤銷基建工程兵的決定,同時“成立基建工程兵撤銷工作領導小組”,由“谷牧同志任組長”。10月5日,國務院、中央軍委下發《關于調基建工程兵部隊二萬人到深圳市執行任務并改編為施工企業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同意“先調基建工程兵31支隊率302團、303團、304團,2支隊16團、19團,石化指揮部802團,共1個支隊機關、6個團約1.2萬人,到深圳市執行施工任務”。同時,《批復》強調視基建工程兵撤改進展情況,從1982年第四季度至1983年第二季度,將2萬余名基建工程兵分期分批調入深圳。
動員基建工程兵轉業深圳
撤銷基建工程兵、實施部隊集體轉業是一項重大的體制改革,任務異常艱巨復雜,涉及面很廣,政策性很強,在執行過程中不可避免會遇到一些困難。最早獲知該消息的部隊機關中思想并不統一,多數人因深圳基建滯后、生活艱苦且自身臨近退休,擔憂落戶困難及退休待遇無保障等,不愿轉業深圳。為此,部隊曾多次派出考察小組前往深圳調研。調查報告經內部傳達后,支隊機關干部對于是否轉業深圳仍有較大爭議,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等部分干部更傾向復員回鄉。針對此種情況,基建工程兵撤銷工作領導小組在擬制《關于撤銷基建工程兵實施方案》時提出:“少數本人確有困難不能集體轉業的干部、戰士,納入全軍計劃轉業、退伍”。
“撤銷改編采取先部隊后機關的順序進行”,“配好領導班子”是撤銷改編的基本原則之一。《批復》正式發布后,不想去深圳的干部轉業申請成倍增加,9位師級干部中僅2人選擇隨部隊轉業至深圳。對此,中共基建工程兵31支隊黨委及時調整組織體系,先后調21支隊副支隊長王樹林任31支隊副支隊長,調82支隊副政委劉更申任31支隊副政委,將支隊司令部副參謀長時振山提升為副支隊長;決定由王樹林、劉更申、時振山會同支隊總工程師熊熙超共4名副師級干部,31支隊司令部副參謀長谷金嶺、后勤部政委劉德勝率31支隊師機關及302團、303團、304團集體轉業到深圳。
統一部隊干部、戰士的思想認識是部隊順利轉業深圳的基礎。為此,部隊內部通過干部集訓等形式開展了大量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組織各級黨委和政治機關就撤銷改編事宜逐層開展動員,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例如,31支隊機關要求“認真搞好部隊移防中的思想教育工作,有針對性的制定教育方案”。部隊領導結合國務院、中央軍委《批轉基建工程兵撤銷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撤銷基建工程兵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基建工程兵政治部下發的《基建工程兵部隊撤銷動員教育提綱》,采取先黨內后黨外、先干部后戰士、先集體講課后個別談話的工作方法展開詳細的政策宣講。一方面,突出“實行鼓勵集體轉業的政策,政治上基本保持現有待遇,經濟上不降低收入”,“干部、戰士和職工,一律保留現有工資待遇”等有關規定,以此打消干部和戰士的思想疑慮。另一方面,宣講深圳經濟特區“窗口”的重要意義和特區的優惠政策,指出廣大干部、戰士以工人身份繼續服務國家經濟建設、提高特區經濟效益,使命光榮。經過宣講動員,干部、戰士逐漸認識到,“工作單位變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不能變,為四化建設做貢獻的思想不能變,這樣才是黨的好干部、好黨員,人民的好戰士”。
基建工程兵轉業深圳后的戶籍政策和工作屬性進一步消除了絕大部分干部、戰士的思想顧慮。經過一系列宣講動員后,基建工程兵31支隊下屬4個團內來自湖北、云南、河南等省份的絕大部分農村義務兵表示支持和擁護部隊轉業深圳的決策。他們認為,相比復員后回鄉務農,在深圳國營企業有一份正式工作,起碼能夠保證吃上國家正規的“商品糧”,并且家屬子女還可以隨遷落戶深圳。原基建工程兵31支隊司令部通信科譯電員聶進良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當兵15年,家屬才能隨軍,又或當干部家屬才能隨軍。前往深圳不僅可以解決自己的戶口問題,還能解決伴侶與子女的戶口問題,因而許多基層農村出身的士兵非常愿意來深圳”。“也就是這部分人,后來成為了公司的絕對主力”。
但是,來自較為富裕地區的農村和城鎮戰士(如江蘇、浙江、上海等地),大都堅持選擇回鄉發展。31支隊在深入分析戰士們思想狀況、兵源地及家庭背景后,進一步動員城鎮戰士轉業去深圳。一方面,支隊政治部援引抗美援朝勝利后干部、戰士集體轉業地方的歷史案例進行宣講,號召干部、戰士以國家人民利益為重,自覺為黨為國分憂,在去向上“黨叫走,去向待遇不伸手;黨叫留,努力工作爭上游”。另一方面,支隊從現實角度闡明,轉業為深圳市屬國企相較回鄉自謀職業更具保障。此外,下屬302團還開設為期3個月的“轉彎子”學習班,由政委和政治處主任牽頭,組織宣傳、組織、干部、保衛各股制定方案并派工作組下營宣講。
由于“宣講人員自身對深圳也不了解”,宣講“效果十分有限”。針對這一情況,基建工程兵再次組織十余人的考察團赴深圳考察,結合考察報告繼續“轉彎子”教育。最終,31支隊機關和302團、303團、304團累計調深人數占應調人數的96.8%,未進深圳人員有245人,其中支隊機關30人、302團15人、303團190人(含在漢中啤酒廠施工的二連150人)、304團10人。
經過組織調整和思想教育等一系列工作,基建工程兵部隊已具備大規模調動基礎,總部及支隊開始著手擬定整體調動方案。31支隊再次安排考察團赴深圳調研。1982年10月14日,徐馨來、廖成林和即將轉業深圳的基建工程兵各團團長、政委、施工與技術負責人、后勤負責人組成了40余人的考察組,到深圳進行為期半個月的考察。深圳市對此次部隊調研、考察極為重視,市主要領導以及深圳市建設委員會副主任王世倫會同深圳建設單位冶金部第一冶金建設公司南方分公司、中國建筑總公司廣東分公司深圳四公司及華泰公司領導與考察團召開座談會,同時安排考察團到羅湖區、上埗區等當時深圳正在開發的地區進行實地考察。經過調研,考察團對于特區的由來、辦特區的戰略目標、主要問題和困難以及特區未來發展遠景有了初步的了解,從而進一步明確了2萬名基建工程兵整體調動方案,并與深圳市商定了部隊轉業的營地選擇、施工前景、技術力量、工程設備等諸多問題。
1982年11月起,“兩萬基建工程兵先后從上海、天津、唐山、沈陽、本溪、鞍山、漢中、西安、鄭州等地開赴深圳,支援特區建設”。基建工程兵冶金系統部隊于同月起,“分批將三個支隊共一萬零五百人調入深圳,包括駐廣東省一支隊指揮所及所屬部隊一千八百人,駐河北省唐山市的二支隊十六團、十九團四千七百人,成建制調歸深圳市;另從一、二、三支隊共抽調四千人,組成連和營”。截至1983年9月15日,31支隊機關和302團、303團、304團累計調進深圳53列軍列,車皮1484節,運進8331人。其間,基建工程兵部隊“邊調遣、邊施工”,31支隊開工面積達111177平方米,竣工面積達3752平方米。施工重點圍繞羅湖區、上埗區共24平方公里城區的道路、供水、排洪和平整土地等“七通一平”基礎工程建設,使深圳特區的基礎交通面貌大為改觀。
隨著部隊調遣工作的完成,深圳市人民政府宣布從1983年9月15日起,2萬名基建工程兵就地集體轉業、改編為國有市屬施工企業。轉業改編后,各公司按照新的編制方案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在抵深部隊完成由“穿軍衣的基建骨干隊伍”到“穿便衣的基建骨干隊伍”的身份轉變期間,302團承建了部隊抵深后的第一項工程任務——深圳南頭直升機場工程。該團僅用146天的時間,提前半年將機場跑道、停機坪、候機樓交付使用。由于項目建成速度快、質量好,被譽為“中國機場建設史上的奇跡”,市政公司也因此在特區建筑業中贏得“鐵軍”的美譽。南頭直升機場的落成為深圳市形成陸、海、空運聯成一體的交通網發揮了重要作用,基建工程兵的重要作用由此可見一斑。
深圳部署接收2萬名基建工程兵
2萬名基建工程兵集體轉業深圳,既是特區建設的重要機遇,也是對城市承載能力的嚴峻考驗。為此,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就用地規劃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對部隊用地問題進行提前部署。
在部隊生產、生活用地方面,1982年11月2日,中共深圳市委常委會決定成立基建工程兵改編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了4個相對集中的基地點,明確了隊伍進入深圳的具體指標。在部隊基地建設用地方面,23日,改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關于“基建工程兵部隊基建用地問題”會議,會議劃出竹子林、貓頸田等7個建設基地的區域范圍,并打破常規,達成了先征地后補辦手續的統一意見,同時強調提前做好人民群眾的宣傳解釋工作,且要求相關生產大隊會后立即進行現場勘察,以便部隊即刻動工。在基地建設資金安排上,深圳市計劃委員會于1983年1月14日批復了深圳市基建工程兵調遷辦公室關于該年度基地基建工程計劃,同意由市財政安排資金1000萬元以建設住宅54500平方米,并要求部隊“抓緊組織設計施工,盡快完成建設任務”。
深圳市政府通過政策創新,平穩推進基建工程兵家屬的接收安置工作。在落戶安置上,依據“集體轉業人員及其隨軍家屬子女就地落戶”政策,深圳市政府抽調人事局、公安局、勞動局人員組成專項辦公室,統一辦理調動入戶手續,明確要求“于1983年9月底前完成改編人員的轉業及落戶事宜,并規劃五年內分批解決包括未隨軍家屬在內的6000戶落戶問題”。對此,梁湘進一步指示:“要抓緊做好接收安置工作,家屬分批進來、逐步安排,做好思想工作,具體工作要做細,考慮要嚴密”。在就業安置上,深圳市政府及時批準招工指標,規定“凡符合招工條件的家屬可以參加招工考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同時鼓勵部隊“內引外聯”創造崗位。如302團成立深圳市香梅勞動服務公司,半年解決90名家屬就業。此外,公司還以補償貿易方式與香港同益公司合作辦汽車修配廠和文錦渡飯店,在為隨軍家屬提供工作崗位的同時,利用外資、引進先進技術,提高了公司收益、帶動了特區經濟發展。303團成立勞動服務公司,增加工作崗位200個。304團將貴州安順建材廠遷至深圳安置135名隨軍職工。這些“三來一補”(即來料加工、來件裝配、來樣加工、補償貿易)工廠,不僅幫助家屬就業,還為企業積累了創業資金。在子女入學保障上,針對部隊反映的辦學困難,市教育局簡化人事調動手續,支持303團、302團自辦子弟小學并調派軍屬任教,確保了學校及時開學。
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通過走訪慰問和政策支持,著力解決基建工程兵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保障問題。在物資供應方面,要求市屬部門全力支持部隊改編,保障糧油、副食品、建材等生產生活資料供應,并批準部隊在駐地籌辦小型汽水廠、開設綜合商店以解決駐地偏遠、購買副食品難的問題。在用水、用電和住房方面,針對部隊普遍面臨的缺水缺電、“戰士只能去香蜜湖那邊用桉樹水洗澡”以及就醫難、居住條件惡劣等困境,中共深圳市委有關領導于1983年1月30日慰問31支隊時明確指示分管部門要盡快研究解決,落實資金解決醫院建設、用水和永久性住房問題,“資金先用原來的,不夠將來搞貸款”。在應對突發災害方面,市政府和特區建設集團及時發放救災補助。9月,強臺風導致“基建隊伍住的工棚十有八九被刮倒了”,其中31支隊損失約428.6萬元。針對災情,市政府緊急下發外匯券,調撥應急食品,并召開救災會議安撫部隊。災后,市政府明確要求停止建造半永久性住房,且現有建筑若與規劃沖突則應拆除,指示“部隊營房建設、宿舍問題要抓緊落實,盡快建好永久性住房”。
基建工程兵集體轉業后面臨著“無工可干”的困境。當時,深圳建筑業正推行招投標改革,這迫使原來由國家“管、統、包”的部隊驟然面對市場競爭,出現嚴重的體制不適、經濟窘迫與大面積“窩工”情況。部分單位甚至難以按時發放工資。面對企業連續虧損、資金匱乏的困境,深圳市政工程公司逐級申請貸款。為此,市政府一方面為部隊提供資金支持,由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深圳分行提供數千萬元貸款,幫助7個轉制公司更新技術裝備、增加材料儲備,提高施工能力和競爭能力。另一方面,梁湘等市委、市政府領導深入部隊,鼓勵官兵“適應特區形勢”“揚長避短”,充分利用技術好和思想工作扎實等優勢,盡快提升管理水平和經濟條件,強調需在轉型期提供必要的扶持。深圳特區充分運用銀行貸款進行市政基礎建設和土地開發,也是特區管理體制上的一項重大改革突破。
面對基建工程兵轉業初期的困境,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采取多項措施予以扶持。梁湘要求部隊“先搞體制改革”,“貸款把生產先搞上去,任務安排好”。在政策支持上,“市政府允許300萬以下工程可以議標,不用招標”,并為部隊爭取到二線工程中的公路修建、羅湖聯檢大樓、皇崗口岸、文錦渡口岸等工程任務。在財稅以及土地政策上,對改編企業實行“利潤包干”和“五年免稅”的優惠政策,同時“劃撥150萬平方米的土地”用于部隊開發建設。改編后的企業也積極轉型,于竹子林駐地建立學校、組織技術培訓提升業務水平,并學習先進企業管理經驗。例如,市政工程公司制定“100分考核標準”、舉行雙文明勞動競賽、按獲獎級別加分等舉措強化質量管理。企業轉型成效顯著,如深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承建深圳市教育學院教學大樓時運用新工藝和機械化,提前完工并創下了兩萬工程兵進深圳后的首個市級優質樣板工程。市政工程公司“無論安全還是質量都是先進單位”,“外地工程每年收入都在10億左右”。這些成效的取得,與這些改編企業的施工管理制度改革、勞動用工與工資制度改革密切相關,有效調動了職工提升專業技能和工作效率的積極性。通過吸收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經驗,這批企業為深圳培養了一大批城市建設專業人才。其中,“輸送到全市各單位的8000多名官兵,成為正處于起步階段的深圳特區各條戰線的骨干人才”,填補了深圳建市初期的人才空缺。
經過改革的洗禮,基建工程兵不僅快速適應了市場化環境,更成為深圳早期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等改革的先行力量。截至1984年2月,原基建工程兵某部在深圳已承擔大小工程100多項,且有54項交付使用。在住宅建設上,“創造了平均6天建一層樓,最快的5天建一層樓的高速度”。其建設的大量樓宇住宅,直接改善了特區投資硬環境。1984年,鄧小平視察深圳,經過工程兵基地時,梁湘匯報道:“特區進了兩萬工程兵”,“現在體制改變了,施工速度和質量也趕上來了”。美國學者馬立安對此評價:“中央的改革派官員在20世紀80年代幫助了深圳,把從部隊復員的工程兵派遣到深圳,這些人成了建筑工程公司的主力。”得益于包括基建工程兵在內的建筑施工單位對深圳市政面貌的大力改善,極大地增強了深圳特區的吸引力。至1984年6月,來深圳投資的客商來源“已由原來只有一個香港地區發展到現在50多個國家和地區”,投資主體從“初期的小商人和小企業發展到大客商、大財團和跨國公司”,投資規模“由初期幾萬元港元發展到現在上十億港元”,投資項目形式也“由初期的簡單來料加工發展到合資、合作和獨資經營的大的綜合項目”。
結語
在全球經濟格局深刻調整與我國開啟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戰略轉型的關鍵時期,基建工程兵轉業深圳具有深遠意義。韓國、日本、新加坡等國家的經驗表明,特區基建與政策優惠是吸引外資、推動經濟騰飛的關鍵。1984年,來深圳參加中日經濟知識交流會第四次年會的日本興業銀行調查部長小林實曾指出:“西太平洋經濟圈,將成為八十年代世界經濟發展的核心”,并強調“應當把中國四個經濟特區擺在西太平洋經濟發展與中國經濟發展的連接點上加以考慮”。基建工程兵調入深圳,正是國家為優化特區投資環境、夯實發展基礎的重要舉措,部隊承接的“七通一平”、樓宇住宅等項目,顯著提升了深圳的城市吸引力,有力助推了深圳地區生產總值的躍升。部隊在改編轉業過程中的央地決策互動,更是體現了中共中央、國務院和中央軍委在改革開放初期的戰略眼光和務實精神。
深圳從“經濟和市政設施都比較落后的邊陲小鎮”轉變為“初具規模的現代化新興城市”,離不開基建工程兵的努力奮斗。從1979年底基建工程兵第一批部隊進入深圳到1983年集體轉業,他們完成160余項工程,竣工面積7萬多平方米,完成建設投資4500余萬元,在道路、橋梁、清淤、排洪及樓宇建設中承擔重任,為深圳特區“七通一平”基礎建設順利完成做出巨大貢獻。1984年2月,鄧小平視察深圳特區時指出:“這次我到深圳一看,給我的印象是一片興旺發達,深圳的建設速度相當快。”截至2013年,基建工程兵部隊在深圳建成了高層建筑690棟,面積1849萬平方米,完成福田中心區、深圳灣等片區移山填海約40平方公里。僅2010—2013年,企業總產值便高達347.1億元。部隊進入深圳改編為市屬施工企業,是貫徹中央國民經濟調整方針與軍隊改革的必然選擇。此舉既緩解了軍隊精簡壓力、開辟了退役軍人安置新路徑,又為深圳特區注入了技術力量與組織優勢,對促進軍隊建設、維護社會穩定、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從1979年至今,基建工程兵部隊通過改編、技術、質量與管理創新逐漸成長為深圳建筑行業與房地產的支柱,加速了深圳城市化進程。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先鋒,以深圳市建設(集團)公司為代表的改編企業在完善經營承包責任制、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等領域積極探索,勇于實踐。2022年,由原基建工程兵組建的深圳市退役軍人拓荒牛紅星堡壘戶,被列為退役軍人“關愛綜合體”典型,成為社會服務的時代標桿。基建工程兵成建制調入深圳并轉業安置為市屬國有企業這一過程,反映了中國改革開放初期軍隊體制改革與國有企業發展的復雜性和創新性,對理解國家戰略與地方實踐互動中的深層邏輯具有重要意義。
本文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人民軍隊優撫安置史文獻整理與研究”(21&ZD033)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簡介]石英辛,博士研究生,哈爾濱工業大學;講師,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馬克思主義學院。李翔,歷史學博士,教授,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馬克思主義學院。
本文發表在《當代中國史研究》2025年第5期,注釋從略,引用請參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