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65年取消軍銜制后,給人民解放軍組織指揮、軍官成長以及與外軍交往等造成諸多不便。從提出恢復軍銜制問題,歷經調研論證、擬制方案、提交審議、頒布實施、授銜等多個環節,前后達10年之久。在解決設大校還是設準將、兼任軍職的地方黨委書記是否授銜、師以上干部能否一職三銜等問題后,新軍銜制得以順利實施。新軍銜制的實施,標志著人民解放軍現代化、正規化建設進入一個新階段,極大地增強了廣大官兵獻身國防事業的榮譽感和責任感,進一步激發了奮勇爭先的進取精神。